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双方离婚抚养费多少才可以达到标准?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双方离婚抚养费多少才可以达到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费应按照法律规定给付,虽然在个案中会有地区和经济水平上的差异。
  
  总的来说,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这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问题
  
  
  一、抚养权归属
  
  1、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方因工作、学习,或者染有吸毒、赌博、卖淫等恶习,或者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等原因,而无法或者难以妥善照顾小孩,致使小孩无法随其共同生活,从维护子女利益出发,应当由父亲直接抚养。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之后最多考虑的就是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但是这两样都是作为父母应该要协商的,双方离婚抚养权和抚养费这两样,每一个人必须要各承担一种,这样才能共同的把自己的孩子养大,这也是我们作为当父母该承担的义务。因此,给抚养费的一方就要按照自己的工资实际情况来给付。
  
  
  


·告女方骗婚要什么证据 一、告女方骗婚要什么证据?
      告女方骗婚要什么证据 一、告女方骗婚要什么证据? 告女方骗婚应收集证据有: (1)共同上当受骗的人的证人证言。 (2)骗婚过程中的财礼收据,以及骗婚人的不正常行为表现可采取录音录像。 如果是告诈骗到公安局报案,将被骗经过向公安机关陈述,并说明要求提起公诉时附带民事诉讼,...


·婚外情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如今已婚男女有婚外情的行为已经不稀奇了,据调查很多夫妻最后都是因为一方存在婚外情行为而导致的离婚。需要注意,虽然婚外情行为在我国不属于违法行为,但当事人也是需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的。那具体来说婚外情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外情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如...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法履行怎么办?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法履行怎么办?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可以向司法机关请求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拐卖妇女儿童罪有哪些酌定从轻情节?
      拐卖妇女儿童罪有哪些酌定从轻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法定的从轻情节有: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


·女方离婚抚养权该怎么办?
      女方离婚抚养权该怎么办?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


·没有离婚能否单独起诉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
      没有离婚能否单独起诉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 可以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抚养子女是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不管是婚内还是婚外、婚生子女抑或非婚生子女,父母的抚...


·一、离婚财产执行期限是多久?
      一、离婚财产执行期限是多久?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在判决书上规定了履行期限,对方在履行期间内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的立案...


·申请国家赔偿行为违法的前提包括哪些情形?
      在我国,如果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侵犯到了别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申请国家赔偿的前提条件之一是行政机关的执行公务时行为违法。那申请国家赔偿行为违法的前提包括哪些情形?我们来做一个详细的了解。 一、申请国家赔偿包括的违法行为: ...


·收集离婚证据有什么技巧
      法院审理案件是围绕证据进行的,没有证据,有理也打不赢官司。要使自己离婚时不吃亏或为防对方离婚时占便宜,离婚当事人必须掌握许多合法有效的证据。对于收集离婚证据,有一些具体的技巧。那到底收集离婚证据有哪些技巧?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收集离婚证据有什么技巧 收集和提交离婚案件证...


·一、对方不给抚养费怎样起诉?
      一、对方不给抚养费怎样起诉?搜集对方可以执行财产的线索,协商不成,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主张支付抚养费。1、对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其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民法典》规...


·一、现在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现在农村离婚财产怎么分?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