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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离婚后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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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离婚后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以下情况要给子女抚养费: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虽未离婚,但夫妻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3、未结婚,有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4、其他情况。如成年但仍在上高中的子女的父母,应给子女抚养费。
  
  对于离婚要给子女多少抚养费的问题,最高法院有规定,分两情况: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按这个规定,如果有一个张先生,已与太太离婚,有一女由太太抚养,他是公司职员,每月工资为2000元,在子女抚养费诉讼中可以判决由他支付的抚养费可以在每月400-600元间。
  
  另一种情况,“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按这个规定,如果有一个王小姐,她是娱乐业从业人员,收入不固定,已与先生离婚,有一女由先生抚养,在子女抚养费诉讼中可以依据同行业平均收入来确定,如该省高级人民法院文件公布“05年度文化体育娱乐行业年收入”为24000元,那么平均她月收入可定为2000元,可以判决由她支付的抚养费可以在每月400-600元间。
  
  按有关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就是说可以按月或按年给,当然要是手中掌握大量的财产的情况下,按标准一次性给齐,也是可以的。
  
  二、孩子满18岁能要抚养费吗
  
  根据《婚姻法》第21条第2款的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的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所以,满18岁的人已经成年,如果在上高中,可以要求父母抚养,但是大学教育费用的负担不是父母的法律义务。
  
  不过,如果成年子女的父亲自愿给付或者经过协商由父母一方给付成年子女求学的学费和生活费的,法律不禁止。
  
  通常在计算孩子抚养费的时候,往往需要考虑到子女的生活学习需要、父母的经济收入以及当地的消费水平,综合了多方面的因素之后,其实才能计算出合理的抚养费数额。而支付孩子抚养费,一般情况下是到孩子18周岁成年为止,但是特殊情况在18周岁之后还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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