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保障城区厂房拆迁的措施有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我国保障城区厂房拆迁的措施有哪些?我国经济建设早期,多将厂房建设在城区,一是由于交通方便,便于产品的运输流通;二是便于货物的销售,但是与此同时伴随的就是环境问题以及产业改革升级问题,所以出现大量城区厂房拆迁至城郊地带,因城市厂房在拆迁过程中或造成过多的建筑垃圾,以及在拆迁之后的新的厂房安置问题都是我们值得关注的,为此国务院专门出台管理办法对此进行规范,那么具体的保障措施有哪些呢?的我们为您进行解答。一、进一步强化市搬迁指挥部决策和部门协作的搬迁工作机制,推进企业搬迁工作的顺利实施。一是积极发挥市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建设指挥部联席会议协商决策职能,协调解决企业搬迁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二是统筹协调搬迁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做好老城区企业环保搬迁全流程服务。发改、经信、规划、土地、环保、国资等部门要根据搬迁项目建设需要,及时做好项目审批及备案工作;国土部门要根据搬迁项目建设需求,为老城区搬迁企业安排必要的新增建设土地指标,保障项目顺利落地;加快承接搬迁企业转移的工业功能区、产业集聚区的供水、供电、供汽、道路、污水处理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搬迁项目建设及投产的配套需求。二、建立适应职能转变的平台组织架构,推进胶州湾东岸宜居社区建设。搬迁办要充分发挥市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建设指挥部的职能,统筹宜居社区建设协调工作。规划要以提升土地价值为目标,按照放开净空、商住为主来研究论证。一是由国土资源房管局负责研究土地升值问题,探索委托政府国有平台做一级土地整理,能够统筹平衡政府前期的搬迁企业融资和地下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等方面投入,通过承载式开发和市场化运作,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实现增值,减少政府直接投资。二是搬迁办作为市政府的功能平台,适时充实规划、国土、财政、环保等部门有关人员,规划局、国土资源房管局、环保局做好拆迁后的区域统筹规划和建设发展。三、建立搬迁政策激励机制,推进搬迁企业原址土地出让。通过采取对搬迁政策限期实施的激励措施,推进搬迁企业原址土地出让。出台《关于老城区企业环保搬迁政策明确工作执行年限的通知》,除按照区域控规受净空影响的搬迁企业和片区外,对2016年以后完成原址土地出让的搬迁企业,“两金”返还比例逐年降低;对2018年以后完成原址土地出让的搬迁企业,不再享受“两金”返还政策。四、优化搬迁企业原址土地规划条件,保障搬迁企业资金需求。按照市政府城区企业环保搬迁现场会议的指示精神,规划要以工业区改造、环保搬迁为基本要求,努力寻求原址规划条件和企业搬迁资金需求的结合点,保障企业土地出让所得与搬迁改造投资能基本平衡。五、完善搬迁政策及审核程序,建立搬迁计划退出机制。要建立搬迁退出机制,对已纳入搬迁计划的片区和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无客观原因拖延搬迁时限或不能实施搬迁的,将根据环保、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实施转型或关闭;对无污染的企业及片区,搬迁计划至今不能实施,督促企业或片区退出搬迁计划。城区厂房拆迁问题不仅涉及到城区内产业结构升级,更是牵涉到我国现有环境恶化改善的重要举措,同时在拆迁过程中遇到的企业新的安置地选择、企业员工生活安置、厂房拆迁之后闲置土地的规划等问题,因此必须统筹规划,联合各个部门有条不紊的进行,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国家、人民、企业之间就城区内厂房拆迁的和谐稳定。
  
  
  


·房屋租赁合同能否单方面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能否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在订立之后,当事人一方是可以单方面要求解除的。法律赋予出租人与承租人单方解除租房合同的权利,但是在行使该权利的时候,需要符合法定的解除情形或者约定的解除情形。否则解除行为可能构成违约,需要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单方...


·离婚纠纷按揭房产该如何分割才好
      夫妻离婚的时候产生的纠纷无非就是在这几个方面,是否同意离婚、怎么分割财产、如何承担债务以及孩子问题怎样处理。而其中在房产方面产生的纠纷可以说是比较大的,因为房产的价值很大。那实践中离婚纠纷按揭房产该如何分割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房屋按揭涉及三方法律主体和四种法律关系:...


·婚前买房需要公证吗,婚前买房需不需要公证
      在实践中,国家、地方在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涉及房屋产权变更、形态改变、处理涉外及涉港澳台房产的法律行为、事实必须办理公证。为此,不少都想要知道未婚夫妻婚前买房是不是也是如此。那么,婚前买房需要公证吗?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婚前买房需要公证吗 在实践中,以...


·怀孕离婚房产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怀孕离婚房产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则分割,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


·签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什么事项
      签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什么事项一、签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什么事项 1、约定《商品房认购书》“退出”条款 由于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楼盘的一些细节尚未明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很多条款都没有明确,很多不确定性因素都可能导致难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例如申请贷款不被批准等,因此必须约定“退出”条款,...


·我国的房改房属于商品房吗
      我国的房改房属于商品房吗我国公民在初次购房的时候,购房之前一定要做好各方面的准备。首先对我国市场上的房产就应该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因为不同的房产性质在购买的时候对产权正的要求都是不一样的,就拿我国的房改房来说,我国市场上其实房改房的数量也不在少数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我国的房...


·哈尔滨二手房买卖需要多长时间?
      您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一定想事先知道这过程大概需要多长时间,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不一样,以及各地的政府规章有些差别,所以在我国各地进行二手交易花费的时间并不相同,今天我们就为您介绍哈尔滨二手房买卖需要多长时间,以供您参考。 一、全款买房,无贷款: 双方达成协议,房东收下下家的定金...


·购买保障性住房需满足什么条件
       一、购买保障性住房需满足什么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


·购买了设有抵押的房屋怎么办
      购买了设有抵押的房屋怎么办一、购买了设有抵押的房屋怎么办 在购买二手房过程中,如果因为房屋设有抵押而办不了房产证的情况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呢,合同的效力该如何认定呢?这可能是我们比较疑惑的问题,而在司法实践中,对合同的效力一般这样处理: 1、房屋抵押权存续...


·在我国其实房产的性质是非常多的,所以要求我国公民在购买房子的
      在我国其实房产的性质是非常多的,所以要求我国公民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首先对于本地的购房政策和购买房产的属性值一定要搞清楚,这样才方便自己在购房以后的相关权益能够得到保护。在另一方面来说,买房其实对于您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北京市两限房买卖政策是怎样的?...


·夫妻单方债务可以卖房吗?
      夫妻单方债务可以卖房吗?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房产中一方的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