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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同居要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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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外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与此相关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那在司法实践中,婚外同居要怎么认定呢?又有什么认定标准?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外同居要怎么认定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
  
  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不能构成重婚。一方或双方虽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己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亦不能构成重婚。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必须经由法定程序认定。对于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在其婚姻未经法定程序宣告无效或撤销之前,仍属于有配偶的人,若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
  
  (1)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法律上的重婚;
  
  (2)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这为事实上的重婚。现实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实上的重婚为重婚的主要表现形式。
  
  二、认定婚外同居的标准是什么
  
  同居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才能构成婚外同居的情况:
  
  1、有配偶;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民法上,2001年之后,法律不认可事实婚姻。也就是说对于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有配偶的,属于同居关系,法律不认可此时的婚姻状态。因此,一方与他人同居时不构成婚外同居。
  
  三、婚外同居和重婚的区别
  
  广义的婚外同居包括重婚的情况。但是狭义的婚外同居不包括重婚的情况。需要了解婚外同居算不算重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重婚。不以夫妻名义的婚外同居是不构成重婚的。也就是说,只要是不以夫妻名义的婚外同居,都不算重婚。法律上对此种情况没有处罚的措施。但是,对于婚外同居造成的损害,婚内的另一方配偶可以再收集证据的基础上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虽然在刑法上没有什么处罚措施,但是在民法上,还是可以请求一些赔偿的。
  
  我们应该注意的是,虽然在民法上并不承认事实婚姻了,但是在刑法上对事实上的重婚还是会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如果您发现配偶有婚外同居的行为,一定要注意收集这方面的证据,然后才能对婚外同居进行认定。至于婚外同居要怎么认定,上文已经介绍的很清楚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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