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伙企业的解散有哪些原因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合伙企业的解散有哪些原因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二、合伙企业解散程序1.清算人的确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2.清算事务主要有下列六项,由清算人执行,即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3.合伙企业财产清偿顺序首先是支付清算费用;然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即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在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再行按照约定比例或者法定比例分配给合伙人。4.解散后原合伙人的责任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还请求的,该责任消灭。5.清算报告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法》第85条中主要对合伙企业的解散情形做出了规定,只要出现任何情形,那么就可以解散合伙企业。但是合伙企业解散之后也会涉及到后续的一些问题,包括债务清偿等等,这就涉及到清算人的确定。而法律中也有相应的要求,合伙企业解散后,必须经过清算程序,了结合伙事务。
  
  
  


·公司并购重组保密协议一般怎么写?
      公司并购重组保密协议一般怎么写? 公司并购重组涉及到股权转让、资产负债处理及人员调整等,其中会涉及到公司商业机密。做好保密工作对于双方来说非常重要。鉴于此,需要双方签署一份公司并购重组保密协议,来确保双方各自履行保密义务。那么公司并购重组保密协议怎么写?下面我们结合一篇范文和您...


·试用期内必须签合同吗,公司能单方延长试用期吗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更好地了解对方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特定期限,它对劳动者或者是用人单位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试用期内必须签合同吗吗?此外,在实践中,公司能单方延长劳动者的试用期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试用期内必须签合同吗 试用期内应当...


·公司法人委托授权书应该怎么写 我国要求,各家企业在经营和发
      公司法人委托授权书应该怎么写 我国要求,各家企业在经营和发展的时候,需要有法人代表承担公司的一切法律责任。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各家企业在推荐公司法人的时候,可能会通过委托授权的形式进行,将公司法人委托受理给其中一人。那么,公司法人委托授权书应该怎么写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


·常见可使用的非上市公司融资办法有哪些
      常见可使用的非上市公司融资办法有哪些非上市公司通常面临融资困难的问题,很多未上市工资面对融资问题一筹莫展,政府也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建立商业银行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等,那么在国家政府的帮助下,非上市公司的融资办法有哪些呢?哪一种才更适合你呢?让我们随我们共同了...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有什么条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有什么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使用吗?如何合法使用?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使用吗?如何合法使用?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的启动资金,很多人并不太了解公司注册资本的使用要求和使用限制。那么到底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使用吗?公司注册资本怎样算不合法使用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使用吗如何合法使用公司的注册资本,...


·公司股东可以抵押股份吗?
      公司股东可以抵押股份吗? 一、公司股东可以抵押股份吗? 可以,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


·公司股权转让增值税
      公司股权转让增值税一、股权转让征不征增值税 非证券化股权转让不征增值税。证券化的股权转让按“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 二、不动产租赁企业合同未到期提前收回租赁的不动产,付给承租方的违约金,是否属于不征税范围?如果属于,应该如何开票?如果不属于,又应如何开票? 不动产租赁企业...


·在我国公司法人是责任人吗
      在我国公司法人是责任人吗在我国如果有公民担任一家公司的公司法人的话,那么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如果公司发生了违规操作的现象的话,那么该自然人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并不是说所有的责任都需要公司法人一个人来进行承担。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公司法人是责任人吗?一...


·公司倒闭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


·在我国企业改制的原则是什么?
      在我国企业改制的原则是什么 企业改制是现代化市场经济发展中,衍生的一种经营手法。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企业也需要不断的进行适应。企业在进行改制时,不能随着自己的性子,随意乱改。我国对于企业改制需要遵循的相关规定是有法律依据的。并且,企业改制时,也需要遵循相关的原则进行。在我国企业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