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两人合伙合同范本怎么写?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两人合伙合同范本怎么写?
  
  一、合伙合同主要内容
  
  合伙合同一般包括合伙人信息、合伙宗旨、合伙企业名称、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地、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合伙期限、出资金额方式期限、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禁止行为、合伙的终止和清算、违约责任及其他。
  
  二、合伙合同范本
  
  合伙合同
  
  姓 名________,性 别________,年 龄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略)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给出了两人合伙合同范本,解决了两人合伙合同范本怎么写的问题。两人合伙开办企业是好事,在签订合伙合同时,一定要结合自身开办企业的特点以及合伙人的实际情况,灵活使用合同范本,把可能存在争议、存在疑问的地方都写入合同。如签订合同后,仍有需要补充说明的,可以签订合同的补充条款。
  
  


·签订无偿租赁合同合法吗?
      签订无偿租赁合同合法吗? 一、签订无偿租赁合同合法吗? 合法的,无偿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平等协商一致,如实自愿真实,确定权利义务,符合合同规范,里面只要把房屋地点、租赁时间、价格、时长等即可合法有效。无偿出租是不收取任何租赁费用的出租,限期免租是指在一段时间内不收取租赁费用,但...


·签订合同可以不按中标通知书时间吗?
      签订合同可以不按中标通知书时间吗?一、签订合同可以不按中标通知书时间 签订合同可以不按中标通知书时间。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延迟签订合同,那么在中标合同书发出后三十天后也可以签订,并...


·赠与合同时效是多少
      赠与合同时效是多少? 一、赠与合同时效 只要协议是有效的,时效没有限制。当然现实中,还有附期限或附条件的赠与协议,这种协议签订后即成立,但尚未生效,一旦协议约定的条件满足后,协议即生效。 赠与协议是可以撤销的,但法律规定情形除外 1、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基本规定: 《合同法》第...


·家庭装修合同书应该如何拟定?
      家庭装修合同书应该如何拟定? 当您的家里的房子想要装修的时候,免不了要跟装修公司签订家庭装修合同书,那么家庭装修合同书应该如何拟定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家庭装修合同书的相关资料,来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上您,对您有所帮助吧!您可以参考以下范本。 一、家庭装修合同书范本: 发包...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应该怎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应该怎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


·定制家具购销合同范本的内容
      定制家具购销合同范本的内容定制家具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经双方洽谈,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全房家具,特签订以下合同: 一、合同内容 见制作图纸及清单(定单后不予更改); 二、材质要求 E1级国家认证环保实木颗粒板材料制作; 三、加工、验收、售后服务方式 乙方负责包工包料制作,应...


·招投标完成后变更合同主体,合同是否有效?
      招投标完成后变更合同主体,合同是否有效?招投标行为作为国际上通行的商品贸易行为,大多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国有项目承包,在投标之前投标方都会制作详细的投标书,那么在招投标完成后变更合同主体之后,合同是否还有效呢?我们将详细为你解答。 一、招投标的含义 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


·合同法违约金可要的比例是否有统一的规定
      合同法违约金可要的比例是否有统一的规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占总金额的百分比,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


·赠与合同需要公证么?赠与合同公证手续如何办理?
      赠与合同需要公证么?赠与合同公证手续如何办理? 一、赠与合同需要公证么? 赠与合同并不需要公证即可生效。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也就是要实际交付赠与财产赠与合同才生效。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就不能撤销赠与。也就是说,没有经过公证...


·合同解除后附随义务能否起诉?
      合同解除后附随义务能否起诉?合同解除后附随义务不能起诉,对于附随义务的诉讼时效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附随义务应不可单独作为诉讼请求起诉目前,各国立法对附随义务并没有明确规定其涵义,故学界对其表述也并不一致。附随义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


·民事合同生效要件
      民事合同生效要件 民事合同生效要件: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