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有什么内容?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医疗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有什么内容?
  
  一、医疗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医疗损害责任指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未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注意义务,在医疗过程中发生过错,并因这种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所形成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二、构成要件
  
  1、过错医疗行为
  
  由于医疗行为具有高度专门性的特点,所以就一般性的诊治活动而言,医生享有高度自由裁量权,患者应当予以配合,当然医生应谨慎注意患者的健康利益,否则该行为违法。如果医生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医疗行为强加于患者,对医生裁量权不加制约,忽视患者方作为契约一方的主动性,侵害其私法上的处分权利的权利,这显然不公。所以,为了调整这种不对等的权利义务关系,对患者决定权的尊重逐渐成为医方的一项义务。根据“允许风险之法理”(该法理认为在一定情况下,为促进社会发展,允许威胁法益的人类活动存在),为使更多患者摆脱病患痛苦与绝望,实现治病救人的合法目的,法律允许带有危险性的医疗行为实施于患者,法律上称之为“容许性危险”,但“容许”并不使该行为当然合法。阻止其违法性应符合一定条件:
  
  第一,就当时的具体诊治情况,实施该行为属正当合理,即没有其它诊疗办法或者相比之下该行为最为符合患者的健康目的;
  
  第二,该危险行为得经患者方同意,但在情况紧急取得患者方同意明显不利于患者健康利益的除外,如患者昏迷急需采取紧急措施等;
  
  第三,行为过程中尽谨慎注意义务,避免发生不应有的损害。即使行为正当合理,且经患者方同意,也并不意味着发生任何损害均属合法,如果损害是由于医生未尽谨慎注意义务而发生,并非不可避免,则该医疗行为同样属于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可以表现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形式,作为指积极地实施了违反义务的行为,如做阑尾切除术却误伤了卵巢组织;不作为指应当实施某种诊治行为因未实施而致人损害,如输血前未化验患者血型致患者因血管内凝血而死亡。
  
  2、损害后果
  
  损害后果是指病员生命健康权所遭受的损害,包括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以及其它损害后果。精神损害也属于损害后果,在医疗纠纷案件中,患者因医疗过失、医疗过错往往会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并由此引发精神上的困扰和痛苦,因此绝大多数的受害人(包括直接受害人患者和间接受害人患者的亲属)都会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这个比例大大高于其他类型的侵权案件。虽然在这些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医疗纠纷案件中,确认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已不在少数,但并不意味着法院对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有了较为一致的看法。在审理医疗纠纷的司法实践中,对精神损害赔偿问题还是存在很多的疑问有待于解决。这突出表现在法律适用、对精神损害的认定、主体资格、赔偿范围和赔偿数额等问题上。
  
  3、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构成医疗损害赔偿责任,要求医疗违法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后果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现代法制的基本原则是责任自负,要求每个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因果关系是任何一种法律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它要求行为人的不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唯有此,行为人才对损害结果负责。在医疗损害责任中,医疗机构只有在具有违法性的医疗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具有因果关系的情况下,才就其医疗违法行为负损害赔偿责任。
  
  医疗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内容就是交代了发生医疗损害的过程、责任以及赔偿的相关事宜,有关法律规定,医疗损害责任应由医护人员所在的医疗机构承担,上述内容中,我们为您介绍了发生医疗损害的主要构建,只要符合上述内容,就应成为医疗损害,就可以由该医疗机构进行赔偿。
  
  


·患者怎样处理医患纠纷?在线咨询 >任何一家医院,都多少
      患者怎样处理医患纠纷?任何一家医院,都多少存在医生误诊的情况,严重者会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一些患者家属不懂法,当发生医疗事故后,采取医闹的形式为自己维权,这样不仅不利于纠纷的处理,还会让自己承担法律责任。那么患者怎样处理医患纠纷?下面我们简单给您做个介绍。 一、患者怎样处理医患纠...


·医疗事故具有哪些特征?
      医疗事故具有哪些特征1、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是同一的,即医疗单位。法律要求法律主体应当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从形式上看,医疗事故是由某一(些)医务人员(广义)的行为造成的,但事实上,从实际发生的法律关系上看,医患之间的关系是医疗单位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医务人员...


·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是什么?
      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是什么?患者到医院就医时,如果遇到医生误诊,可能造成新的人身伤害,医疗事故也是导致医疗纠纷的主要因素。现在生活中,有些患者家属解决纠纷的时候不理智,不经不利于问题的解决,还给自己带来了不小麻烦。那么,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有关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


·医疗损害纠纷的法律适用及风险防范 为了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
      医疗损害纠纷的法律适用及风险防范 为了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为医疗损害纠纷提供法律依据,我国出台了许多有关医疗损害纠纷的法律法规,那么医疗损害纠纷的法律适用及风险防范分别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解答这方面的问题,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进行了解。 一、医疗损害纠纷的法律适用 ...


·医疗事故调解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医疗事故调解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在对医疗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当事人可以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这一般就是属于行政调解了,当然只有被认定为医疗事故争议的,才能进行调解。同时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那究竟医疗事故调解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第一,当发生医疗事故或...


·医疗事故民事诉讼赔偿金额标准
      医疗事故民事诉讼赔偿金额标准 民事诉讼赔偿金额标准 一、医疗费 , 分为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 1、门诊医疗费以门诊医疗发票为准,燕应附医疗处方、诊断证明和门诊医疗手册等,以证明与医疗损害有关;住院医疗费以住院发票为准,并应提供住院药品清单、诊断证明和住院病历,以证明...


·医院医疗过错赔偿标准
      医院医疗过错赔偿标准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具体如下: 其赔偿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


·医疗责任险一年多少
      医疗责任险一年多少钱? 在医患关系日益紧张的当下,医生与患者,医生与患者家属又如何处理医疗责任的关系?带着这样一个问题,医疗责任险被推出,用来减轻被保险人承担的医疗过程中因过失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法律责任。因此这种关乎自身的责任险您很有必要了解它的含义,作用,以及医疗责任险一年多...


·四级医疗事故赔偿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四级医疗事故赔偿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四级医疗事故虽然没有给当事人造成伤残的,但是给患者造成了明显的人身损害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这时要对当事人进行赔偿的。那么四级医疗事故赔偿的计算方法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相关条例的规定...


·一定要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吗 婚前医学检查误诊怎么办
      婚前健康检查其实也就是未婚男女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做的婚前体检,经过婚前健康检查才能知道各自的身体是否存在什么疾病,这对日后夫妻的生活是很有帮助的。那实践中办理结婚的男女一定要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吗?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一定要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吗 婚前不一定要婚前健...


·工伤未报销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工伤未报销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工伤未报销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1、工伤保险没有报销的医药费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