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随着商品房房价的不断上涨,很多人会选择购买二手房,因此,了解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随着商品房房价的不断上涨,很多人会选择购买二手房,因此,了解二手房售卖合同违约金规定显得尤为必要,这也会有助于维护购买者的利益。下面,的我们简要介绍一下二手房售卖合同违约金的相关规定,请您仔细往下阅读。
   一、二手房售卖合同违约金
   1、违约金应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是多少
  在中介提供的很多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格式条款中,中介通常将违约金约定为总房价的20%。很多人以为违约金最多只能约定为20%。其实纯属误读。我国的《民法典》中规定了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也许对违约金的误读从此而来。但定金和违约金并不是一回事。违约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
   2、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对方是否可以主张全额违约金?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但是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3、违约金的执行是否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违约金可以由买卖双方依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但如果发生纠纷,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约定的数额执行。因为我们国家民法典的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违约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具体说,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则认为违约金约定过高,需要适当调低;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则守约方除可主张违约金外,对于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部分,还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即参照实际损失调高违约金。比如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上家如迟延迁出户口,每逾期一天,需按日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当双方发生争议时,下家无法证明自己的实际损失真有那么多,法院最终将违约金调整为每日100元。
   二、对违约金的理解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通过我们对的二手房售卖合同违约金的简要介绍,可以看出在二手房售卖合同中,通常会规定滞纳金,同时违约金与定金不同,其是双方当事人可以自主约定,但是法律规定违约金的数额是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更多专业知识,您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实践中,购买期房的风险是要比购买现房的风险大的。其中,最严重
      实践中,购买期房的风险是要比购买现房的风险大的。其中,最严重的除了开发商卷钱跑路外,还有期房被开发商抵押。那此时即使期房修建好了,自己也无法顺利的取得所有权。通常遇到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期房被开发商抵押该怎么办首先,房产开发商将已经预售的商品房...


·我们知道一般房屋其实都是有产权年限的,而这个产权年限都是指的
      我们知道一般房屋其实都是有产权年限的,而这个产权年限都是指的所占用土地的使用年限,对于房子本身来说,只要购买了那么就是一辈子归其所有的。现在也有人在投资商铺,那商铺产权一般是多少年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商铺产权是多少年 1.根据中国城镇国有...


·在我国诉讼离婚房产怎么竞价
      在离婚分割房产的时候,由于房产是属于不动产,因此即使房产是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也不可能将房子判为一人一半。所以更多情况下,针对房产分割的时候通常都是通过竞价的方式,给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离婚房产竞价也是有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诉讼离婚房产怎么竞价? 一、在我国诉...


·菏泽高新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办法
      菏泽高新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办法在拆迁过程中,农村房屋补偿是失地农民非常关系的问题。在失去土地后,土地补偿费用成为农民最后“财产”。因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全国各地的价格差距很大。菏泽市是山东省的一个地级市,菏泽高新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是当地农民关注的重要问题。下面,我们将法律对于拆...


·房产投资入股涉及到的费用与办理流程
      房产投资入股涉及到的费用与办理流程一、房产投资入股涉及到的费用 对房地产投资作价入股涉税及费用有: 1、 契税,按成交价的3%由被投资企业缴纳; 2、 印花税,按投资做价入股合同金额的0.05%由投资方和被投资方分别缴纳; 3、 所得税,由投资方按评估入股价减去购买价的25%缴纳...


·购买商品房的付款方式是什么?
      购买商品房的付款方式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付款方式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双方协商确定。因此,《商品房买卖合同》列出了几种付款方式供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选择: 1、一次性付款。这种支付方式简单明了,外部因素少,程序相对简单。也就是说,买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履行一次付款义...


·哪些商品房不可以购买
      哪些商品房不可以购买 一、哪些商品房不可以购买 我们购买商品房,选房时一定要注意开发商的资质和有无违规销售的情况,哪些商品房不能买呢,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未按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 2、未按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


·公民购房由于多数时候会涉及到按揭贷款的问题,而银行方面自然不
      公民购房由于多数时候会涉及到按揭贷款的问题,而银行方面自然不希望借出去的房贷成为烂账,从而影响到自己。因此就会严格对房贷申请认定条件作出审查,其中就包括了年龄。那要是公民全款买房子有年龄限制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全款买房子有年龄限制吗一般购房在银行的房屋贷款都是有年...


·一、年夫妻离婚房产贷款吗?
      一、年夫妻离婚房产贷款吗? 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就能用房产贷款,房子贷款和夫妻有没有离婚没有任何的关系, 1、对于房产证抵押贷款条件来说,必须有抵押物才能贷款,并且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 2、贷款人必须要具有长期稳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贷款本息的...


·农村房屋不能由城镇户口继承吗?
      农村房屋不能由城镇户口继承吗?1、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即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农村房屋。2、如果要继承需要走一下的法律程序:(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


·房屋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辈子的大事,但是很多时候我们是买房的时
      房屋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辈子的大事,但是很多时候我们是买房的时候会遇到一些不可控的情况。这时候为了规避风险,切实保障房屋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很多地方都规定了房款必须进资金托管账户,那么,什么是房屋买卖托管,房屋买卖资金托管流程怎么走?下面我们就带领您了解下。 1、什么是资金托管账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