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解除劳动合同时间以什么为准?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一、解除劳动合同时间以什么为准?
  
  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是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证明书载明的时间为准。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种类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
  
  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两种情形:
  
  a.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b.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
  
  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甚至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
  
  注意: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概要: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1)过错性辞退
  
  a. 概要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
  
  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b.适用情形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非过错性辞退
  
  a.概要
  
  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
  
  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b.适用类型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仍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注意以上每个条件之间的先后顺序关系)
  
  (3)经济性裁员
  
  a.概要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
  
  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b.适用情形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c.裁员时应优先留用的人员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d.裁员后重新招录的限制
  
  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时,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经济性裁员的例外
  
  即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据第40条非过错性辞退和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当以解除合同的劳动通知书为准,在用人单位开具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声明时应当在十五日之内为劳动者办理相关手续,保障劳动者的相关利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的劳动证明应当保存两年,以便日后有相关需要。还有不懂欢迎向本站提出在线咨询。
  
  


·我们一般职工在企业中上班
      我们一般职工在企业中上班,企业不仅仅为员工提供固定的薪酬,同时也会为员工购买五险,为了保障员工各项的福利,可以让员工老有所养,让员工在企业中上班更加的有保障。职工社保补缴五年可以吗?这个是可以的,只需要携带相关的材料,今天带您了解一下。一,职工社保补缴五年可以吗?退休前累计交够1...


·公司倒闭拖欠工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当代中国,很多公司由于经营不善会导致倒闭,这个时候通常情况下,公司要宣告破产,然后进行公司资产的清算清算完毕之后会对相应的债务,以及员工工资进行清偿。那么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公司倒闭拖欠工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下面为您介绍。 一、公司倒闭了要不到工资怎么办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


·伤残工伤职工退休待遇如何计算?
      伤残工伤职工退休待遇如何计算? 一、伤残工伤职工退休待遇如何计算? 除了一至四级的工伤退休金低于伤残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外,其它工伤退休仍按本人应得的退休金享受工伤待遇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


·旧伤不算工伤吗,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旧伤不算工伤吗,工资待遇是怎样的旧伤在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属于工伤旧伤的是仍然算作工伤的,工伤工资待遇为: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


·劳动争议调解申请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申请是什么,有什么用? 一、劳动争议调解申请 指企业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提出的调解请求。但是,调解并非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阶段,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只有在收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才能受理...


·单位有权利辞退婚外恋的员工么?
       一、单位有权利辞退婚外恋的员工么? 属于解除劳动合同,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


·国家弱电工程施工合同法是怎样的
      国家弱电工程施工合同法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弱电施工合同 弱电施工合同主要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 1、包含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详细信息,如单位名称,地址,电话传真,邮编等。 2、包含了施工项目的具体名称,工程的简要概况。 3、明确了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第四,对于工程的进度安...


·劳动法中工伤鉴定八级赔偿多钱?
      根据相关的伤残鉴定标准劳动者相关的赔偿标准也是随之变化的,在每一级工伤鉴定当中我们都可以看到不一样的赔偿标准,由轻到重,相应的赔偿金也是由少到多,关于劳动法中工伤鉴定八级赔偿多钱的规定,我们已经为您整理出来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


·半年内辞退员工该如何赔偿的
      半年内辞退员工该如何赔偿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1、如果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那么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2、如果劳动者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被辞退了,那么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我国法定童工年龄是多少岁
      童工在很多国家都是存在的,尤其是一些贫穷的非洲国家,童工更是普遍。而在我国,法律中是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童工的,否则就要对单位作出处罚。但对于很多人而言可能还不清楚究竟我国法定童工年龄是多少岁?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我国法定童工年龄是多少岁 我国劳动法严禁企业...


·建筑工程动态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是什么?
      建筑工程动态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动态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 1、工程项目追加投资现象比较严重 建筑施工过程中,普遍存在忽视项目计划前提成本管理以及控制问题,这些最终导致工程在竣工之后结算比较困难,并且出现了二次投资现象,很多项目资金严重超支,造成建筑工程项目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