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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在我们的日常生活是常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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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钱”在我们的日常生活是常有的事,也是一种人际交往,带来的影响具有多方面。如果借钱的人有较高的信誉和还款能力,那都不是事,就怕遇到通过情感绑架赖账的人。明明是你借钱给别人,却还要低声下气求还款,恰恰在这互联网发达的时代,借钱都不兴打欠条了。那么,借款能否通过法律手段如数讨回来?而短信或微信能否作为借贷关系的依据?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明确规定,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来签订。而借钱,从双方的法律角度看,已经建立起借贷关系,虽然不强制要求必须要签订相关的借贷协议,但从维护双方利益考虑,有书面协议存在,其实对各自利益的保护也是有利的。另外,签订的协议,只要是严格按照法律中的规定进行,同时也是属于你情我愿,那么这样的协议就会被认定为有效,自然也是会受法律保护。在《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证据中就包括了书证,而手机短信或微信也是属于书证中的一种,虽然他们是作为数据电文的一种,但实际却是以其中的文字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因此,短信或微信能作为借贷关系的依据。但是,鉴于手机短信在技术上存在可以修改、编辑甚至伪造等可能,同时又受网络、环境、技术等多方面的影响致使其容易出错,对于手机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以及准确性无法作出有力的判断,又不能单独作为认定借贷事实的依据。但是在手机内容的真实性经核实无异后,手机内容可以作为认定案件相关事实的证据使用。因此,劝广大好友在借钱超过一定承受额度时,还是打好借条,避免事后处理的麻烦。毕竟,手机取证太片面性,也容易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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