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国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管理办法的内容?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中国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管理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一、中国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管理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五十六号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专利权的运用和资金融通,保障债权的实现,规范专利权质押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权质押登记工作。
  
  第三条 以专利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第四条 以共有的专利权出质的,除全体共有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第五条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第六条 当事人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等方式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
  
  第七条 申请专利权质押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文件: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
  
  (二)专利权质押合同;
  
  (三)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四)委托代理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专利权经过资产评估的,当事人还应当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除身份证明外,当事人提交的其他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身份证明是外文的,当事人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
  
  对于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文件,当事人可以提交电子扫描件。
  
  第八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质押登记申请文件后,应当通知申请人。
  
  第九条 当事人提交的专利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与质押登记相关的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四)专利权项数以及每项专利权的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五)质押担保的范围。
  
  第十条 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外,当事人可以在专利权质押合同中约定下列事项:
  
  (一)质押期间专利权年费的缴纳;
  
  (二)质押期间专利权的转让、实施许可;
  
  (三)质押期间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或者专利权归属发生变更时的处理;
  
  (四)实现质权时,相关技术资料的交付。
  
  第十一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收到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登记。
  
  第十二条 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质权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时设立。
  
  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权质押不予登记通知书》:
  
  (一)出质人与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不一致的;
  
  (二)专利权已终止或者已被宣告无效的;
  
  (三)专利申请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
  
  (四)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的;
  
  (五)专利权已被启动无效宣告程序的;
  
  (六)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专利权的质押手续被暂停办理的;
  
  (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八)质押合同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专利权归质权人所有的;
  
  (九)质押合同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十)以共有专利权出质但未取得全体共有人同意的;
  
  (十一)专利权已被申请质押登记且处于质押期间的;
  
  (十二)其他应当不予登记的情形。
  
  第十三条 专利权质押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现质押登记存在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所列情形并且尚未消除的,或者发现其他应当撤销专利权质押登记的情形的,应当撤销专利权质押登记,并向当事人发出《专利权质押登记撤销通知书》。
  
  专利权质押登记被撤销的,质押登记的效力自始无效。
  
  第十四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专利权质押登记的下列内容:出质人、质权人、主分类号、专利号、授权公告日、质押登记日等。
  
  专利权质押登记后变更、注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登记和公告。
  
  第十五条 专利权质押期间,出质人未提交质权人同意其放弃该专利权的证明材料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办理专利权放弃手续。
  
  第十六条 专利权质押期间,出质人未提交质权人同意转让或者许可实施该专利权的证明材料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办理专利权转让登记手续或者专利实施合同备案手续。
  
  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实施出质的专利权的,出质人所得的转让费、许可费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十七条 专利权质押期间,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或者质押担保的范围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协议、原《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和其他有关文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持《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质押登记注销手续:
  
  (一)债务人按期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务的;
  
  (二)质权已经实现的;
  
  (三)质权人放弃质权的;
  
  (四)因主合同无效、被撤销致使质押合同无效、被撤销的;
  
  (五)法律规定质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注销登记申请后,经审核,向当事人发出《专利权质押登记注销通知书》。专利权质押登记的效力自注销之日起终止。
  
  第十九条 专利权在质押期间被宣告无效或者终止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通知质权人。
  
  第二十条 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已经质押的专利权的年费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在向专利权人发出缴费通知书的同时通知质权人。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1996年9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令第八号发布的《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法律上肯定是允许公司或自然人以专利权质押的这种形式去借款的,专利权质押就相当于房产质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用知识产权贷款没有什么问题。不过专利权质押登记过程当中的很多问题,其实到知识产权总局询问是最好的。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都是什么?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都是什么 一、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都是什么 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


·专利权转移需要哪些材料?
      专利权转移需要哪些材料?1、申请人或代理人办理专利申请权转移证明的,需提交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的“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2、申请人当面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关系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明。3、申请人以邮寄方式办理的,需要提交申请人身份证...


·侵权商标案可以上诉吗
      商标如果被他人侵犯了,此时可以通过行政方法来维权,即向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商标侵权是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


·签备案专利权许可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签备案专利权许可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一、备案专利权许可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当事人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其他方式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相关手续。 申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许可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实施...


·什么时候专利权转让生效
      什么时候专利权转让生效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也就是说转让专利权,双方和当事人必须签订合同并且进行登记公告,合同生效以后专利权的...


·导致专利权无效的原因有几种
      导致专利权无效的原因有几种(1)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2)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3)不符合专利法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的固定;(4)外观设计与在先权利相冲突或者不符合新设计的要求;(5)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为依据;(6)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


·专利法中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
      专利法是我国为了保护专利人的专属权利而制定的一部法规,在专利法当中,当然具体的也规定了专利的申请,登记以及针对专利申请行为而提起的行政复议。专利行政复议的主体比较特殊,这些我国普通公民显然在生活当中是接触不到的。但是专利申请人就必须要了解一下,专利法中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 一、专...


·2023专利权人权利有哪些?
      专利权人权利有哪些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享有下列权利:1、独占权。独占权又称之为“专有权”。《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


·专利权预先保护的方法有哪些?
      专利权预先保护的方法有哪些?在专利权被侵权后,专利权人可以采取三种方式保护自己的专利权。1、协商、谈判;2、请求专利行政管理部门调解;3、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二、专利权保护范围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或附图可以用以解释权利要求。如何确定专利...


·我国对驰名商标保护多少
      我国对驰名商标保护多少年虽然我国将商标区分为了普通商标、注册商标以及驰名商标等等,但是对于不同的商标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都是一样的,不过由于普通商标没有经过国家认定,因此一般是不予保护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驰名商标保护多少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驰名商标保护多少年 商标权的期限...


·如何在商标权质押登记机构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
      如何在商标权质押登记机构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 一、什么是商标权质押 商标专用权质押是指商标注册人以债务或者担保人身份将自己所拥有的、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商标专用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商标专用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