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了女方要求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离婚了女方要求赔偿的条件有哪些?(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四)请求人无过错。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 赔偿诉讼。二、离婚的程序规定关于离婚赔偿程序,新《婚姻法》无明文规定。所以离婚赔偿程序既适用于行政登记离婚程序,也适用于诉讼离婚程序。因为,基于婚姻法的私法性质,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2.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形式。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官酌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形式,也可适用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两种方式。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造成无过错配偶的精神创伤的,可以请求给付抚慰金。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权等如受损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形。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离婚的夫妻一般是属于普通的案件是不能要求任何的赔偿,而对于主张的话那么就需要有法定的条件,而且还要有法定的事由,从而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那么就可以进行主张,所以,案件的处理也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中不承保的产品有哪些?
      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中不承保的产品有哪些? 家庭财产保险是保障普通家庭权益的一项险种,是为了弥补未来不可预期的灾害或者损失而提前投保的做法。而家庭保险主要包括了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致的财产物品损失,但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家庭财产都可列入保险标的中来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责任,接下来我...


·离婚诉讼的过程是怎样的,如何缴纳离婚诉讼费用
      有结婚肯定就有离婚,通常夫妻在感情走到尽头或者一方有不可饶恕的错误时,才会选择离婚。此时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也就是说有离婚过程,那这个离婚诉讼的过程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诉讼的过程是怎样的 离婚诉讼一般是在一...


·可不可以离婚5年后再争抚养权?
      可不可以离婚5年后再争抚养权? 不能争夺,但是可以变更。但要满足相关的法定条件。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


·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一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一是什么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一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二、概念辨析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国...


·一、子女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一、子女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执行申请书. 3、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判决书或调解书) 4、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以上是必备的。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是多少?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


·国家赔偿法赔偿金额标准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法赔偿金额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


·重婚什么情况下不会被判刑?
      重婚什么情况下不会被判刑?现实生活中,犯重婚罪应当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


·第三次诉讼离婚时间为多久
      第三次诉讼离婚时间为多久 如果从第二次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时起算,间隔时间为6个月。 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


·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


·离婚时不知道对方实际收入是多少该怎么办
      对于夫妻来讲,一旦离婚那么在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收入,都是算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因此,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就可以主张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但要是离婚时不知道对方实际收入是多少该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时不知道对方实际收入是多少该怎么办 离婚时不知道对方实际...


·离婚财产处理协议书范文
      夫妻双方如果无法继续共同生活,选择离婚也不失为当下最好的办法。在离婚时,对于财产的处理双方如果没有争议,可以自行协商分配,并就分配结果签订一份协议书。那离婚财产处理协议书范文是怎样的呢?我们搜集到相关的范文,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 男方:_______...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