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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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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交通肇事逃逸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是什么?
  
  
  交通肇事的定义:车辆在行驶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造成人员或牲畜伤亡、车辆损毁、建筑物倒塌等均称为交通肇事。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与现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的道路交通事故定义相比,新定义有了明显变化:第一,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第二,交通事故的定义和含义基本与国际接轨。
  
  
  交通肇事和交通事故的区别:
  
  
  “交通肇事”着重是从人的角度,特别是驾驶员的角度,来描述交通行为。这种行为如果够上追求法律责任,则成为“交通肇事罪”!
  
  
  注意:交通肇事罪的概念(刑法第133条):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交通事故着重是从经济损失的角度,来描述交通现象,所以可以分为各种等级。
  
  
  注意: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①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②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③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④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综合所述,交通肇事和交通事故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从行为人的角度来说,交通事故包括:交通肇事(违法行为)与交通意外。
  
  
  二、其他法律规定
  
  
  我国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规定: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在实际生活当中,如果说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造成了人员的伤害的话,那么一定要及时的将伤亡的人员送往医院,进行及时的救助,否则的话,如果逃逸会加重自己的刑事责任的承担,在具体的交通肇事罪的量刑过程当中也有明显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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