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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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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程序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3、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二)开庭与裁决
  
  1、仲裁庭应在开庭前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
  
  2、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仲裁;
  
  3、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4、然后当事人陈述并辩论,最后进行裁决。
  
  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争议的受理范围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包括执行、变更、解除、)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及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5)因职工流动、停薪留职、从事第二职业发生的争议;
  
  (6)因用人单位裁减人员而发生的争议;
  
  (7)因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
  
  (8)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9)用职工非法收费而发生的争议;
  
  (10)法律、法规规定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
  
  劳动仲裁的程序本身也非常的简单,可是,劳动争议中关于公司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证据是需要劳动者自己提供的。所以,在申请劳动仲裁之前,其实劳动者本人也可以先就当前的劳动争议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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