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刑法毒品规定有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毒品的买卖交易以及私自携带等行为都是会受到惩罚的,我们在进行量刑的时候,也是十分严格的。那么,关于新刑法毒品规定的法律条款有哪些呢?我们是如何进行量刑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新刑法毒品规定
  
  新《刑法》第九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数量较大”:
  
  (一)非法种植大麻五千株以上不满三万株的;
  
  (二)非法种植罂粟二百平方米以上不满一千二百平方米、大麻二千平方米以上不满一万二千平方米,尚未出苗的;
  
  (三)非法种植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达到前款规定的最高数量标准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数量大”。
  
  新《刑法》第十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的“数量较大”:
  
  (一)罂粟种子五十克以上、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的;
  
  (二)大麻种子五十千克以上、大麻幼苗五万株以上的;
  
  (三)其他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
  
  新《刑法》第十一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引诱、教唆、欺骗多人或者多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对他人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三)导致他人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犯罪行为的;
  
  (四)国家工作人员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新《刑法》第十二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
  
  (一)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二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二年内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过行政处罚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向他人贩卖毒品后又容留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并向其贩卖毒品,符合前款规定的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定罪条件的,以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
  
  容留近亲属吸食、注射毒品,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新《刑法》第十三条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达到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款或者本解释第二条规定的“数量较大”标准最低值的百分之五十,不满“数量较大”标准的;
  
  (二)二年内曾因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向多人或者多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四)向吸食、注射毒品的未成年人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五)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达到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款或者本解释第二条规定的“数量较大”标准的;
  
  (二)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达到前款第一项规定的数量标准,且具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新《刑法》第十四条 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传授制造毒品、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的方法,贩卖毒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或者组织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发布实施前述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的规定,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
  
  实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行为,同时构成贩卖毒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新刑法毒品规定有哪些这个问题,其实,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毒品以及毒品植物的幼苗以及种子等,都是会受到严惩的。另外,如果出现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等行为,也是会根据收留的人数和次数等行为的严重性来进行量刑和惩罚。
  
  


·没有斗殴是不是聚众斗殴罪
      您都知道,聚众斗殴罪就是很多人聚集在一起互相斗殴的行为,它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要受到处罚的。但是有人问过我们,如果没有进行斗殴,那还会构成聚众斗殴罪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


·最新《刑法》判刑后养老金是否会停发?
      一、最新刑法判刑后养老金是否会停发?1、判刑之后会停发养老金,服刑期间是领不了养老金的,按照劳动部的相关文件的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实刑的,在服刑期间是停止发放基本养老金的。等到服完刑之后,才会继续发给养老金,发给标准是依照服刑前的标准,刑满后还要参加之后的养老金的调整。如果被判处管...


·涉嫌抢劫罪要判多久
      涉嫌抢劫罪一般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263条: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


·吸毒未被拘留有案底么,吸毒的处罚
      每个人都不希望有案底,因为这是违法或犯罪的记录。而且有案底会影响以后的工作,甚至生活。所以,每个人都应该遵纪守法,那么吸毒未被拘留有案底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吸毒未被拘留有案底么 吸毒未被拘留是不会有案底的。 二、吸毒的处罚 吸毒是一种...


·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包括哪些内容?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的都是民事纠纷,如果是民事纠纷更多的解决办法就是商议解决,因为民事纠纷带俩的影响不是特别大,对于受害者的损失也不是很大,但是犯罪行为将会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损失需要严厉惩罚,那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包括哪些内容?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犯罪的构成要件: 一是主体要...


·最高法关于盗窃罪量刑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盗窃犯罪活动是老百姓接触比较多的刑事犯罪,有关盗窃罪的量刑,我国的刑法中有比较明确的说法,各个省市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制订符合当地实际的量刑标准。而最高法也在这方面出台了司法解释。那么,最高法关于盗窃罪量刑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就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 ...


·非法拘禁罪最轻判多久 怎么认定非法拘禁罪
      一、非法拘禁罪最轻判多久《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


·刑事拘留37日后批捕还有多久能公诉
      刑事拘留37日后批捕还有多久能公诉 两个月以上,具体如下: 一、侦查阶段: 1、应当在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拐卖儿童罪和贩卖儿童罪的区别有吗?
      拐卖儿童罪和贩卖儿童罪的区别有吗?拐卖儿童罪和贩卖儿童罪的区别是没有的,两者都是一个犯罪。其中的拐卖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只要实施了前述一种行为,即以拐卖儿童罪论处。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


·刑事案件怎么申诉,刑事案件如何申诉
      刑事案件怎么申诉,刑事案件如何申诉一、哪些人可以申诉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也可以提出申诉。 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 二...


·缓刑是否可以减刑,判缓刑之后还能减刑吗
      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判处缓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减刑。既然两者有重合之处,那缓刑是否可以减刑?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缓刑是否可以减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