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自己主动离职公司却说劝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自己主动离职公司却说劝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一、自己主动离职公司却说劝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自己主动离职企业一般是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经与企业协商一致,劳动者无权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可以随时离职:
  
  ⑴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⑵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⑶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⑷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
  
  ⑸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违背劳动者意愿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
  
  ⑹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⑻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⑼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二、违法辞退的补偿标准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上述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当中显示的,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是职工被公司给劝退了,这跟职工主动提出来离职的实际情况是有差别的,职工本人只能够要求公司修改这一条款,不能以此为由让公司支付补偿金。
  
  


·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
      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 现代社会,市场上竞争激烈,各种各样的外资企业相继设立,设立外资企业是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的。如果之前不是外资企业现在想要变更为外资企业的,还需要写一份申请书,那么,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变更设立外资企...


·公司法人章要求是否需要备案?
      我们都知道一个公司里面就只有一个法人代表,这个法人代表是有着非常的重要的地位,因为公司的大小事务基本是全由这个法人来做主,公司里面也是必须要有一个法人章,公司里面每做一个决定都是需要盖法人章的,那就来了解一下公司法人章要求是否需要备案?下面就来听听本站我们的看法。一、公司法人章要...


·公司股权转让评估需要哪些资料?
      公司股权转让评估需要哪些资料? 现代化的经济发展需要对市场的价值有非常敏锐的感触而资产评估为资本的运营、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价值。在股权转让中,资产评估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它不仅给交易双方的出价提供了考虑空间和价格参考,同时也为股权的清洁程度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同时也是国家税务机关收税...


·想找个人做公司法人应该如何怎样规避风险?
      想找个人做公司法人应该如何怎样规避风险?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公司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很多,因为在我国是有公司法对其进行规制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公司需要公司法人,很多时候可能会存在着一些风险,那么,想找个人做公司法人应该如何怎样规避风险?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


·公司与个人非法集资的处罚规定有哪些?
      非法集资对于很多人并不陌生,就算没见过也是经常通过媒体听说报道过。其实非法集资现象很多,甚至在公司内可能会出现非法集资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出现最根本的原因还是个人利益地极限追求引起的。那么公司与个人非法集资的处罚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非法集资的特征包括哪些? ...


·分公司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合同能以分公司的名义签订。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就可以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


·公司分阶段给股东分红吗?
      公司分阶段给股东分红吗?公司并非是分阶段给股东分红,根据《公司法》第4、35条之规定,股东取得红利理属当然,但股东取得公司红利还应满足一定条件和遵循一定之程序,具体如下:1.前提条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2.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在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情形下,是否...


·小微企业注册流程是什么样的
      小微企业注册流程是什么样的 小微企业注册流程是什么样的 (一)、查名(需1周时间) 所需资料由您提供: 1、全体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是公司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注册资金的额度及全体投资人的投资额度 3、公司名称(最好提供5个以上)、公司大概经营范围。查名资...


·如何判断是否为企业合并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判断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一年以上(含一年)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同一方”是指对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实施最终控制的投资者:“相同的多方”是指根据投资者之问的协议约定,在对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


·被公司强行裁员赔偿标准怎么计算
      被公司强行裁员赔偿标准怎么计算 一、被公司强行裁员赔偿标准怎么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


·公司股东怎么证明自己是股东?
      公司股东怎么证明自己是股东?如果是非上市公司,工商局登记、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名册、股权证应该都可以证明股东身份,其中工商登记中有股东名称登记,公司章程中有股东名单,股东名册很容易理解,股权证有些公司发,有些公司则不发,多数情况不发。如果是上市公司,中国登记结算公司负责对股东股份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