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一、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 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 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
  
  1、本人持股资料;
  
  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公司股东承担的义务主要有: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二、中小股东的权利如何保障
  
  (一)查阅公司会计报告及账簿
  
  1、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2、操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1)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此系法定的前置程序,因此,股东应保留书面请求查阅会计账簿的证据,公司十五日内不予答复的即可启动诉讼程序。当公司以“合理根据”予以拒绝正当目的的查阅时,股东在历经拒绝前置后即可启动诉讼救济,请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对此请求,从诉的类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中专门设置了“股东知情权纠纷”这一二级案由。
  
  (2)对于如何列当事人这一问题,权利受侵犯的股东自然是原告,公司应列为适格的被告,如将实际控制的大股东或实际管理人作为独立诉讼主体,不符合诉讼原理。判决的效力及于公司,而非大股东、董事等。当然查账并非最终目的,实现查账后,股东可以具体作出自己的选择。
  
  (2)公司法在第三十四条明文规定,有限公司股东可以查阅会计账簿,这就使得会计账簿造假很难。
  
  (3)公司的每年利润情况可以通过查询工商档案中的年检资料获得(当然,公司做假帐的可能性较大),如公司不能反证年检资料中的情况不符合真实情况,年检情况中的审计报告即可成为原告主张分红权的有力证据。
  
  二、公司盈余分配诉讼(股东分红权)
  
  1、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五条:【股东分红权利】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2、操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作为诉讼案件,律师应当根据股东要求盈余分配的具体案情决定诉讼策略。
  
  1、公司盈余分配方案经股东会通过的情形。根据新《公司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股利分配的方案由董事会提出并由股东(大)会通过,所以公司股利分配原则属于公司自治和规定自治的范畴。如果分配方案已经股东会通过,而公司不予执行,则股东完全可以起诉公司要求履行给付。
  
  2、公司盈余分配方案未经股东会通过的情形。如上所述,股利分配问题属于自治范畴,若未经股东会通过分红方案,这时起诉时要慎重审查是否符合以下三条件:1公司提取任意公积金是否具有必要性2公司提取任意公积金是否具有合理性3公司提取任意公积金是否符合股东平等原则。若不符合三条件,则股东可向法院请求强制公司按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进行分派股利,此诉属于给付之诉。此案由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专设“公司盈余分配权纠纷”这一二级案由。
  
  3、第一百六十七条:【法定公积金】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三、召开股东大会
  
  1、 法律依据
  
  第三十九条:【首次股东会议】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十条:【股东会会议】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操作中应注意的事项
  
  诉讼请求示范:
  
  判令被告立即召开股东大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各股东,告知开会的具体时间、地点;责令被告召开股东大会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综合上面所说的,在任何一个股份制的公司里,公司里的股东都是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的,当公司分红的时候,股东当然有受益的,但是当公司有亏损或者是出了其它的事情的时候肯定也是有义务承担的,所以好的一间公司都是您齐心协力办起来的。
  
  
  
  


·合伙企业应该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合伙企业应该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一、合伙企业应该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 ? ?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


·中小企业融资利率是多少?
      中小企业融资利率是多少?中小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发展过程中经常会面临资金短缺的情况。在众多的融资渠道中,银行贷款是最主要的一个。相对于大型国有企业而言,中小企业面融资方面存在困难,即便是去银行贷款,它们承担的利息成本也会高些。那么中小企业融资利率是多少?下面我...


·公司股东死亡后如何办理减资?
      公司股东死亡后如何办理减资? 一、公司股东死亡后如何办理减资? 公司股东死亡,一般是不能够办理减资的。公司减资,无论是否造成剩余资本少于法定标准的情况,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了切实贯彻资本确定原则,确保交易安全,减资要从法律上严加控制。按照资本不变原则,原则上公司的资本是不允...


·公司注销要经过哪些程序
      公司注销要经过哪些程序 一、公司注销要经过哪些程序 公司停产歇业,丧失经营能力后只有经过合法的清算、注销程序,公司才能从法律意义上消灭,公司及负有清算责任的清算主体才能免除相关的法律责任。那么公司注销要经过哪些程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公司内部作出解散决议。公司股东会作出...


·公司股东变更要多久?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公司股东变更要多久?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 ? 近期有朋友问公司的股东有变动,手续该怎么走? 多久能办完?今天我们就来跟您讲解公司股东变更要多久这个问题。我们今天主要说的是内资企业中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股东变更,公司股东变更的类别是分2种,公司股东变更和公司股东姓名变更。不知道...


·合伙企业解散是否还有诉讼主体资格?
      合伙企业解散是否还有诉讼主体资格? 一、合伙企业解散是否还有诉讼主体资格? 合伙企业解散是没有诉讼主体资格,如果完全已经被解散,就意味着他不再具有我们国家民事诉讼当中的相关的权利,也不能够作为适格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在哪些情形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在哪些情形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


·公司名被抢注怎么办 公司名被抢注怎么办
      公司名被抢注怎么办 公司名被抢注怎么办 1、你可以自己去找到域名当前持有人,尝试跟他协商价格然后买回来。 2、你可以上百度查询有关做域名回购的公司,找他们代理回购,这样会比较靠谱,也不会让你背坑。 企业如果自己回购的话可能很难找到域名当前持有人,而且企业自己对于回购行情不...


·股份公司发起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股份公司发起人应承担什么责任根据《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


·如何判断是否为企业合并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判断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一年以上(含一年)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同一方”是指对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实施最终控制的投资者:“相同的多方”是指根据投资者之问的协议约定,在对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


·省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
      省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 一、成立集团公司应具备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