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无按揭的意思是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商品房无按揭的意思是什么1、商品房无按揭指的是房产证是你的名字,同时在购买时房子属于直接全款购买,没有向银行进行贷款。2、还有一种意思是,使用按揭贷款买房,但随着时间推移已还款完毕,或已提前还款,此类房子也可叫商品房无按揭。3、商品房无按揭是指房产产权未转让,房产所有人对房产拥有独 立的支配、处置权,如果有按揭是将产权转让按揭,着按揭的过程中房产所有人只有房产使用权,在还款完毕后方拥有商品房的处置权。二、按揭贷款没还清能把房子卖掉吗房子的贷款还没有还清,房主如果想要卖掉房子,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第一,由买方还清剩余贷款。若买方能够一次性付清房款,或是剩余贷款金额较小,买方首付款足以还清的,卖方可申请提前还贷,由买方代为还清剩余贷款,以注销房屋抵押登记,使房屋能够正常过户交易。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一些银行可能在贷款合同中限制购房者提前还贷的时间和次数,如卖方不符合提前还贷的条件,依然难以顺利解除房屋抵押。第二种方式,房贷转按揭,是指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子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简单的说就是仍处在按揭中的房屋进行再次买卖,该房屋的买方仍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房款。但由于转按揭办理手续非常复杂,对贷款银行来讲又存在诸多风险,导致许多银行不愿意开展此业务,所以使得此种操作模式在实践中非常少见。第三种方式是借款“赎证”,当卖方无力提前还贷,买房也无法一次性支付足够房款的情况下,卖方可以通过向第三人借款提前还贷,以解除房屋抵押,也就是俗称的“赎证”。对此,建议卖方谨慎审查,签订书面借款协议,以防止因不能顺利得到借款而导致房屋抵押无法解除,造成违约。买房不易,目前大部分家庭买房都是有向银行申请按接贷款的,并且贷款的年限往往还比较长,通常都是20年左右,这主要还是因为房价太高,无法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在向银行申请按接贷款的时候,银行方面往往会办理商品房的抵押登记,设立抵押权。而原则上,商品房的贷款还没有还完,一般不允许出售商品房。
  
  
  


·商品房买卖中付款有什么方式
      商品房买卖中付款有什么方式 一、商品房买卖中付款有什么方式 商品房销售中的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和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付款。选择一次性付款可能会得到开发商一定幅度的折扣,但购房者必须以足够的资金做后盾,且这种付款方式风险比较大。分期付款对购房者比较有利,尤其对于期房项目...


·房屋确权案件诉讼费怎么收?
      房屋确权案件诉讼费怎么收?1、如果是单纯的房屋权属确认之诉、不涉及给付内容的:应属于不涉及财产纠纷的非财产案件,诉讼费应按件收取、而不是按诉讼标的额(实际上也没有标的额)收取,每件收取50至100元。诉讼分为三类:一是给付之诉;二是确认之诉;三是变更之诉.侵权案件虽也有属于确认之...


·一、房屋买卖合同移送管辖的请求可以是由原告提出吗?
      一、房屋买卖合同移送管辖的请求可以是由原告提出吗?房屋买卖合同移送管辖的请求不可以是由原告提出,管辖权的转移包括向上转移和向下转移两种。对于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确定管辖法院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


·诉前财产保全用房屋担保可以吗?
      诉前财产保全用房屋担保可以吗?可以用房屋来担保诉讼财产保全,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与诉前财产保全有关的民事争议必须有给付内容...


·一房两卖的表现形式和处理方式是什么?
      在房地产交易十分活跃的今天,房产买卖已经成为不少投资者经济生活的一部分。那么,在房产买卖中,您是否遇到过一房二卖的情况呢?今天,我们就来告诉您一房两卖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以及怎么防范一房二卖的风险。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一房二卖 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


·离婚房产更名程序有哪些,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离婚夫妻就会选择诉讼离婚。在离婚的过程中,我们就要考虑房产的问题了。房产转让给他人就要进行更名手续,除了要携带一些材料证明,还要带足够的钱交过户费用。那么,离婚房产更名程序有哪些,需要什么材料?请看下文。 一、...


·重庆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标准
      重庆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标准 重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调整主城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8000元。 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


·商品房是什么?
      商品房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商品房 一、商品房是什么意思 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


·婚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有家才会有归属感。如今很多夫妻都是在结婚之后才共同买房的,那么婚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这是很多夫妻都比较关注的内容,下面是我们整理的一些相关资料,帮助各位了解有关情况。 一、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


·对于二房东拿钱跑了怎么办?
      对于二房东拿钱跑了怎么办?可以立即报警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可能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根据政策规定,房屋转租的,必须要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二房东拿钱跑路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合同诈骗罪,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达到相应标准还要承担刑事责任。二、房屋转租的条件有哪些?1....


·拆迁方以“违建”的名义拆除我的房子,如何应对?
      一、拆迁方以“违建”的名义拆除我的房子,如何应对?  1、调查取证  拆迁方首先需要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查取证,调查涉案房屋是否属于非法建筑的范畴。该调查必须由执法人员到被拆迁人家中完成,并做相关书面记录。有些地方的执法人员在根本没去当事人家实地考察的前提下就下了限期拆除文书,明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