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对于企业来说,搞好债权债务管理非常重要,是企业保持良好资金运作的前提。医院做为事业单位,也需要加强债权债务管理,这对于维护医院良好声誉都有帮助。那么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哪些条款?下面我们给您简单介绍下。
  
  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护医院资产不受损失,维护医院信誉,保持良好的资金运转,加强债权债务的管理,特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医院及名下分医院。
  
  三、本规程债权债务具体指以下各项:
  
  3.1.债权
  
  3.1.1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指医院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产品、商品已经交付或劳务已经提供而应收的款项。
  
  3.1.2 其他应收款:类似备用金、租金、各种赔款、罚款以及向职工垫付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3.1.3 预付账款:因购买货物或劳务等而预先支付供货单位帐款,从而取得的向其他单位或个人索取货物及劳务补偿的要求权。
  
  3.2 债务
  
  3.2.1 应付帐款、应付票据:是医院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材料商品采购以及劳务等经济业务中应支付的帐款。
  
  3.2.2 预收款项;因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等而预先收取的客户单位帐款,而未来必须履行该义务向对方提供货物或劳务。
  
  3.2.3 其他应付款:是医院因正常经营业务而应付、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
  
  四、总体管理要求
  
  4.1 对于各项债权债务需明确具体的管理部门或管理岗位。
  
  4.2 债权债务原始记录及会计记账上的要求
  
  4.2.1 债权债务必须以完整和经过适当授权、审批的原始文件和资料作为记录债权债务的依据,并选出符合规定的原始文件和资料作为会计记账的原始凭证。
  
  4.2.2 管理债权债务的部门记录的债权债务需与财务部门的会计记录保持一致并能够相互核对,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与财务部门的财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对接。
  
  4.3 各债权债务管理部门需定期(按月或季)与往来单位进行核对,发生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交财务进行账务处理。每次对账必须取得由债权债务人书面签章确认的对账单并妥善留存。财务部门至少于每半年一次对所的的债、权债务 112
  
  往来款项进行核对,对发挥财务部门对于债权债务监督管理职能。
  
  4.4 债权债务管理需与资金的管理结合起来,把债权债务的管理纳入整个的资金使用计划中。
  
  五、债权债务的管理细则
  
  5.1 应收账款的管理
  
  5.1.1 采用赊销方式进行销售的需严格按照信用管理规程来操作
  
  5.1.2 医院营销部负责应收账款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医院的客户信用档案和应收账款台账;每个季度负责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并与财务部门的账目记录核对,填写“坏账准备检查测算表”,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确定坏账准备计提(转回)范围、方法和金额;负责向客户单位发出对账单;分析现有应收账款的账龄和收回的风险,对发现的问题账款展开调查或催收程序。
  
  5.1.3市场营销部需建立应收账款的催收机制,责任到人,以此作部门对个人的考核依据,同时也作为医院对部门的考核依据。
  
  5.1.4 对于长期收不回的应收账款,需与内审及法律事务部(或法律顾问)进行沟通,对是否需要过程诉讼等程序实现债权进行商定,在最大程度上保护医院的合法权益。
  
  5.1.5 对需要进行坏账准备计提的,则填写“计提(转回)坏账准备申请表”,经财务处负责人、总会计师审查后,按审批意见进行处理。
  
  5.1.6 对于逾期应收账款的管理:
  
  逾期10天内由业务员催收并将原因告知营销部长;
  
  逾期限30天时由业务员将逾期情况报告营销副总经理;
  
  逾期45天以上做为问题账款处理:
  
  5.1.7 对于某一客户累计逾期金额的催收
  
  某一客户累计逾期80万元以下的,由业务员直接催收;
  
  某一客户累计逾期限8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营销部长作为催收的总负责人,负责指挥、协调催收工作,调动有关资源,促进催收工作的进行,必要时,总负责人应直接与客户商谈,催收;
  
  某一客户累计逾期限100万元,应建立催收临时小组。营销副总经理为总负责人,营销部长、业务员等协助总负责人工作。总负责人负责指挥,协调催收工作,调动有关资源,促进催收工作的进行,必要时,总负责人应直接与客户商谈,催收。
  
  5.2 预付帐款的管理
  
  5.2.1 预付账款的付款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70%,财务部门对于预付款 113
  
  项支后还需付款时,应监督相关的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否则不得支付余款。
  
  5.2.2 预付账款必须依合同付出,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清算完毕。
  
  5.2.3预付账款如有因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法履行合同条款的,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到“其他应收款”科目中,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5.3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
  
  5.3.1 其他应收款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财务部门可设置专(兼职)岗位负责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工作。
  
  5.3.1 财务部门应于每个季度终了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清理,分清每项应收款项的性质,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处理。
  
  5.3.2 对于可以资金形式收回的款项应向上级部门汇报,由上级部门决定是否进行催收和催收的部门(可由营销部与应收账款一起催收)。
  
  并且需比照应收账款计提坏账的方法计提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
  
  5.3.3 对于实际已发生了权利和义务关系转移或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经审批后应作出账务处理。
  
  5.3.4 医院职工因公出差、办理会议筹备等须借支备用金的,应报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办理借款手续。借支金额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核定。借款人应待借款事项处理完毕后立即办理报销手续,无故未报销者或报账后结余金额未归还者,不得再借款。财务部定期根据清理结果下达催款通知书,在催款通知书规定时间内仍不归还者,财务部门有权通知人事部门,从借款人当月工资中扣回。
  
  5.4 应收票据的管理
  
  5.4.2 财务部门需建立应收票据的登记簿,并于每月底检查下月到期的应收票据,票据到期时提请银行付款。
  
  5.4.2 对没有收到款项的票据应及时通知其前手,查明原因(参照《资金管理规程》,并将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进行管理。
  
  5.5 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的管理
  
  5.5.1 财务部门应付往来核算岗每月月底对全部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进行清理,对下月需支付资金的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安排资金计划,以保证医院的良好信誉。
  
  5.5.3 在按照业务部门提示支付款项前应认真核对相关的付款条件、金额、时间与合同是否一致;对于债权人要求将款项支付给第三方时,需取得债权人与第三方委托付款的协议或承诺,否则不予以办理。5.5.4 当前次与债权人对账结果不一致时,需待双方查明原因并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支付手续。
  
  114
  
  5.5.5 对于确实无需支付或实际权利义务已发生转移的应付款项经审批后财务部门应及时做出账务调整。
  
  5.6 或有负债的管理
  
  5.6.1各部门负责处理纠纷、事故,收集或有事项相关情况,属重大事项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业务主管领导审核后及时报告财务部门。
  
  5.6.2财务部门会同其他业务部门就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未决法律诉讼、其他未了结的事故)进行分析判断,分析出现损失的金额和形成现实义务的可能性,提出书面报告。
  
  5.6.3总会计师审批或有事项报告后,财务部门按相关制度和准则确定需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或有负债事项和确认计提预计负债,填报“或有事项表”。
  
  六、附则
  
  6.1本规程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并自总经理审批并发布后生效。
  
  综上所述,医院为加强债权债权管理,维护医院信誉,应该建立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通过制度明确债权债务是什么、行使债权方式和履行债务方式有哪些、财务部门处理应收应付账的原则方法等。在制度的引导下,确保医院的债权得以保障,债务能及时清偿


·美容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什么?
      美容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什么? 现在有很多人为了能够更加美丽,会去美容医院做美容手术,有的人甚至会去整形医院去做整容手术。在这里我们要提醒您的是,在做整形手术或者美容手术的时候,发生医疗事故的概率会比普通的手术要大得多,那么,美容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是什么呢。 一、美容医疗事故鉴...


·哪些不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哪些不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哪些不属于医疗事故 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医用产品侵权、故意行为等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或者虽然有过失但尚未造成患者明显的人身损害后...


·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是什么?
      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是什么部门 一、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的简介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承担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提供风险防控建议等工作,在卫生和司法部门的协助下,建立由法律、医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库,按照统一保险方案、统一产品责任、统一工作步骤、统一保险价格、统一...


·营利性医疗机构与非营利性的有什么区别?
      营利性医疗机构与非营利性的有什么区别? 医疗机构主要是解决人们的医疗问题,为人们提供医疗服务,由于现在人们的医疗需求越来越高,随之而来的医疗机构也越来越多,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比例与日俱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有很多不同,选择不同的医疗机构所得到的的医...


·社保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如何的
      社保医疗保险报销范围:1、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2、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4、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


·医疗损害责任法依据有哪些
      医疗损害责任法依据有哪些 随着医患问题逐渐的突出,本该辅助病人更快治愈的医生。由于一些技术上的问题,错误的治疗导致医疗事故等情况频繁发生。那么根据医疗损责任法的依据,医院又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下边我们将为你进行具体解答。 一、关于医疗损害责任法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最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最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一、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最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


·医疗过错鉴定举证期限是多久
      医疗过错鉴定举证期限是多久 一、医疗过错鉴定举证期限 举证期限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履行提供证据责任的期间,在举证期限内,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


·湖北大病医保新政
      为了解决人民看病难的问题,我国实行了医保政策。此政策是惠民的好政策,因此我们要多了解医保新政策,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享受医保带来的福利。我国地大物博,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情况医保在各个地方的政策也各不相同。以下是湖北大病医保新政。   2017年起,湖北省城乡参保居民患大病后,再次报...


·工伤认定后医疗费用可以全部报?
      我们知道,在发生工伤完成工伤认定后,我们需要申请相应的赔偿以补偿自己的医疗花费。可是,还有很多人对报销的范围存在疑惑。那么,工伤认定后医疗费用可以全部报?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伤认定完就可以报销医疗费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应当...


·医疗事故鉴定是在哪里做的呢?
      医疗事故鉴定是在哪里做的呢?一、鉴定部门: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