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很多人会因为工作环境原因,而导致自身患上疾病,严重的甚至还会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很多人会因为工作环境原因,而导致自身患上疾病,严重的甚至还会得癌症。而此时,用人单位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可能会解雇患癌职工,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此时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行。那到底解雇患癌职工要满足什么条件?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因患病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想要解除患癌职工必须得满足上述解除患病职工的要求就可以合法解除了。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按照我国《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为保障生病职工的劳动权利,明确了用人单位需要给予劳动者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对于患癌职工来讲,虽然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将其解雇,也就是解除与患癌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但同时也做出了严格的条件要求。那究竟单位解雇患癌职工要满足什么条件,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如果劳动关系确认了怎么办
      现在恰逢毕业季,很多大学生离开校园走上社会找工作。对于社会经验不足的大学生来说,在找工作的时候自身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在和企业确定劳动关系时应当格外小心。确认劳动关系后需要很多手续,那么如果劳动关系确认了怎么办?在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具体介绍。 一、劳动关系确认了怎么办 1...


·相信不少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都遇到过被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吧,此
      相信不少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都遇到过被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吧,此时大部分的劳动者都是选择忍气吐声,然后任由单位侵犯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么实践中,要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如何处理呢?如果处理不好,对劳动者来讲自己的利益就会受到很大的损害。 一、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及时向劳动...


·建筑工程中介合同中收取中介费会否合理
      建筑工程中介合同中收取中介费会否合理 一、建筑工程中介合同中收取中介费会否合理 (一)按《民法典》建设工程中介费不合法。 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不能进行居间服务。《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


·怀孕产检可以请产检假吗,工资怎么算,产假工资怎么算?
      怀孕产检可以请产检假吗,工资怎么算,产假工资怎么算? 产检假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在2012年4月14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新劳动法》中规定: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


·老板拖欠工资属于什么
      属于民事案件,民事纠纷。可以经法院诉讼受理。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关系双方怎么确定劳动关系时间?
      在实践中,许多劳动纠纷都是由于用人单位不承认双方的劳动关系造成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在法律上双主的劳动关系应受到保护,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存在友及存续时间,就会为自己争取更大的利益。那劳动关系双方怎么确定劳动关系时间?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


·工伤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
      工伤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 一、工伤保险报销条件 以下各种发生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劳鉴中心)核准的工伤医疗期、康复期内的医疗费用,属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


·工伤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023
      工伤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如果员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是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在通常大部分情况下,只要工伤后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除非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


·现代社会,工作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每一个人都希望能够找到一
      现代社会,工作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每一个人都希望能够找到一份好工作。一般大学生毕业之后就会积极的去寻找工作,在找到工作后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能够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那么,大学生入职多久签劳动合同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大学生入职多久签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


·工程违约金审计扣减是怎样的
       一、工程违约金审计扣减是怎样的 工期违约处罚依据合同专用条款第37.2.4.(3)款“每延误1日,应给发包人支付本工程合同价款0.3%的违约金”的规定计算。该工程合同明确“本工程合同价款为7094226.79元。其中预留金644929.71元,屋面板施工协调配合费暂定为90...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要收费吗
      在对工伤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而只有在满足了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进行相应的鉴定。而有的人在提出申请之后却在问劳动能力鉴定要收费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要收费吗 一般情况下,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包括直接用于鉴定的费用和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