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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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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原则是在刑法实施中起指导的作用,充分理解和领悟有利于定罪量刑,也有利于我国刑法实践的灵活运用。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原则是什么呢?包括那几条原则?相信很多人都存在疑问,现在我们在下面为您进行解答。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原则概念
  
  指刑法本身具有的、贯穿全部刑法规范、体现我国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基本精神、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过程的基本准则法。包括基本原则和一般原则。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基本原则
  
  新刑法规定了刑法的三个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和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
  
  (一) 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是指犯罪及其刑罚都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法。具体内容就是刑法第3条的规定,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二)罪刑相适应原则
  
  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指犯多大的罪,便应当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就判处轻重相当的刑罚,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刑相称,罚当其罪法。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内容包括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和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三)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
  
  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是指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法。适应法律一律平等原则包括定罪平等、量刑平等和行刑平等。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一般原则
  
  (一)罪责自负原则
  
  1、罪责自负原则的基本含义
  
  谁犯了罪,就应当由谁承当刑事责任;刑罚只及于犯罪者本人,而不能连累无辜。
  
  2、罪责自负原则的基本要求
  
  ①犯罪的主体只能是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对于没有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不能对其定罪;
  
  ②刑罚的对象只能是犯罪者本人,对于仅与犯罪者有亲属、朋友、邻里等关系而没有参与犯罪的人,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主客观两方面的条件,并要求主客观两方面的有机统一。即符合犯罪主体条件的被告人,在其故意或者过失危害社会的心理支配下,客观上实施了一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构成了严重威胁或已经造成现实的侵害。如果缺少主观或者客观其中任何一方面的条件,犯罪就不能成立,不能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
  
  看了上面的解释,相信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原则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原则包括基本原则和一般原则,尤其是新刑法规定三个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和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一定要加以灵活理解。若在这方面还有疑问,你可以向律师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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