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怎么区分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同居关系是一种两性关系,因同居形成的婚姻就是事实婚姻,那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怎么区分呢?婚姻关系破裂的结果是离婚,同居关系破裂的结果是解除同居关系,那解除同居关系的要注意啥?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怎么区分
  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的情况是属于事实婚姻还是属于同居关系,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1、凡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生活的,并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如:1994年1月1日王男与周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且符合的成立要件。2006年4月1日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就按照事实婚姻对待,适用离婚的法律规定。
  2、凡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同居的,如果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属于同居关系;如果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应当补办婚姻登记,不予补办的,属于同居关系。如:夏男和侯女于1994年2月2日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且也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2006年4月1日,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首先告诉他们补办婚姻登记,补办后才能按照离婚来处理,如果不补办的,属于同居关系。当事人尽起诉要求关系,人民法院不予以受理。
  3、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就已经同居的,但截止到1994年2月1日仍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只是到了1994年2月1日后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属于同居关系。如:毛男和刘女于1990年10月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但是到1994年2月1日,毛女还不到结婚年龄,只是到了1994年2月2日才到结婚年龄。2006年4月1日,双方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首先告诉他们补办婚姻登记,如果不补办,就是同居关系。
   二、解除同居关系的要注意啥
  解除同居关系的,需要关注的是财产关系与子女抚养关系。
  同居关系解除时双方的财产关系及子女抚养关系可参照婚姻无效或被撤销情况下的财产处理及子女抚养的规定。即:
  1、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2、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不适用《民法典》有关夫妻财产制的规定。
  3、相互之间没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4、男女双方不能以配偶的身份互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5、男女双方无补偿请求权和经济帮助请求权。
  虽然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都属于不合法的关系,但相对来讲,我国可能对事实婚姻的保护要多一些。但男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也要具体看时间,要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才一起生活的话,那么就不能再认定为事实婚姻了。关于同居关系与事实婚姻怎么区分,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解答,


·一、婚后三年的财产分割是怎么样分的?
      一、婚后三年的财产分割是怎么样分的? 如果双方愿意就均分了,按照《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如今我国已经开始逐步的调整了生育政策,全面开放了二胎,因此有的人就认为不会再征收社会抚养费。其实不然,即使生育二胎,也有在政策外进行生育的。这种情况下同样要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此我国制定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下文中我们就为您带来这个办法的全部内容。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起诉离婚期间可以自由恋爱吗?
      一、起诉离婚期间可以自由恋爱吗?还未离婚时,始终是夫妻关系,如果离婚前被对方证明存在第三者,可能处于不利的地位,对方可以要求存在第三者的一方给予赔偿。恋爱可以,注意可能构成非法同居或者重婚。二、起诉离婚的程序1、起草起诉状,其内容有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


·配偶下落不明的怎么离婚
      生活中,有些人因为地震、泥石流等各种原因失踪;也有些人因为对家人发生矛盾离家出走,下落不明。这些失踪的人可能已经死亡,也可能已经在其他地方展开新生活。对他们的配偶来说,一直维持这种婚姻关系是十分不公平的。那配偶下落不明的怎么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配偶下落不明的怎么...


·我在外卖中吃到蟑螂,可以找商家索要赔偿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卖食品变质的,消费者是可以要求食品经营者进行赔偿的,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冤案国家赔偿多少?
      根据司法实践,可以知道,国家赔偿的案件在司法审理中,只涉及到行政和刑事两种类型的案件,冤假错案是由于检察院在审理案件中,或没有掌握确切的证据,或没有掌握法律规范所导致的,此时,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具体来说,冤案国家赔偿多少? 一、冤案国家赔偿多少? 1、按照《国家赔偿法》,...


·一、离婚后女方该不该要孩子?
      一、离婚后女方该不该要孩子? 离婚后女方该不该要孩子,应当由自己的经济条件和抚养能力来确定,另外还需要坚持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处理。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父母与...


·直系亲属间能不能结婚,哪些人不具备结婚条件
      直系亲属一般是与自己最亲近的人,通常包括子女的父母、子女以及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等。相信您都知道我国法律中是明确禁止了一定范围内的亲属之间结婚的,那此时直系亲属间能不能结婚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直系亲属间能不能结婚?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


·诉讼离婚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夫妻如果要离婚,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而此时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也有需要注意的事项,可以说这些对自身利益的保护是很重要的。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诉讼离婚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吧。 一、诉讼离婚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1、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


·未婚生子抚养费怎么给
      在未婚生子的情况下,虽然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此时也是享有婚生子女的待遇。因此,最为他的父母,也是要积极履行抚养义务的。那么这种情况下,未婚生子抚养费怎么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婚生子抚养费怎么给 “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


·离婚判决书下达后多久可以领结婚证如果是一审判决书
      离婚判决书下达后多久可以领结婚证如果是一审判决书,要等到15日的上诉期经过没有上诉、或者上诉后未按期缴纳案件受理费等按撤诉处理等情况后、判决书生效才可以,记得找一审法院索取生效证明,上面会注明判决书生效的日期、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婚姻关系解除。因此建议拿到生效证明后再领取结婚证,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