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有多长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合同的履行通常都是有一个期限限制的,但针对租赁合同这种比较特殊的合同来讲,我国法律对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做出了严格的限制。而当事人仅仅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就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做出约定。下面我们来告诉您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有多长。
  
  一、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有多长
  
  1、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2、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3、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4、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5、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6、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二、租赁合同的效力
  
  租赁合同的效力规定于《合同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其特别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三项:
  
  1、买卖不破租赁
  
  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也叫做租赁权的物权效力,《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一条就是“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它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使租赁权具有了物权效力,即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这种现象可以叫做“债权物权化”。
  
  2、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势指在出租人出卖出租的房屋时,承租人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而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及部委规章,房屋所有人应该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由承租人决定是否购买,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房屋承租人的共同居住人的继续租赁权
  
  《合同法》第234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租赁权作为与承租人人身有关的专属性债权,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在租赁合同中,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人享有在租赁房屋中居住的权利,因此为了保障这些特定人的权利,法律允许与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但是应当办理续租手续,变更承租人。
  
  就签订一次租赁合同来看,我国法律中规定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年。而要是在20年的范围内,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体的约定。当然,实践中,也是允许续签租赁合同的,此时也要遵守这个20年的期限限制。不过要是进行了续签,那么实际租赁的期限加起来可能就会超过20年。
  
  


·供货合同违约责任是怎样的?如何承担责任?
      供货合同违约责任是怎样的?如何承担责任?合同纠纷出现的原因主要是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出现了违约责任,在供货合同纠纷中,主要是供货方或者采购方出现了违约的情形,那么在供货合同纠纷中,供货合同违约责任是怎么承担的呢?供货方和采购方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1、供货方违约责...


·定金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定金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是什么1、定金合同成立。定金合同成立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其必备要件之一。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时生效。2、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任何合同的生效都要以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要件。定金合同的生效需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


·合同未到期离职是否要给违约金
      生活中经常会听见某明星与其所在的经纪公司合约未到期就解约,而被起诉要求支付巨额违约金的新闻,而在劳动关系中,如果劳动者的合同未到期离职是否要给违约金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合同未到期离职是否要给违约金 绝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是不需要承担违约金的...


·技术无偿支持合同的保密协议范文是怎么样的?
      技术无偿支持合同的保密协议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技术无偿支持合同的保密协议范文是怎么样的?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组 乙方:_________(工作组成员单位) 乙方遵照《_________章程》自愿加入_________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


·一、承租人无过错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承租人无过错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无过错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实际租房过程中,房东和租客可以在合同中约...


·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违约责任的相关法规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


·抵押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抵押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4)担保的范围。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


·无偿租赁合同税有哪些种类?
      无偿租赁合同税有哪些种类? 一、无偿租赁合同税有哪些种类? 1、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的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


·没有约定付款时间,怎么算逾期付款?
      逾期付款时间的认定方法,主要分以下两种类型: 一是合同中就约定了付款期限的,以合同中约定的为准。 二是合同中没有约定明确付款期限的,合同双方均可随时要求履行给付款,但必须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必要的准备时间过后,对方依然没付款的,即可认定为逾期付款。 实践中...


·合同中无权处分有什么构成要件
      实践中有些人在保管他人财产将他人财产出卖,或者是夫妻一方未经过另一方的同意而擅自出卖夫妻共同财产,这些都属于无权处分行为。那么合同中无权处分有什么构成要件?一方擅自出卖无权处分的财产,其所订立的无权处分合同是否有效?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展开介绍,希望能够为您答疑解惑。 一...


·三方贸易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三方贸易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三方贸易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三方共同开拓电脑产品市场,推动三方事业的繁荣和发展,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总则 1、“授权代理商”发展的下级经销商称为“授权专卖商”,经乙方对丙方的考察及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