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纠纷处置案例的处罚和处理流程是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医疗纠纷处置案例的处罚和处理流程是什么? 处罚
  第五十六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
  (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
  (三)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
  (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
  (六)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的;
  (七)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
  (八)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
  (九)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
  (十)未按照规定进行尸检和保存、处理尸体的。
  第五十七条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接受申请鉴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出具虚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
  第五十八条 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
  (一)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没有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尸检的;
  (二)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
  第五十九条 以医疗事故为由,寻衅滋事、抢夺病历资料,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依照刑法关于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处理流程
  发生医疗纠纷,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会建议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然,双方自行协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都不是必经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为您解释医疗纠纷处置案例就是指发生在医院的卫生、或者疾病的预防、医甚至于美容等医护人员或机构中,其中的一方认为另一方在提供医疗服务时存在过失,造成严重的损害结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为了避免双方的麻烦以上就是处理流程。
  
  
  


·企业改制职工医疗补助标准是多少
      企业改制职工医疗补助标准是多少?在市场化大潮中,国企改制的步伐越来越快,既然是改制,就会涉及到一些职工的变动。有的职工因此失去了工作。为此,企业会给其一笔经济补偿金。对于患病的职工,企业还会有额外的补助,那么企业改制职工医疗补助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


·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有多少项
      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有多少项(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


·龙岗人民医院工伤鉴定程序是什么?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发生事故就会给劳动者带来巨大的损失,特别是工作在危险性高的职业劳动者经常会受到一定的伤害,而在工作中受伤是工伤,要得到一定的赔付,在赔付之前要进行工伤的鉴定,来确保受害者的权益,那龙岗人民医院工伤鉴定程序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龙岗人民医院工伤鉴定程...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属于医学鉴定吗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属于医学鉴定吗 近些年,由于学科分支进一步细化,出现了许多极为相似的专业名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医学鉴定便是其中一对。这一对名词看起来意思相近,实则相差甚远。那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属于医学鉴定吗,下面由律师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属于医学鉴定吗...


·不构成医疗事故是否赔偿
      不构成医疗事故是否赔偿一、不构成医疗事故是否赔偿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医疗机构有过失,但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不构成医疗事故,那么患者的人身损害谁来赔偿? 在司法实践中,对《条例》第49条的理解有一个观点和原...


·非法行医应负何种法律责任导致死亡
      非法行医应负何种法律责任导致死亡 一、非法行医应负何种法律责任导致死亡 首先,非法行医罪是指造成死亡的行为。根据规定,造成病人死亡的人将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和罚款。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1条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伤害,非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相对应着我国医疗水平也飞速提升,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相对应着我国医疗水平也飞速提升,由此不难想象出延迟退休已是未来走向。但至今相关政策仍未出台,因此此时男女还是会按照之前国家的规定年龄来判定自己是否可以退休。我国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那女性的退休年龄是多少岁呢?接下来就由我们为你带来关于女工人退休年...


·医疗事故精神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精神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医疗事故的赔偿包括物质方面的赔偿与精神方面的赔偿,其中物质方面的赔偿计算起来相对比较容易,而精神方面的则就比较困难了。那么医疗事故精神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承受精神创伤而应获得的以货币方...


·在我国存在工伤工伤医疗待遇吗
       一、在我国存在工伤工伤医疗待遇吗 在我国存在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正...


·医疗纠纷怎么协商
      医疗纠纷怎么协商 一、医疗纠纷怎么协商 (一)医疗纠纷协商的前提 1、医患双方均有协商的意愿; 2)、医患双方在各项条款上均达成一致意见。 (二)合法协商的条件 1、患方合法主体为:患者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者的监护人;...


·做工伤鉴定要体检对不对是否需要全身检查有医疗机构按需要确定
      做工伤鉴定要体检对不对是否需要全身检查有医疗机构按需要确定。对于在需要做工伤鉴定时的情况时,是否需要全身的检查是由医疗机构来根据情况认定的,如果认定有需要来做全身的检查,那么就要按照规定来给工伤鉴定者做出适当的检查。不属于治疗工伤的费用,不能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应当按谁同意谁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