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借贷合同违约金过高可以申请调低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非借贷合同违约金过高可以申请调低吗? 一、违约金过高能否申请调低
  1、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二、违约金相关规定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
  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关于非借贷合同违约金过高可以申请调低吗这个问题的相关回答。我们知道,在非借贷合同中,违约金的计算可能要根据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等进行计算,而非借贷合同的违约金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应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计算。


·欠银行100多万会坐牢吗
      视情况而定:其一,欠银行钱无力偿还,属于民事纠纷,不会坐牢;其二,如果银行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法院判决,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有履行判决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会坐牢。《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


·欠钱不还会影响办理证件吗?
      欠钱不还会影响办理证件吗?欠钱不还会影响办理证件,若是债权人向法院提出了限制消费令的请求,那么办理签证等证件的办理可能会受到影响。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九十条 民事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该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院有权对义务人...


·共益债务的清偿顺序
      共益债务在法律中是针对企业宣布破产,在进行破产程序的时候,对企业的所有债权人的利益所承担的债务。因此关于共益债务的清偿顺序在《破产法》中是由明确的规定的:在进行破产程序的时候破产费是优先于共同债务的,如果企业能够一次性偿还破产费和共同债务,那就不存在偿还顺序,但是如果企业不足以偿...


·债权债务转让抵税
      债权债务转让抵税 一、债权债务转让抵税 民法法系国家均对债权转让中的抵销权作了相应的规定。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拥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在债权转让中所产生的抵...


·2023婚前债务离婚怎么分
      婚前债务离婚怎么分1、夫妻婚前债务《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因此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担保人要求借款人写借条还是欠条?
      担保人要求借款人写借条还是欠条?担保人要求借款人写借条,进行借贷活动的时候,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所以借款要不要保证人由债权人决定。如果能证明确实是身份证上的人所写的,即使欠条上的名字不对,也可以起诉并胜诉。二审法院认为,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


·借款利息偿还方式有哪些?
      借款利息偿还方式有哪些? 一、借款利息偿还方式有哪些? 实践中,一些民间借贷纠纷对欠款偿还时并未约定是先偿还本金,还是先偿还利息。对此,在有息民间借款合同中,按期支付利息是债务人的主要义务,是债权人的主要权利。 支付利息的期限一般由双方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存款区别是什么?
      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存款这两个名词都带有“非法”,由此见得这是不正规的两种操作。那既然把这两个名词拿来做比较进行区分,说明二者是有很多相似之处,所以造成很多人对它们的概念还是模糊会经常弄混的,因此,我们来捋顺一下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存款区别到底是什么。 1、侵犯的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有哪些?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有哪些 一、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 商品的品种应具体,避免使用综合品名;商品的规格应具体规定颜色、式样、尺码和牌号等;商品的数量多少应按统一的计量单位标出;必要时可附上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明细表。 二、商品的质量和包装 合同中应规定商品所应符合的质量标准,...


·民间借贷利息怎样算才合法
      民间借贷利息怎样算才合法生活中,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民间借贷关系都受法律保护。如果违约,可以协商,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那么究竟民间借贷利息怎么计算才合法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民间借贷利息怎么计算才合法 1、民间借贷利息多少才...


·校园贷款高利贷性质是怎么样的?
       校园贷款高利贷性质是怎么样的,校园贷和高利贷其实是一个性质,法律规定年率超过24%的贷款都是属于非法的,校园贷的利息有的超过30%,高利贷的利息一般是36%,再加上高额手续费,利滚利,欺骗学生,学生一旦贷款,没有经济来源,很难偿还,法律规定只有年利率不超过24%的利息,才能得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