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们都知道如果劳动者受了伤了话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我们都知道如果劳动者受了伤了话,是一定会做工伤认定的,因为这样才能争取到更多的赔偿金,那么工伤认定容易通过吗、如果没通过可以让公司赔偿吗?工伤的认定必须要有医院诊断书,也必须要有合法的材料,如果没有通过的话,只有再找证据来证明是不是工伤,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这是不能的,必须要判定为工伤。除非你们老板对你们好会承担责任,否则你只能找证据,证明你是因公受伤
  
  公司未做工伤鉴定后将如何处理?
  
  按法律规定,如果公司未做工伤鉴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不按法律规定,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在公司受伤了,怎样去做工伤鉴定?
  
  伤者职工应当尽快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病情稳定的情况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的认定对于一位劳动者来说是特别重要的,因为只有被认定为工伤那么才会更有机会拿到更多的损失,因此工伤认定容易通过吗、如果没通过可以让公司赔偿吗?就要看你是不是工伤造成的,如果是的话,那么只要手上有证据,合理、合法,那么就会通过。
  
  
  


·一、工作了十年以上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怎么赔偿?
      一、工作了十年以上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


·工伤认定中的劳动关系如何确认?
      为了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中受伤,用人单位需要依法赔偿受工伤职员的相关费用,在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用人单位就进行相应的赔偿,那么 工伤认定中的劳动关系如何确认 ?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 一、工伤确认劳动关系是否是必须的 ...


·众所周知,随着网络化时代不断向前推进,各种手机通讯工具层出不
      众所周知,随着网络化时代不断向前推进,各种手机通讯工具层出不穷,给人们带来极大的便利,同时也存在着隐患。其中微信是被备受广大人民群众所推崇的,所以有些不法分子利用微信采取各种手段进行诈骗活动,从而骗取他人钱财。那么微信被骗了钱怎么报警?下面且听的我们带来详细解答。 微信被骗了钱怎...


·入职协议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一些公司在员工入职之后会员职工签订一份入职协议,入职协议里面会对工资、福利、待遇工作内容等方面进行约定。有些员工以为入职协议就是劳动合同,觉得签订了入职协议就有了保障,其实入职协议和劳动合同并不是一回事,那么入职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看看我们是怎么介绍...


·毕业之后学校要劳动合同才给毕业证这么做合法吗
      一、毕业之后学校要劳动合同才给毕业证这么做合法吗 答案是当然不正常的行为。 一,学校毕业要劳动合同(学校为了提高就业率、知名度)是不合法的,学生只要完成了相应的学业能力考核,就可以毕业,和是否实现就业无关;  二,如果学校以当事人没有劳动合同为由,不发给学生毕业证书,可以向...


·最新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包括哪些?
      我国劳动人口众多,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关系到千家万户,也直接影响社会稳定,所以国家多年来一直非常重视,频频发布相关政策。那么最新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包括哪些?劳动保障体系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就跟随我们做个简单了解吧。 一、最新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体现在哪些方面? 1、引...


·如何进行工伤伤残鉴定,工伤鉴定期限是多久?
      工伤鉴定是工人受伤后申请赔偿必须经过的流程。工伤鉴定一般由劳动部门指定给相关医院进行,但是鉴定书是由劳动部门发放的并不是由医院开出。工伤鉴定的相关费用也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无需操心,那么如何进行工伤伤残鉴定就成了工人们关心的问题。我们今天马上为您解答。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


·工厂星期天不上班算旷工吗
      不算,但是如果答应了没去就算旷工。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权拒绝。除此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也不是随意的,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


·职工如果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辞职的,这肯定是允许的。此时需要事先
      职工如果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辞职的,这肯定是允许的。此时需要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然后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那要是职工不辞而别的话,那么此时用人单位该如何处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职工不辞而别用人单位该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遇到职工不辞而别时,应依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实际...


·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工伤谁负责
      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工伤谁负责一、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工伤谁负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虽然劳动者在实际用人单位工作,但劳动者只与派遣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劳务 派遣单位应当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发生工伤后,所产生的费用...


·我国的劳动法是保护相关的劳动中的个人和相关用人单
      我国的劳动法是保护相关的劳动中的个人和相关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的一类法律,相关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相关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用人标准的,用人单位有权进行解除这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有什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