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上如何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走私普通货物罪如何认定?1、划清走私普通货物罪与一般走私行为的界限。两者区别的关键是走私普通货物偷逃应缴关税税款额是否达到法定的5万元以上,未达5万元的按一般走私行为处理,5万元以上的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除数额标准外,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也可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2、区分走私普通货物罪与其他有关走私罪的界限。两者区别的关键是走私对象的不同。走私武器、弹药等特殊性质的物品分别构成不同的走私罪,走私除特殊性质物品以外的普通货物的构成本罪。走私普通货物罪怎么处罚?《刑法》第153条、第157条规定,个人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逃应缴税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偷逃应缴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款额处理。武装掩护走私的,按照《刑法》第151条第1款、第4款规定从重处罚。走私对于当事人的利益侵害时十分明显的,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利益维护有着法律上的要求,从而造成自己利益额损失,所以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自己进行了走私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利益支持有着法律上的维护,因此对于有关的问题,自己不必过于计较。
  
  
  


·并购重组审核停牌的工作规程是什么?
      并购重组审核停牌的工作规程是什么?具有上升空间同时自身经济效益比较好的上市公司通常会选择并购其他公司来达到发展壮大自己的目的,在上市公司并购其他企业重组的过程中,因其具有较大的变动,所以,中国证监会在其并购重组之后会进行审核,其股票也会被停牌。那么,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停牌的工作...


·员工入股劳动关系改变的规定
      在现代社会,有的企业因为经营管理的需要,就会鼓励员工入股,这样可以为企业注入资金,促进企业的发展。但是企业不能强制性的规定员工入股,有的企业会威胁员工如果不入股就解除劳动关系。法律对员工入股劳动关系改变有着具体的规定,企业应该依据法律办事,不能违反法律。 一、员工入股劳动关...


·非全日制用工协议签订时间期限是怎样的
      非全日制用工协议签订时间期限是怎样的无限制,劳动合同法中没有对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签订期限的规定,只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没有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在于:在这个用工制度下,双方都不约定试用期并一般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


·工厂倒闭之前偷税漏税会怎样处罚 一、工厂倒闭之前偷税漏税,
      工厂倒闭之前偷税漏税会怎样处罚 一、工厂倒闭之前偷税漏税,会进行处罚吗? 可以对责任人进行依法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样的? 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


·劳动关系认定的证据是怎样的,如何收集证据?
      对于现在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来说,最难解决的部分便是对于劳动关系的确认的问题,而且很多情况下,在面对劳动纠纷的时候,用人单位会说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这个时候吃亏的往往就是劳动者,这时候就需要有证据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认定的证据是怎样的,如何收集证据? ...


·人社局工伤鉴定会做假吗,员工对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职工在单位不幸受伤,要尽快的申请工伤鉴定,明确伤残等级。对于职工而言,越早拿到工伤鉴定书,越可以早点拿到赔偿款。一般来说,当地的人社局负责进行工伤鉴定。有时候,职工会对拿到的鉴定书表示怀疑,那么,人社局工伤鉴定会做假吗?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是怎么看的。 一、人社局工伤鉴定会做假吗...


·每个人对于假期肯定都特别期待,职工对于带薪年休假也很关注,一
      每个人对于假期肯定都特别期待,职工对于带薪年休假也很关注,一些单位对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的规定有所不同。那么,在相关的条例中,对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是按照什么标准来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内容。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是按照什么标准来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是为了维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怎么赔偿有哪些情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对的,通常这种劳动合同当中是不会具体约定劳动时间的。而要是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单位也是有可能要对劳动者作出赔偿。那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怎么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怎么赔偿 (一)协...


·劳动合同社保局公章是必须盖的吗
      劳动合同社保局公章是必须盖的吗?劳动合同中不需要盖社保局的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无需到社保局盖章确认效力,但是缴纳社保的时候应当提供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生效要件:1、劳...


·一、职业禁忌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职业禁忌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1、员工工作期间患职业病禁忌症的,可以去申请做职业病鉴定,经鉴定构成职业病的,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要求单位承担相关的工伤待遇了; 2、职工患病期间,单位将此辞退的,涉嫌构成违法辞退,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按照工作年限,没满1年支付2个月...


·劳动合同辞职有违约责任吗
      现代社会中,比较少人选择创业,一般都是选择出卖劳动力,做一个劳动者,那么在进入企业时,基本上都会订立劳动合同,这是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今天我们要介绍的是“劳动合同辞职有违约责任吗”,劳动者在签署了劳动合同,然后发现这份工作不适合自己或者有更好的选择,这时选择离开,要不要赔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