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继承中见证人证明与公证的区别有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实务中,为了增加遗嘱的效力,不少当事人都会选择在拟定遗嘱后加上见证或者公证的程序。那么,对于见证人证明与公证的效力与费用的区别及二者如何选择您又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就和我们一起进行阅读吧。
   一、公证与见证人证明的区别
  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的遗嘱形式有五种,分别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其中最常见的是公证遗嘱和见证人见证遗嘱,见证人见证遗嘱属于代书遗嘱的一种。
   1、效力
  就效力来讲,如果遗嘱人既立有公证遗嘱,也立有见证人见证遗嘱并且两者内容相互矛盾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但是如果没有立过公证遗嘱,则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2、质量
  就服务质量来讲,见证人见证遗嘱的服务一般优于公证遗嘱服务公证需要拿着起草好的遗嘱去公证处,公证处没有起草遗嘱的业务和功能。见证人见证则无需事先写好遗嘱,见证人可以凭其专业和经验帮当事人起草遗嘱,能有效避免歧义和以后可能发生的纠纷。并提供遗嘱、继承等方面法律咨询,帮助当事人充分了解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
   3、费用
  就费用来讲,见证人见证遗嘱的收费一般高于公证遗嘱的收费,这主要是由见证人事务所见证人服务质量,法律专业化服务高于公证服务质量决定的。就延伸服务来讲,公证遗嘱的服务比较单一,见证人见证遗嘱的延伸服务较多,且具有人性化的特点,比如遗产的筹划、遗嘱的执行等。就遗嘱的撤销或者修改来讲,公证遗嘱只能采取单一公证的形式撤销,而见证人见证遗嘱可以采取任何一种遗嘱形式。也就是说,见证人见证遗嘱更方便遗嘱人的反悔。客户可根据自己的意愿有随时进行修改和终止保存、索回资料权利。
   4、后续义务
  见证人见证后,见证人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在继承发生的时候公开遗嘱,按遗嘱所指定的分配方案以及份额或数额,将遗产交付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证遗嘱则无此服务。另外,见证人还可以遗嘱、遗赠管理服务 根据当事人的委托,对当事人所立的遗嘱、遗赠文书代为进行保管、保存,包括对其个人财产、存款资料、债权债务文书、合同文书、公司股权资料、亲属关系、人身关系资料、委托人dna活体样本等进行保存、保管。 为确保遗嘱文件的安全保密,上述业务的开展采取遗嘱档案签封并与银行保管箱业务的衔接,实行本所和客户双授权启锁制度(国家司法机关裁定调取除外)。
   二、见证人见证和公证的选择
  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对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依法证明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一种非诉讼活动。通过公证行为形成的公证文书成为特殊的书证,具有法律上的证据效力,甚至在债权明确的特定情况下,还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证明。见证人见证是指见证人事务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或申请,指派具有见证人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并有见证人执业证书的见证人, 以见证人事务所和见证见证人的名义,就有关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谨慎审查证明的一种见证人非诉讼业务活动。
   1、法律属性
  法律属性上看,在我国见证人见证仍属于“私证”,在诉讼中须依法经司法机关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不同于公证的证明力,公证书一般可直接作为证据使用。从制度上看,我国公证业务有着18年的立法实践,而见证人见证在我国只有个别几个地区有地方性部门规章加以规范,最近新修订的《见证人法》中,对于见证人见证业务更是只字不提。从具体范围上看,我国对于相关重要经济生活比较紧密的一些事项必须进行公证,但是公证业务和见证业务还是有重合区域,就是在这个重合区域,做出选择,是公证好还是见证人见证好? 相比公证,我国的见证人见证业务存在着制度上的缺憾,而就是这个缺憾,却成了见证人见证业务的一个优势,见证人见证无法可依,从而就不受法定程序束缚。
   2、目的
  见证人见证的两个目的: 一、见证某一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真实性; 二、见证某一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合法性。 从法律属性上看,在我国见证人见证仍属于“私证”,依法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不同于公证的证明力,公证书一般可直接作为证据使用。 见证人见证应是形式审查,见证应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1)见证人见证应首先严格审查核实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见证见证人在对合同各方当事人的主体身份进行调查和认证时,应主动去查明当事人的真实身份,仅以当事人自行提供的材料作为认定主体资格的依据远远不够,还要查明自然人或法人的真实身份,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代理人的代理资格、代理权限;当事人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以及合同履行的可行性。对企业来说,应当调查企业的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外贸许可、特许经营、产品标准、专利商标等等,对相关的证据和材料,还应当到有关部门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
  (2)见证人见证还应勤勉尽责、严格审查核实见证事项的真实性; 从见证人见证的目的看,见证不仅仅是对行为的见证,如,见证人只对合同签字及盖章行为的真实性做见证,并不对双方合同的内容做见证,这样,见证人做为法律服务职业的专有属性就不能得到体现,见证人见证也就失去了应有的法律意义!见证人见证之所以不同于普通公民的作证,主要体现在见证见证人负有对见证事项合法性审查的义务。
  (3)见证人见证的法律文书既要符合法定的实质要件;也要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 如,进行合同见证要查明当事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确定意思表示要真实、明确,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和重大误解的情形。
  (4)见证人见证应坚持回避原则,不宜以见证人执业身份为自己的亲友作见证;
  (5)见证人见证应坚持自愿、公平、直接和客观的原则;
  (6)见证人对法定的强制公证事项不得见证;
  (7)见证人见证业务程序要完备,见证书内容要符合要求。 见证人见证业务操作指引(2008) (2008年12月27日上海市律协业务研究与职业培训委员会讨论
  综上所述,见证人证明的方式不管是在费用上还是在后期服务上都是优于公证的。我们认为,对您来说如果选择见证人证明的方式不仅避免了公证的繁琐程序,还能达到和公证一样的法律效果,是一个十分明智的选择。当然,若是出于保险起见,在不考虑费用的情况下,您两种方式一起选择,也是完全可以的。


·一、父亲离世后遗产谁继承?
      一、父亲离世后遗产谁继承?一般情况下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中见证人证明与公证的区别有哪些?
      实务中,为了增加遗嘱的效力,不少当事人都会选择在拟定遗嘱后加上见证或者公证的程序。那么,对于见证人证明与公证的效力与费用的区别及二者如何选择您又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就和我们一起进行阅读吧。 一、公证与见证人证明的区别 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的遗嘱形式有五种,分别是:公证...


·抚恤金丧葬费由谁继承
      抚恤金丧葬费由谁继承 抚恤金和丧葬费不属于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继承公证书(_)__字第__号  被继承人:__
      继承公证书(_)__字第__号  被继承人:__________,男或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生前住_____省_____市_____街_____号  继承人:____________,男或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省___...


·被继承人父母死亡多年遗产由谁继承
      被继承人父母死亡多年遗产由谁继承?被继承人父母死亡的由子女和配偶继承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


·配偶去世第一继承人是谁
      法定继承当中,分为了第一继承人与第二继承人,而配偶就属于第一继承人当中的一个,那要是配偶去世第一继承人是谁呢?如果你对这个问题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配偶去世第一继承人是谁 各国法律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规定不同。中国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为:配偶、子女、...


·父母离异后财产继承人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近些年,我国离婚率高居不下的问题,不仅对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利影响,而且因为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产继承等延发性问题,造成一系列纠纷不断,不仅伤害了亲人间的感情,而且对子女后代也留下一些不安定隐患,那么,按照相关法律父母离异后财产继承人是如何规定的呢? 父母离异后财产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健在财产怎么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健在财产怎么继承?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健在财产不能继承。一般情况下继承都是属于被继承人,已经死亡。在继承法里有说到,如果子女想要继承父母的房产,只能是等到父母死亡之后才可以继承;如果父母的身体很好,还健在的话,想要得到父母的房产,一种是父母主动提出赠送给子女,另一种是...


·在书写继承纠纷反诉状时需要注意什么?
      在书写继承纠纷反诉状时需要注意什么?在书写继承纠纷反诉状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反诉要以本诉为基础,没有本诉,就没有反诉。(2)反诉必须与本诉有联系。(3)反诉应在原告起诉后,人民法院作出裁决以前提出。(4)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同一人民法院提出。(5)反诉只能在限定的期限内提出...


·胎儿可以继承吗,胎儿是否可以继承遗产
      女方在怀孕的时候,如果丈夫不幸去世的话,此时对于妻子腹中的胎儿而言,有的人认为其没有继承权,而有的人却又觉得有继承权。那么究竟胎儿可以继承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胎儿可以继承吗,胎儿是否可以继承遗产 为胎儿保留遗产时,并不意味着该胎儿此时即已继...


·农村股份继承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农村股份继承应该注意哪些问题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继承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