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购房首付比例的标准是怎样的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购房时您是否注意到一个现象,政策若是让首付比例下降了,楼市就会热销,若是让首付比例提高了,楼市就会遇冷,看来首付比例关系到首付的多少。那么北京购房首付比例目前多少呢?在限贷限购的政策下,让我们和我们来一起来了解下北京购房比例。
  
  一、北京购房首付比例
  
  9月30日,北京市出台了《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也称“930新政”,或者“京八条”。其中,杀伤力最大的就是提高首付比例。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新政中还区分了“普通自住房”和“非普通自住房”。首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自住型商品住房、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而对于二套房,无论有无贷款记录,无论是否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50%;购买二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某国有大行北京分行标准是,以购房人家庭为单位考察住房及贷款情况。北京无房,且无未结清住房贷款的购房算首套房。如果在京无房,但外地有一笔未结清住房贷款的,也可以认定为首套房。
  
  如果购房人在北京有一套住房,已婚家庭因为改善性需求,可以再购买一套,但是无论贷款是否结清,都算二套房,如果有两笔以上未结清的住房贷款,则拒绝贷款。如果在北京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属于限贷限购对象,不予贷款。
  
  而具体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贷款比例,还要区分“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刘先生也表示,根据此前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随着房价的上涨,目前在北京几乎没有普通住宅,几乎都是非普通住宅,就意味着首付比例普遍要提高到40%和70%。
  
  二、首付比例在于普通、非普的认定标准
  
  普通、非普的认定标准,包括前述国有大行在内的都是依据北京市住建委、地税局、财政局联合于2014年9月末出台的《关于调整本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4]382号(简称382号文)。
  
  根据382号文,普通住房的首要条件就是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下”,并参考其实际成交价格确定。成交价格方面,五环以内,单价不超过39600元每平米,总价不超过468万元。五环到六环,单价不超过31680元每平米,总价不超过374.4万元。六环以外,单价不超过23760元每平米,总价不超过280.8万元。而从近半年的成交价看,目前北京几乎没有价格低于这个的住宅。
  
  至于贷款利率,该行表示,首套房最低可以享受八五折优惠,二套房贷款则要基准上浮1.1倍。在刘先生看来,“首付提高到70%的话,大多数改善性需求都会受到影响。”
  
  从目前北京出台的北京购房首付比例政策可以看出,北京限贷限购已经十分严厉了。普通自住即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下,首付比例达到不低于35%,非普通自住不低于40%,二套房的话还得更贵,高达70%。贷款利率也会有所增加


·买房子最主要看什么东西
      买房子最主要看什么东西 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尤其是购买期房时,为使自己的权利能够得到保障,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五证俱全”。“五证俱全”指开发商新建商品房必须具有五个证件,五证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


·贷款未还清的房屋能否转让
      现在大部分人都是贷款买房子的,对有一些来说,还房贷需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可是在贷款还清之前,想要转让房子的话该怎么办?也就是说,贷款未还清的房屋能否转让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具体了解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贷款未还清的房屋能否转让 首先,未还清贷款的房子在实际操作中是可以买...


·虽然在买房合同中约定了很多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但最后发现买房合
      虽然在买房合同中约定了很多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但最后发现买房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这也会无法保护自身利益。因此仔细约定购房合同条款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需要保证该合同能够具有法律效力才行。那实践中应该怎么认定买房合同效力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分析解答。 一、怎样认定买房合同效力 房屋买...


·房屋租赁租赁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些
      房屋租赁租赁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关于房屋租赁相关事宜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对于房屋租赁租赁合同的签订要依法进行,解除房屋租赁租赁合同也是同样的道理,关于房屋租赁租赁合同解除,我们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 房屋租赁租赁合同解除 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使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提前解除么?
      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当事人之间需要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需要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期限来履行,那实践中要是出现了特殊情况的话,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提前解除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提前解除吗? 房屋租赁合同能否提前解除?如果要提...


·房子的赠与和过户在本质上相差是比较大的
      房子的赠与和过户在本质上相差是比较大的。房子的赠与是一种赠送行为,是指把自己拥有的房子的所有权转赠给其他人的一种形式。但是房子的过户是包含赠与、继承、买卖三种形式的。所以,房子的赠与这种形式是属于过户形式中的一种。赠与房子给别人,具体费用是多少,也要看赠送给的这个人和赠送人的关系...


·在社会生活中,作为中国人,一辈子都和房子有着不解之缘,我们经
      在社会生活中,作为中国人,一辈子都和房子有着不解之缘,我们经常会买卖房产,对于房产所属,法律有着详细的规定。房屋登记办法作用部门规章,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规范了房屋登记的行为。由于法律条文十分晦涩难懂,所以国家会对法律条文进行解释和说明,以免法律产生歧义。下文我们对房屋登记办法...


·一、离婚后按揭买房贷款怎么办?
      一、离婚后按揭买房贷款怎么办?贷款此时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因为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1、若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未还清部分为双方共同债务。基于不动产特性,只有一方能获得房屋所有权。因此,获得房产一方应对另一方补偿...


·购买动迁房的风险有哪些
      购买动迁房的风险有哪些动迁房是对特定对象提供的房屋,这与商品房是有很大区别的一类房产。实践中,动迁房也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而一般只有在办理下来房产证后才能上市交易,进行买卖。那么您知道购买动迁房的风险有哪些吗?以下是具体介绍。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的交易风险大了许多。这主...


·离婚房产变更费用多少费用?
      离婚对于现在的社会来说,已经变成一件不在令人惊讶的事情,民政局每天接收的办理离婚的案子比结婚的还要多,而关于离婚所产生的一系列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多的被人们重视,婚姻存续关系、子女抚养权、以及财产分配问题等都是离婚需要解决的事情,今天我们主要是给您整理一些关于财产关系的问题,关于离婚...


·农村买卖房能不能公证?
      农村买卖房能不能公证?农村住房买卖可以做公证。农村房屋买卖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真实、合法的活动。此类合同公证的审查及告知重点是:1、审查卖方的主体资格及转让房屋的合法性。卖方原则上应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我国,宅基地使用权作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