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法律划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根据法律划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同上签章,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那么,在法律上,劳动合同没盖章有效吗?我们一起通过下面的介绍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合同没盖章有效吗
  关于劳动合同的鉴证,我国目前的法律划定的鉴证是“鼓励鉴证”,而不是“强制性鉴证”。也就是说,鉴证只是劳动合同治理部分对合同进行审查认定的一种形式,不能作为衡量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志。因此,称劳动合同未经鉴证机关审核盖章,就是无效合同的说法,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二、劳动合同无效怎么办
  劳动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劳动者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劳动者可通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专门为职工办实事的组织。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地方工会组织都设有维权部或信访部等,这些机构专门受理劳动者举报的侵权案件。职工无论是不是工会会员都可以请求工会帮助其维权。
  职工首先应当向本单位的工会组织请求维权,如果本单位没有工会的,便可以到本地的区域工会提出请求,如开发区工会、社区工会、地方总工会等等。
   2、劳动者可能通过用人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争议。
  用人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专门处理本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一般都设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工会代表和单位代表三方组成,工会代表依法担任调解委员会的主任。劳动者可请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相关劳动争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劳动者还可通过劳动监察部门解决相关争议。
  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地方劳动事务工作,劳动合同无效一般伴随着劳动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和请求维权。劳动行政部门专设有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依照《劳动监察条例》所赋予的职权可以直接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由于劳动监察部门依法行使执法权解决劳动争议,具有经济、简便的优势,劳动争议可以较快地解决,同时,还有利于用人单位纠正违法行为。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包括: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现实中,劳动合同没盖章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但此时并不是说一律就认定该劳动合同是无效的。认定劳动合同无效,需要按照法律中的规定进行。但要是真的认定劳动合同无效的话,此时对当事人的利益来讲都是会受到损害的。


·钢构工程流程是怎么样的?步骤有哪些
      钢构工程流程是怎么样的?步骤有哪些? 钢结构工程流程 施工准备→原材料采、验、进厂→下料→制作→检验校正→预拼装→除锈→刷防锈漆一道→成品检验编号→构件运输→预埋件复验→钢柱吊装→钢梁吊装→檩条、支撑系统安装→主体初验→刷面漆 →屋面板安装→墙面板安装→门窗安装→验收。 1、...


·事假怎么扣工资?
      一、事假怎么扣工资?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请事假单位可以扣除该日工资。至于单位扣工资是否合理,提供如下计算方法供参考:1、日工资数:日工资计算方式为:基本工资/21.75,可以算每天的实际工资数。基本工资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不是当月拿到的实际工资。月计薪天数为21.75,而不是2...


·老板托着工资不给怎么办
      可以拿着工资发放凭证先向仲裁委员会机关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支付令,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


·建筑工程质量主要分类有哪些?
      1.按施工过程控制分为:施工准备控制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进行控制,这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先决条件。施工过程控制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实际投入的生产要素质量及作业技术活动的实施状态和结果所进行的控制,包括作业者发挥技术能力过程的自控行为和来自有关...


·一、经济补偿金按照社保地还是工作地标准计算?
      一、经济补偿金按照社保地还是工作地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按照社保地计算,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


·比较轻的工伤怎么处理
      1、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单位要及时报告工伤和职业病情况,不得瞒报和漏报;其次,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申请认定工伤和享受工伤待遇;最后,企业工会组织可以代表工伤职工提出申请。2、报告、申诸的时间要求: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企业单位应在15日之内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


·劳动合同中试用期与合同期的区别是什么
      当你被一个公司录用后,一般双方都会签一份劳动合同。这既是对双方的一个约束,又是对双方的一个保护。那么作为劳动者的我们是否真的了解合同中的那些规定,或者说与之要承担的什么后果。并且劳动合同中试用期与合同期的区别是什么呢?这都是我们需要了解的。 试用合同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试...


·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怎么计算 管理费是建筑工程成本的一部
      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怎么计算 管理费是建筑工程成本的一部分,企业在投标时,需要向招标人进行报价。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就是计算建筑工程成本的依据。那么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怎么计算呢?将在下文就针对这个问题进行相关解答。 一、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怎么计算 1、根据典型工...


·公司法投决会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法投决会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一个公司要想发展的好,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就必须要良好的公司管理制度。目前,很多公司都设有投资决策维护会,其成员大多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当公司展开对外投资时,需要投决会来展开工作。那么,公司法投决会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是怎么...


·高校期怀孕公司能辞退员工吗
      高校期怀孕公司能辞退员工吗?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


·单位以各种理由辞退员工怎么办?
      单位以各种理由辞退员工怎么办?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用人单位来要求赔偿。员工需要坚持不主动提出离职,否则,企业就可以规避相应的法律风险。用人单位调整岗位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拒绝。工作内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一般而言,调整岗位应当协商一致并变更合同,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