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盗窃犯罪作为人类社会最常见的犯罪方式,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重要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盗窃犯罪作为人类社会最常见的犯罪方式,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重要因素之一。尽管随着社会以及法律的不断完善,对此类犯罪有所控制,但该类犯罪仍时有发生,对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构成巨大威胁。那么,在盗窃犯罪中的入室盗窃案件有什么特点呢?对于入室盗窃案件公安局办案程序又是什么呢?下面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入室盗窃案件的特点
  
  1、犯罪分子选择的作案时间具有规律性。
  
  对于居民住宅,大部分的入室盗窃案件多发生在夜间,主要集中在凌晨1点至4点之间,在这一时段的案发数占到总案发数的60%以上;犯罪分子趁居民熟睡之机,利用熟练的攀爬技术,从窗户或阳台进入室内进行盗窃。而发生在白天的案件,犯罪分子一般则选择在早上8-11时、下午的15-17时和傍晚18—20时进行盗窃。因为在此时间内,大部分的住户上班、上学或在外面吃饭,正好是盗窃分子有利的作案时机。
  
  对于机关、办公室等工作地点,一般选择在下班以后,即午休和夜间无人值班或值守不严时入室盗窃;但有的犯罪分子却大多选择在快下班时间进行盗窃,如犯罪分子徐某多在白天快班时间进入单位、办公室进行盗窃,因为在这一时段虽没人下班,但一些工作人员已经提前离开单位,还有一些人不锁门就到其他办公室聊天办事。由于是上班时间,办公室仍有人,犯罪分子则以找人或办公事为名,进入室内大肆盗窃。
  
  2、作案的地点多有选择性。
  
  犯罪分子选择作案的地点多选择在临街的铺面和居民楼,因为在案前犯罪分子多有预谋的踩点,选择在临街的地方,方便其事前踩点和观察人员的出入情况,这样不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和怀疑。
  
  据统计,某镇发生的入室盗窃案件中60%以上多在临街的铺面和小区的最后一排居民楼。对于居民区,则选择在人员出入混杂的地方,而且多选择在三楼以上的楼层作案,这样望风的人有足够的时间叫同伙离开。
  
  3、现发的入室盗窃案件当中,结伙、团伙作案的居多,而且各成员都有较为明确的分工。
  
  入室盗窃犯罪分子大多相互勾结、成帮结伙连续作案。2004年某县公安局所破获的入室盗窃案件中,结伙、团伙作案的占到80%以上。多以2—3人为一组,各自有着明确的分工,一人专门负责开锁,一人专门望风,案后有人负责销脏。
  
  4、盗窃的财物主要是现金和价值昂贵、便于携带不易被发现、便于脱手的物品。
  
  犯罪分子主要以盗窃现金、金银首饰、手机为主,同时也盗窃价值昂贵的小件物品和小家电及电脑的核心部件。如高级相机、名贵字画、电脑的CPU、主版等,然后通过各种交通工具将赃物运走。
  
  5、作案手段和方法隐秘,且盗窃中具有反侦查意识。
  
  入室盗窃一般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伙作案,作案时,多半是以找人为借口,敲门辨清室内是否有人,如果室内有人就谎称找某人,如果没人则侍机作案。有的犯罪分子在入室前,用硬物塞住门锁,防止户主突然回来,给自己留有足够的逃跑时间。作案时犯罪分子以戴手套等方式来减少留在现场的痕迹。
  
  6、犯罪分子入室的方式多种多样,由原始的侵入方式向高智商犯罪发展。
  
  入室盗窃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用工具撬门锁或用千斤顶将门的门板和窗户上铁条顶弯,从缝隙中钻入室内盗窃。二是攀爬安在户外的下水管道、煤气管等,从邻近的阳台或窗户进入室内。三是利用住户安装的防盗窗和防盗网,当作阶梯,登楼入室。四是利用开锁公司或“万能锁匙”开锁,入室行窃。犯罪分子一般事先准备好假的身份证或是偷来的身份证,用假的身份让开锁匠为其开锁。五是用各种特殊的工具和方法入室盗窃。
  
  二、入室盗窃案件公安局办案程序
  
  1、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首先要勘查现场。接到报案人的报案,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开始初查,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三条, 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及时提取、采集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生物样本等。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第二百一十四条, 发案地派出所、巡警等部门应当妥善保护犯罪现场和证据,控制犯罪嫌疑人,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
  
  执行勘查的侦查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勘查现场,应当持有刑事犯罪现场勘查证。
  
  2、提取证据。物证以作案人在现场可能接触过的触及物为主,以及作案人在现场遗留的其他物品,这些物证从现场提取之后还要经过实验室处理,才能显现其上的潜在手印、手套印等重要物证。
  
  3、损失财物分析。根据被盗人的陈述和现场分析,进行分类登记失盗物品,作为破案后量刑的参考。
  
  4、现场访问。通过对失盗人和周围群众的调查了解以及调取视频资料,以进一步获取证据。缩小嫌疑对象,逐步确定犯罪嫌疑人。
  
  关于入室盗窃案件公安局办案程序的具体知识,我们为您总结在此。入室盗窃案件发生,当被盗人报案后,公安局首先要对现场进行侦查,提取相应的证据,同时分析被盗人的财产损失情况。除此之外,公安局还要对周围环境以及人群进行调查,从而逐步确定嫌疑人。入室盗窃案件对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威胁巨大,因此我们建议您出门在外,要注意家中防盗,尽量避免盗窃案件发生。
  
  
  
  
  延伸阅读: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盗窃罪量刑标准_盗窃罪立案标准
  
  


·诈骗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公民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守发卡银行和国家的相关规定才行,否则很容易触犯信用卡诈骗犯罪,这种情况下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如今,我国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最新量刑标准 对于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


·无证驾驶一定被拘留吗2023
      无证驾驶必须被拘留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机动车,会被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而且,交通管理部门还可以...


·刑事诉讼法中的复议有哪些条文?
      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的时候,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当事人不服的话,可以提请复议,作为一项重要权利,复议在刑事诉讼中用的也比较普遍。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在复议复核方面有相关规定,那么刑事诉讼法中的复议有哪些条文?下面我们就给您简单做个罗列。 一、刑事诉讼法中的复议有哪些条...


·属于犯罪主体的是那些人?
      在社会上只要是没有遵守规定的公民都会被列为是犯罪的主体而必须接受法律的处罚,但是很多人理解法律在处罚的对象界线上很模糊甚至以自己的错误认识来解释自己犯罪的理由,其实只要是做出违法行为且有主观目的的社会主体而不管是否是人类都可能是犯罪的主体。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一、属于犯罪主体...


·一、醉驾180以下长沙刑事法院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180以下长沙刑事法院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醉驾180以下长沙刑事法院的量刑标准是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


·逃税罪被起诉怎么办?
      逃税罪在每一个国家都有相应的规定,而且对逃税的行为绝不姑息。我国每年逃税的金额非常多,而且刑事案件也是极其多的,很多犯罪嫌疑人就问逃税罪被起诉怎么办?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逃税罪被起诉怎么办? 1、委托律师进行辩护; 2、积极补交所逃的税费,减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原则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原则是在刑法实施中起指导的作用,充分理解和领悟有利于定罪量刑,也有利于我国刑法实践的灵活运用。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原则是什么呢?包括那几条原则?相信很多人都存在疑问,现在我们在下面为您进行解答。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原则概念 指刑法本身具有的、贯穿全部...


·犯罪成立和犯罪既遂的关系是什么?
      犯罪成立和犯罪既遂的关系是什么?犯罪成立是以犯罪既遂为前提,犯罪既遂为犯罪成立预备条件。1、犯罪成立概念所谓犯罪构成,指的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2、犯罪既遂概念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已经具...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不论是做什么事情,都十分的讲求证据,没有证据就意味着你所主张的事情不成立,这一点不仅在现实生活中是这样的,在法律上更是如此,比如说刑事案件中,需要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那么,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


·犯罪构成分为几个方面分别是什么
      犯罪活动肯定是不允许的。但是,在对犯罪案件定性的时候,必须严格区分犯罪案件的类型,或者看犯罪案件属于那一类型。也就是说,所有的犯罪的构成都是从几个方面来进行定罪的,这样才可以很好地维护好司法的公正。下面,我们就为您既介绍一下犯罪构成分为几个方面分别是什么? 一、犯罪构成分为几个...


·刑事案件一审审判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一审审判期限是多久刑事案件中也是会具体区分一审、二审以及再审的,针对不同的审理阶段,法律规定的审判期限是不同的。今天,我们为您主要来介绍一下刑事案件一审审判期限是多久,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一、刑事案件一审审判期限是多久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