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南京市工伤旧伤复发怎么办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南京市工伤旧伤复发怎么办老工伤人员要是旧伤复发,看病也能用工伤保险报销了。苏州下发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当前进一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项措施》的通知,将老工伤人员的旧伤复发医疗费用纳入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于2009年1月起实施。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医疗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用人单位自愿申报。用人单位将符合条件的老工伤人员登记造册,填写《老工伤人员申报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统一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通知明确,老工伤人员对象与范围包括:2003年12月31日之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持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放的 《工伤证》或《工伤认定决定书》,经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现仍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工伤保险关系,由用人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已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单位支付旧伤复发医疗费用的工伤人员。 旧伤复发医疗费用范围为:工伤旧伤复发的治疗费用,职业病的继续治疗费用,安装假肢、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据介绍,老工伤人员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次月起发生的旧伤复发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结付。老工伤人员治疗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由单位填报《苏州市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并携带《老工伤人员申报表》、老工伤人员居民身份证、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及费用明细清单、医疗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老工伤人员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配置、更换、维修辅助器具的,由工伤人员或其直系亲属向用人单位提出,由单位向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苏州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后,在定点配置机构按规定配置、更换、维修辅助器具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结付综上所述,南京市工伤旧伤复发看病可以用工伤保险报销,所以原来的工资待遇都是不变的,用人单位仍然按月支付相应的工资,同时受工伤员工在工伤鉴定之后,应当享受鉴定结果相应的工伤医疗待遇。
  
  
  


·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怎么赔偿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


·钢结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钢结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方面在我国大小城市里,我们见到最多的就是钢结构工程的建筑物,由于钢结构本身比石头或其它材料轻便,安装起来既方便又快捷,特别适应现代快节奏生活的需要,在美化人们生活的同时但也出现了很多安全隐患与安全事故,为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钢结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就显得...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有吗?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有吗?疫情期间在家办公需要支付工资,单位有权要求有感染风险的职工居家隔离,通过网上办公等形式提供劳动,或者就居家隔离而无需提供劳动。这种情况严格上来讲,属于单位的工作安排,可以协商工资待遇,如协商不成的,应该按正常的工资支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


·一,2018最新版劳动合同有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罚规定吗?
      一,2018最新版劳动合同有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罚规定吗?企业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进入了用工阶段,在用工前,企业一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企业将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1.企业将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双倍工资。如:企业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企业就得多支付员工...


·国内的工程质量期刊有哪些
      国内的工程质量期刊有哪些?现如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越来越重视质量问题。尤其是食品和工程的质量问题。因此,我国出现了许多的工程质量期刊。为了帮助您更好的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我们收集整理了如下资料,我们就一起来探讨一下,国内的工程质量期刊有哪些? 一、国内工程质量期刊 《土木工...


·劳动合同法加班费细则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加班费细则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加班费细则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加班费,在以下法律法规中有相关的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


·深圳街道办的工资福利怎么样?
      深圳街道办的工资福利? 人均工资福利21.42万元。深圳市一些街道办的工资比深圳市一级部门的还要高出一倍还多。一般来讲,薪资福利包括薪资和福利两部分内容,薪资就是员工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提成,奖励等;员工福利是一种以非现金形式支付给员工的报酬。员工福利从构成上来说可分成二类:法定...


·买房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相当的重要的因为这涉及到以后工作的时
      买房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相当的重要的因为这涉及到以后工作的时候交通是否便利离学校或者是商场是否近,所以在买房的时候都会查看房源详情以及看有没有优惠的政策,但是对于在武汉生活着工作的朋友们来说武汉房产政策最新是什么他们可能不知道,我们马上为您解答一下。 一、武汉房产政策最新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有文件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有文件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文件的。但是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比如说事先通知工会。 二、程序 (一)事先通知工会《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在可以裁员的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


·辞退员工补偿工作年限怎么计算?
      辞退员工补偿工作年限怎么计算?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


·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方法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方法是什么? 我国的水利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在近年来越来越被您所重视,我国也在努力完善水利工程的基础建设制度,这毕竟关乎民生大计。可是,由于我国现在存在各种的问题,以至于我国的水利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我国的经济想要更大程度的发展,必须优先处理水利工程质量问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