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转让债务转让的区别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债权转让债务转让的区别是哪些 一、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的区别
  债权转让以及债务转让都改变了合同主体,没有改变权利义务关系,都需要另加补充协议。其中,债务转移应取得债权人同意,债权转让应通知债务人才能对债务人生效。
   二、债权债务转让的一些注意事项
  1、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2、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3、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债务部分转让的法律风险:由于原债务人并没有从原合同关系中消失,这种债务的转移形成新的债务关系,因此,在转让债务协议订立之前,应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合同法》第八十四条有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的规定说明,未征得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让不能对抗债权人,同时在转让协议签订后,债务人或第三人应当书面通知债权人,债务转让协议从书面通知债权人时生效。
  债务承担是指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
  我国《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关于“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的规定即是对债务承担的条文表述。
  根据此条,债务承担又被区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债务转让)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债务加入)。
   三、转让债务的法律后果
   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嗣后第三人不履行债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偿还能力并不负担保责任。并存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成为新债务人,同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连带承担债务,但当事人约定按份承担债务时,依其约定。第三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请求原债务人履行债务。
   2、抗辩权随之移转。
  根据《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这一点无论对于免责的债务承担,还是并存的债务承担都适用。债务存在无效原因的,第三人作为新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无效;履行期尚未届满的,新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也可以抗辩。此外,在双务合同中,也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但应注意的是,由于债务承担的无因性,没有特别约定,第三人不能基于原因行为的事由对债权人进行抗辩,只能基于所承担的债务本身所具有的抗辩事由向债权人行使抗辩权。
  3、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
  依《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例如附随于主债务的利息债务,随着主债务的移转而移转于第三人。但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如保证债务不当然随主债务移转于第三人,除非保证人同意。
  在我们进行债务转让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要通知保证人,如果未经保证人同意转让的债务,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在我们进行债务转让债权转让时一定要仔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好自己的利益。


·民间个人借款合同范本注意要点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因为各种各样的因素,需要向他人借款解决面临的问题,那么在写借款合同的同时,需要我们注意哪些细节呢?在我国法律上有关民间个人借款合同范本也是给出了相关的法律解答,希望一下解答可以帮助到您。 一、请问民间个人借款合同范本注意要点有哪些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


·借款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处理
      在生活中,很多借贷是发生在熟人之间,他们很多一般不约定利息,因此,他们很多人不知道民间借贷如何约定利息,更不知道借款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处理。对于民间借款利息的约定,法律规定可以参照同期银行借款利息。至于借款利息约定不明如何解决,下文会告诉您。 一、借款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处理 利息条款...


·债务转移合同纠纷管辖
      债务转移合同纠纷管辖 (一)债务转移合同纠纷管辖 债务转移,是指债权人或者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 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原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债务转移的方式有三种: (1)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经债权人同意; (2)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


·公司债券的概念是指什么
      公司债券的概念是指什么 很多公司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运营资金会选择采用发行债权的方式,发行债权通过他人购买债券能够获得资金,而且购买债权人可以用公司的债权获得后期的一定利益,当然这是建立再企业盈利的状况下的,不过对于公司债权其实很多人斗殴没有明确的概念,那公司债券的概念是什么呢? ...


·强制执行村集体欠钱不还怎么办
      强制执行村集体欠钱不还怎么办?1)对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可以通过查询、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2)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可以进行扣留、提取。3)对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可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4)可以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2023醉酒驾驶罚款多少钱?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如果违反了相关的交通规则,那么交警通常情况下所作出的处罚措施就是罚款。因此罚款作为一种行政处罚措施,您是比较熟悉的,同样的,我国醉酒驾驶也有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很多人想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酒驾驶罚款多少钱?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酒驾驶罚款多少钱? 饮...


·保险公司债券投资限制范围是怎样的?
      保险公司债券投资限制范围是怎样的?保险公司债券投资限制范围是怎样的?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保监会公布了新的《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长期困扰中国保险业资金运用中的投资企业债券的范围狭窄、比例过低等问题得到解决。 今后中国保险业投资企业债券的范围,由只允许投资三峡、铁路、...


·小企业的债务筹资方式有哪些
      小企业的债务筹资方式有哪些 一、吸收直接投资 吸收直接投资不需要负担利息成本,对于资金的使用也没有过多的限制,采用吸收直接投资的企业,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无需公开发行股票。 吸收直接投资优点有: 1、长期性,股权筹资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而且不需要归还本金,投资者想要收回...


·连带保证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连带保证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诉讼时效是否中断?连带保证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诉讼时效是不中断的,因为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也可以向保证人要求清偿,所以债务人和保证人实际上是处于同一个顺序的,债权人向债务人要求清偿的时候,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诉讼时效中断,但是没有向保证人...


·个人债务可以冻结夫妻共同财产吗?
      个人债务可以冻结夫妻共同财产吗?是可以的,但是有比例限制。在具体执行财产时,相对方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享有的份额情况,执行部门会保留其份额,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一般会执行一半份额。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


·挪用公款罪是贪污罪吗?
      挪用公款罪是贪污罪吗?首先挪用公款罪是贪污罪吗?在我国挪用公款和贪污都是违反相关法律的。贪污罪的主要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所出台的刑法,主要适用于国家公务员或是国有企业、国有单位人员。而挪用公款罪的只能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所以两者的适用范围是不同的,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主要体现的是国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