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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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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是什么?
  
  一、房地产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是什么?
  
  转让条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2、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经批准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a)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b)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转让方式
  
  1、公开方式:即以公开招标、拍卖、挂牌、上网竞价方式寻找受让人的行为。
  
  2、协议方式: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人通过协商自行寻找受让人的行为。
  
  三、二种转让方式分别适用的范围
  
  1、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在土地交易机构公开进行:
  
  ①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公有经济成分占主导地位的公司、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以土地使用权为条件进行的合营合作建房)
  
  ②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③为实现抵押权而进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④判决、裁定需要拍卖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2、不属于上述须以公开方式转让范围的,可以协议方式进行转让。
  
  以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的公司、企业需提供《股东登记手册》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股东组成成份,若无法证明该公司是非国有经济成份占主导地位的,则按公开方式进行交易。
  
  综上所述,房地产所附带的土地使用权在转让的时候必须要求当事人持有正规的证件作为最基本的材料,否则在转让过户的程序中会因为缺少证明文件而被相关部门拒绝,同时在获得土地使用权签订相关转让协议的时候也必须自行检查对方是否有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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