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江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文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江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文
  
  一、江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特点
  
  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省工商局近期制定了《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文本主要有以下特点:
  
  1、是包含了多种土地经营权流转方式。
  
  该合同纳入了转包、租赁、互换、转让、入股、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及其他方式流转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方式,以扩大合同文本的适用范围、提高使用效率,方便广大用户。
  
  2、是强调对农业用地与耕地的保护。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农业用地与耕地不能擅自改变用途,必须保证土地的质量不被破坏。为此,合同设置了保证金选项,从合同层面贯彻相关法律法规,以有效制约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
  
  3、是设置了更加科学合理的双方权利义务。
  
  通过对土地流转实践活动的总结,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使合同的履行更加顺畅,力求最大限度地避免合同纠纷。
  
  二、江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
  
  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甲方(出让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经营主体类型: 农村居民 城镇居民 村集体经济组织
  
  居民委员会 企业法人 农民合作社
  
  其他所属集体经济组织代码证:
  
  乙方(受让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经营主体类型: 农村居民 城镇居民 村集体经济组织
  
  居民委员会 企业法人 农民合作社
  
  其他所属集体经济组织代码证:
  
  为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流转土地及用途
  
  地块名称 面 积(亩) 等级 地类 四至 用 途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一)流转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证书号:以土地承包证书登记面积为准,共计亩。
  
  (二)甲方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乙方。
  
  (三)甲方现通过转包 租赁 互换 转让 入股 作为出资、合作条件 其他____________方式流转给乙方。
  
  (四)流转土地上原有附属建筑和资产情况及处置方式:
  
  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从 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最长不超过甲方原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第三条 土地的交付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时,经由双方验收交接,并办理《土地交接单》。
  
  第四条 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以资金进行计价(单位:元人民币):
  
  一次性付款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款按每年每亩为元。共计元,于年月 日前付清。
  
  分期付款方式。共分为期,每期年,每期土地流转价款递增%。合同生效后日内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流转价款元,
  
  以后每年于当年月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土地流转价款。
  
  (二)以实物或实物折资进行计价或其它方式:
  
  第五条 保证金
  
  乙方须在签订合同之后向甲方支付元作为合同保证金,保证金在流转合同期满后日内,甲方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及违约金后,将剩余保证金一次无息返还乙方。(凭原始收据)。
  
  第六条 甲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依法获得流转收益,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规定支付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款。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开发和保护土地。
  
  (二)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流转土地期限届满后收回流转土地经营权。
  
  (三)所提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应属于甲方并清晰、合法、无权属纠纷和其他经济纠纷。如在流转后发现原转出的土地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提供所流转土地转出方合法的集体决议纪录或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承包、流转经营合同等证明材料。
  
  (五)不干涉和妨碍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
  
  第七条 乙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一)依法享有受让土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流转价款。如该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有权依法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依法办理土地经营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
  
  (四)不得闲置抛荒,并保护好生态环境和水资源。
  
  (五)不得有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土地内进行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土地造成损害的行为,在流转土地内发生破坏土地行为时,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管理规定开发利用,不得擅自改变农业用地、耕地用途,不得破坏土地综合生产能力。
  
  (七)对所流转的土地上未列入流转协议的水系、道路、建筑设施等农村集体资产应协助甲方做好管理和维护工作,如需使用或变更必须征得甲方及发包方同意。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在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土地再次流转,如乙方确实需要再次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二)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应将合同终止日至流转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款退还给乙方,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流转价款应作相应调整。
  
  (三)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经营该流转土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90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乙方不再继续流转经营,应在合同期满后日内将原流转的土地交还给甲方,乙方必须将原流转经营土地妥善处理。未收获农作物的处理约定为。
  
  (四)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置方式为;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置方式为。
  
  第九条 特殊情况下的利益分配及资源处置
  
  流转期间土地被征收、征用时利益分配为。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如甲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须向乙方双倍返还保证金;如乙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所交付保证金不予退还。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间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缴纳的流转价款的‰作为滞纳金。逾期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流转的土地手续不合法,或土地经营权属不清,产生权属纠纷或其他经济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防碍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转价款,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期(年)应付流转价款的‰作为滞纳金。逾期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乙方给流转土地造成损害,或者擅自改变农业用地、耕地用途或者造成土地资源严重破坏,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违约损失、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经营权,所收取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约定采用如下方式解决:
  
  提请当地农村土地仲裁机构仲裁。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出让方、受让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可另附件):
  
  (二)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由出让方、受让方、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县农业主管部门、
  
  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以上内容就是对江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特点以及具体的格式范本的介绍。可以看出江苏省做出了统一的格式要求,农民在办理土地经营权流转时就不需要再忧心格式问题,合同里明确的提到了双方的权利责任,对双方维护自身权益有效。


·父母去世之后农村承包地能继承吗
      父母去世之后农村承包地能继承吗?农村承包地可以继承,《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取得的承包收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


·我国土地使用权年限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土地使用权年限是怎样规定的 一、我国土地使用权年限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


·结婚后离婚彩礼钱归谁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
      结婚后离婚彩礼钱归谁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然给付女方父母,但在结婚后女方会将彩礼带回与男方。给付彩礼的时间对彩礼的性质也会有影响,有婚前给的,也有婚后给的,所以对彩礼的性质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但...


·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土地共分为四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城关镇。补偿标准:耕地:41400元/亩;菜地:49680元/亩;果园:45540元/亩;茶园:45540元/亩;精养鱼池:45540元/亩;林地:28980元/亩;未利用地...


·哪些国家土地使用年限最久呢?
      哪些国家土地使用年限最久呢?一、国有土地使用年限分别有如下几种: 1、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


·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怎么计算
      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怎么计算1、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般是从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如果经过二次转让,其使用年限为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使用人已经使用的年限,这个剩余年限就是转让之后的使用年限。2、有时候会出现个别新买的住房土地使用年限缩水的现象,这是因为房地产开发时间周期较长、土...


·土地使用权续费可以吗?
      土地使用权续费可以吗?我们都知道,买房子,既买土地一定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因为土地使用证是代表你对这块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它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土地使用权是根据国家的约定来你对这块土地使用的权利,国家法律对于这一方面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土地使用权续费是怎么回事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


·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有法律效力
      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有法律效力虽然我国分有集体土地,但是集体土地仍然为国家所有,公民只能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而在农村如果想要使用宅基地就需要申请拿到集体土地使用证,得到了土地的使用权后才能对土地进行使用,那么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有法律效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


·一、房地产项目转让条件是什么?
      一、房地产项目转让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项目的转让,不同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在建工程转让,是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将具备一定条件的整个房地产项目转让给他人的行为。总结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对房地产项目转让的相关规定包括: 1、地产项目转让交易活动中,转让方应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


·土地使用年限温州的情况如何?
       众所周知,我们国家的土地是属于国家的,而我们只有土地的使用权,而土地的使用权也是有年限的,最高也只有70年,年限的确定还要根据土地的用途来划分,土地使用年限温州的情况也是一样的,具体情况要根据用途来定。住宅70年,工业50年,教育、文化、体育等50年。商业、娱乐、旅游40年。 ...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法吗?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法吗?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