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同居子女抚养问题怎么处理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同居子女抚养问题怎么处理 一、解除同居子女抚养问题怎么处理
  对此法律依据也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该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律师应注意,处理同居期间子女抚养问题的法律原则,是《婚姻法》第25条。该条规定:“非婚牛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从该法条可以看出,我国保留着“非婚生子女”的称谓,但赋予“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有的国家已取消了非婚生子女的称谓,将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统称为子女,让所有的子女在名分上亦完全平等,此举彰显了非婚生子女立法的发展趋势,律师应注意这方面的立法动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括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二、同居女方怀孕男方能否解除同居关系
  《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律师应注意,对于未婚同居期间,女方怀孕男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是否准予上不能适用上述法律条款。1990年6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有关问题的电话答复》中指出:“关于女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怀孕,男方提出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人民法院是否受婚姻法第27条的限制是否受理的问题,我们认为婚姻法第27条保护的前提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女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怀孕,违反了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为了严肃执法,对男方诉到法院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予受理。受理后即应作出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判决。女方分娩后,再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虽然以上意见与现行司法解释冲突,但从其立法本意来看,在同居期间,即使女方怀孕或分娩不足1年,或中止妊娠不足6个月,但男方提出同居期间的财产纠纷诉讼或子女抚养问题诉讼,人民法院仍应受理。
  即使对于非婚生子女,父母对其的抚养义务也是与对婚生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一样的。因此,父母分手并不会影响对子女的抚养,此时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的,那么另一方就需要支付相应数额的抚养费。要是当事人不清楚该如何处理同居子女抚养问题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重婚罪拘役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生活当中我们常说的恋爱自由,婚姻自由并不是没有限制的。在我国实现的从来就是一夫一妻制,因此在生活当中如果有人重婚的话,那么已经严重违反了我国的婚姻法,行为人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对于重婚罪,法院通常情况下会判处拘役。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重婚罪拘役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


·离婚抚养权男方争取的有利条件是什么?
       在现代离婚官司中,抚养权的争取一直是让离婚双方都十分头疼的问题。无论是出于传统家庭思想香火传承的考虑,还是对父子(女)亲情维系,男方一般都会非常积极的争取对孩子的抚养权。那么离婚抚养权男方争取的有利条件是什么,今天就由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离婚抚养权男方争取的有...


·一、离婚时的可以自协商财产分割吗?
      一、离婚时的可以自协商财产分割吗?可以自己协商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


·离婚后一方在共有宅基地上建房,另一方有权分割吗?
      1. 王璐、杨峥于2002年4月24日登记结婚,2006年7月15日王璐户籍迁入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白鹤村××号,户籍性质为农业户口。2009年11月25日,王璐、杨峥共同申请在青浦区白鹤镇白鹤村××号建造宅基地房屋,后经各相关单位审核,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人民政府于2011年3月2...


·组合家庭没结婚的财产分配方法是怎样的?
      组合家庭没结婚的财产分配方法是怎样的?1、组合家庭没结婚的财产分配方法有协商、诉讼两种方式。由于没有领取结婚证,故此属于事实婚姻家庭。2、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


·怎样打离婚官司能赢孩子抚养权?
      怎样打离婚官司能赢孩子抚养权? 一、怎样打离婚官司能赢孩子抚养权?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


·离婚以后可以打财产官司吗?
      离婚以后可以打财产官司吗?离婚以后是可以打财产官司的,但是只限制于三种情形,即在签订离婚协议之后,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无法达成合意的,由于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比例严重失衡,或者是一方在分割财产后才发现对方在离婚分割前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在这三种情形下,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重新对...


·一、社会抚养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社会抚养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上海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 生育第二个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1、系城镇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


·遗赠抚养协议签订细则的内容有哪些?
      遗赠抚养协议签订细则的内容有哪些? ?遗赠抚养协议签订细则的内容有哪些? 甲方(遗赠人、被抚养人): 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受赠人、抚养人): 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 身份证号 : 甲方愿意将本协议第一条中所有的个人财产遗赠给乙...


·登记后一个月离婚怎么办?
      登记后一个月离婚怎么办?我国婚姻法采取是登记制,经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就是法律所承认的夫妻关系,一个月后办理离婚手续也是法律上所说的协议离婚。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


·关于重婚案的最新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
      关于重婚案的最新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重婚罪的司法解释是比较少的,重婚罪也比较好认定的案件,对重婚行为的认定,可以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有关意见。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