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订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如何《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由此可见,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应以书面形式。但是没有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劳动合同是不是不能成立或者是无效呢?应该看到的是,首先,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产物。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能够成立劳动合同,而书面形式只是作为成立劳动合同的证据存在,证明双方当事人订立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的条款内容,分为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必备条款是《劳动合同法》中明文规定必须要有的内容,至于约定条款,则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确定的,比如双方可以格外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但是要注意,在约定劳动合同条款内容的时候,一定不能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否则会导致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未成年人做童工的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法律明确禁止未成年人做童工,未成年人做童工的,招录童工的用人单位将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严重时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对此,我国法律以及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接下来,我们就和您分享一些关于童工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童工的相关法律规定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


·入职几天离职不给工资该怎么办
      入职几天离职不给工资该怎么办当入职几天离职不给工资劳动法者在面对这种拖欠工资的情况的时候,是可以通过提起劳动仲裁来维护权利的。我国劳动法并没有对入职几天离职不给工资的规定,但是,我国劳动法同样规定,不得拖欠劳动者的合法报酬。《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


·建设工程与普通的工程不同,它在工程完工之后还会涉及到很多后续
      建设工程与普通的工程不同,它在工程完工之后还会涉及到很多后续的处理,因此一般来讲只要是建设工程往往双方都会约定一定期限的质保期,在质保期内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承包方必须无条件的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处理,那您知道建设工程质保期限是多久吗? 一、建设工程质保期限是多久 国务院的...


·没有签劳动合同离职应该注意什么
      没有签劳动合同离职应该注意什么 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


·工期索赔内容有哪些
      工期索赔内容有哪些? 一、工期索赔的内容: 索赔工期损失,首先要了解承包人工期索赔的目的,其次是发包人对于工期延长的两个解决办法。 (一)承包人工期索赔的目的 承包人提出工期索赔的目的,一是免去或推卸自己对已产生的工期延长的合同责任,使自己不支付或尽可能不支付工期延长的违约金;...


·购买捕猎野生动物的工具犯法吗
      购买捕猎野生动物的工具犯法吗?购买捕猎野生动物的工具不犯法,但伪造、倒卖、转让狩猎证或者驯养繁殖许可证,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按照5000元以下的标准执行。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


·劳动仲裁要走什么程序?
      劳动仲裁要走什么程序(一)接受申请材料。审核申诉人申诉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登记,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并告知申诉人。(二)审查受理及组庭。自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决定受理或不受理,并送达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决定受理的,自决定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并送达申诉书副本及应...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辞职?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辞职?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毕业之后学校要劳动合同才给毕业证这么做合法吗
      一、毕业之后学校要劳动合同才给毕业证这么做合法吗 答案是当然不正常的行为。 一,学校毕业要劳动合同(学校为了提高就业率、知名度)是不合法的,学生只要完成了相应的学业能力考核,就可以毕业,和是否实现就业无关;  二,如果学校以当事人没有劳动合同为由,不发给学生毕业证书,可以向...


·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一、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


·公司用童工会受到什么处罚
      我国法律会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年龄在16岁以下的工人则被称作是童工,法律规定,任何用人单位和企业都不得雇佣童工,但是还是有用人单位因为贪图利益会雇佣童工,但是雇佣童工的处罚也十分严重,那么公司用童工会受到什么处罚?在下面的文章中会带来具体介绍。 一、对使用童工如何处罚 1、用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