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内蒙古劳动保障投诉流程是怎样的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内蒙古劳动保障投诉的具体流程从受理到处理执行,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通过劳动保障投诉,坚持维护劳动者弱势一方,而作为劳动者一方,也要积极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权利。接下来,会对这一套程序做具体的分析,使您有系统性的了解。
   一、内蒙古劳动保障投诉
  ㈠案件的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受理.是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组织和个人(以下简称举报人)检举和投诉(以下简称举报)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案件的接受。接受电话举报,应当如实记录;接受信函举报,应当及时登记;接受当面口述举报,应当进行笔录(或录音),由举报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盖章,对举报人拒签的,应当注明拒签情况。在接受举报人电话举报、口述举报时,应当告知举报人据实举报,并向举报人询问核实被举报人(或单位)的姓名(或名称)。地址和被举报人(或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情况或告知举报人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到举报的违法案件后应认真研究。对符台受理范围的举报,应当受理,并明确办案人员。 对不符合受理范围的举报,属电话或当面口述举报的,接待人员应当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机关反映,并在接受举报记录上予以注明(如:举报内容不符合受理范围,已告知举报人向有关部门反映),作为处理举报工作记载依据,以备查考。属信函举报的承办人员应在履行登记手续并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将信函转交有处理权的机关处理。
  ㈡立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执法检查和接受举报(举报人已提供有关违法行为证据)时,发现井认为用人单位确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和事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除外)的,应当填写《劳动保障监察立案审批表》,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查批准即为登记立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之日为立案起始时间。
   二、案件的审理
  案件登记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对案件立案所依据的书面材料(如举报、投诉材料)或在现场执法检查中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的调查笔录和收集的有关证据材料进行初审,对违法行为和案情进行分析确认,提出审理意见和查处方案,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研究批准即可依法查处。
   三、调查取证
  对登记立案的案件,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全面、客观、公证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词、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办案人员完成调查取证后,应当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交案件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并填写案件处理报批表。案件处理报批表应写明被处理单位名称、案由、违法事实、被处理单位的陈述、处理依据及处理意见。
   四、案件处理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办案人员提交的案件调查报告、处理意见及证据附件应依法认真审议。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将案件处理报批表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对依法不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应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案件即告结。对证据不足的,应退回原办案人员进行补充调查,经补充调查证据仍不足的,应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案件即告结。对用人单位有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行为或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建议有处理权的行政机关处理或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处罚决定及执行
  劳动保障监察处罚决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并制作劳动保障监察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内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拟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对公民处以2000元以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30000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应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处罚决定应在做出之日起七日内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送达被处罚单位、井负责追踪执行情况。被处罚单位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对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处罚决定生效后,做出处罚决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处罚决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六、案件材料归档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建立案件档案。档案内容要完整,卷面要整洁、规范,档案内容包括:立案审批表;调查、询问、勘验笔录、鉴定结论、证明材料等;案件讨论记录;案件处理报批表;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执行情况记录;行政复议决定书或者判决书,裁定书副本;结案审批表;其他有关材料。
  综上,我们为您了解到内蒙古劳动保障投诉主要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申请行政复议维护自身权利,针对平等主体是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而对于行政机关则适用行政复议。此外,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体系较完善,体现出公正和公平。


·在单位消防训练中受伤算不算工伤
      在单位消防训练中受伤算不算工伤算工伤。公司组织单位内部员工进行拓展训练,该活动方式和内容并不违背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可视为属于工作的内容。这种集体活动是单位加强职工之间团结和睦,增强员工凝聚力,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的一种手段和方式,同时也是公司训练员工工作拓展能力的需要。二...


·六级工伤保留劳动关系后的工资会减少吗?
       一、六级工伤保留劳动关系后的工资会减少吗? 会减少的,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0%,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有哪些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有哪些?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有三种: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 一、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在本单位内部设立...


·在当地社会,人们都想要拥有一份稳定并且工资比较高的工作,很多
      在当地社会,人们都想要拥有一份稳定并且工资比较高的工作,很多大学生毕业之后就会积极的寻找工作,由于大学生没有社会经验,很容易在职场上被骗。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在招聘的时候会询问对于工资的要求,很多人入职之后发现要低了。那么,入职发现工资要低了应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单位没有按时支付工资怎么办
      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奖金、加班工资等等。而不管是对于哪部分工资,用人单位都应当按照约定好的时间、数额进行支付。那要是出现单位没有按时支付工资的情况,此时劳动者应该怎么办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没有按时支付工资怎么办 《劳动法》第51条规定...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扣个税吗,如何缴纳?
      在日常生活中的我们的很多行为已然构成了间接纳税。对于个人来说,只有收入达到一定的标准才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是我们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所以了解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扣个税吗、以及如何缴纳是十分有必要的。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一、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要交个人所得...


·退休人员索赔误工费的
      退休人员索赔误工费的,一般法院是不予支持的。退休年龄不能与劳动能力划等号,对超过退休年龄人员的误工费,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超过退休年龄确已丧失劳动能力的,误工费不予支持;对受害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未丧失劳动能力,且因损害而导致其误工收入减少的,误工费则应综合多种因素酌定。《民法...


·苏州工伤鉴定十级能赔多少钱?
      我们经常在生活工作中会遇到意外事故的发生,只是这种概率非常小,而从事危险职业的劳动者就非常容易遇到意外事故的发生,发生之后将会给劳动者带来巨大的身体损伤和经济损失,一般工人是根本承担不起这种经济的压力,就需要工商赔付,那苏州工伤鉴定十级能赔多少钱?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苏州工伤...


·墙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什么?
      墙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什么 在建筑工程当中,墙面建设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墙面建设完工以后,国家也会针对墙面建设质量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有关墙面建设质量的验收,在验收的时候也是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验收的。那么,墙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什么呢?我们将针对这一问题,为您作出详...


·一、劳务工可以随时辞职的后果有哪些?
      一、劳务工可以随时辞职的后果有哪些?用人单位可以扣克自己的工资或者是承担合同里面的违约金;1、行使辞职权:我国规定:“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


·一、公司拒不给我劳动合同原件咋办?
      一、公司拒不给我劳动合同原件咋办?公司不肯给员工劳动合同,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合同原件与复印件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通常情况下,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复印件之所以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关键在于原件持有者出于种种考虑,既不出示原件,又否认复印件的合法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