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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不能与不履行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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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履行不能与不履行有什么区别?
  
  
  一、概念不同
  
  
  合同履行不能,法律术语,指指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事实上已不可能履行债务。
  
  
  合同不履行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这里的合同债务,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又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还包括根据法律原则和精神的要求,当事人所必须遵守的义务。仅指违反合同债务这一客观事实,不包括当事人及有关第三人的主观过错。各个国家合同法对违约行为形态的划分都是不一样的 [1
  
  
  二、法律后果不同
  
  
  一)合同履行不能有哪些后果?
  
  
  1、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此外,若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违约人依法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2、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债务人应免除实际履行责任,但应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3、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一时履行不能,待不能原因清除以后,债务人应履行原债务,并承担违约责任,但此时履行不得违反《合同法》第110条规定。
  
  
  4、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可解除不能履行部分的实际履行责任,对能履行的部分仍应继续履行,但不得违反《合同法》第110条的规定,并同时承担违约责任;若部分履行不能致使债权人订约目的不能实现,债权人可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5、若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的法律后果分别表现为:
  
  
  (1)解除原债务的实行履行责任。因一时履行不能,债务人在不能障碍消除前不负履行迟延责任;
  
  
  (2)遇有履行不能情形时,债务人有及时通知对方的义务,并有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的义务,如《合同法》第118条的规定;
  
  
  (3)除承担违约责任,如《合同法》第117条的规定。
  
  
  二)合同法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
  
  
  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的法律后果分别表现为:
  
  
  (1)解除原债务的实行履行责任。因一时履行不能,债务人在不能障 碍消除前不负履行迟延责任;
  
  
  (2)遇有履行不能情形时,债务人有及时通知对方的义务,并有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的义务,如《合同法》第118条的规定;
  
  
  (3)除承担违约责任,如《合同法》第117条的规定。
  
  
  不履行合同肯定是按照我国的合同法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违约法律责任的,可是,合同履行不能就必须要根据各种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分析了。有的时候合同履行不能也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而有些时候合同不能履行的话,就需要推迟履行责任义务的时间,如果情况特殊,不排除债务人履行合同的这种义务将就此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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