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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满18岁还要支付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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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情况下,我们了解到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是有法定抚养义务的,那么要是子女已经成长到18周岁的话,那么此时父母还需要支付其抚养费吗?一般,子女满18岁之后,就属于成年人了,按照多数人的理解,这时父母是不需要再支付抚养费的。不过,法律中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子女满18岁还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一),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十八周岁。一般情况下,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孩子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孩子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
  1、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2、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对于非因以上的情况,父母对于十八岁以上的孩子,没有履行抚养的义务。
  对于一般离婚案件,涉及到孩子抚养的问题都包括在了其中。
  因此,一般情况下子女满18岁后不需要支付抚养费,但是如果孩子尚未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或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仍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
   二、子女抚养费如何减少
  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情况确定减少或者中止其给付: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对于对于子女抚养费的减少,可以双方约定,如果约定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
  子女抚养费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子女抚养费一般支付到18周岁,但是有特殊的情况的,父母仍需要继续履行支付义务。子女抚养费的支付需考虑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的经济水平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等,因此子女抚养费不是一成不变的。但是子女抚养费也不是能够随便变更的,必须具备法定的情形。如果父母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在诉讼中注意证据的收集,因为证据是判决的依据。
  当子女满18岁以后,父母对其就不再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但此时要是子女有特殊情况,如残疾,没有劳动能力或者尚处于读书阶段,没有经济收入的话,那么父母需要继续抚养子女,当然这就不属于法定抚养义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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