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情况下医疗过错鉴定依据不足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什么情况下医疗过错鉴定依据不足 一、什么情况下医疗过错鉴定依据不足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于有缺陷之鉴定意见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补正措施解决,不予重新鉴定。
   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异同点
  1、相同点:
  ①都是一种证据
  ②鉴定的基本程序相似
  ③法院审查与评断的标准基本相似
  ④在实际判案中的效力基本相似。
  2、差异性:
  ①两者之间构成逻辑上的包容关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同时规定造成患者死亡或残疾的,分别构成一至三级医疗事故,如果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则构成四级医疗事故。该规定较老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扩大了医疗事故的处理范围,将一般性医疗过错(此处指狭义的过错)构成的事故也归入其中。但实践中,有些过错很难达到事故的定性标准,但却给患者造成了损害,怎么办?实践中就出现了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而且已有司法鉴定机构自去年开始,就受理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复核鉴定申请,进行医疗过错(此处指广义的过错)司法鉴定,这一实践扩大了医疗过错鉴定的范围,使两者间构成包容关系。
  ②者的鉴定主体不一。现行医疗事故鉴定主体是各级医学会,而鉴定专家多是各级医院的任职医师,由于不可避免的原因,在实践中就难免会发生不公正的现象。而司法鉴定主体特别是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直接受上海市司法局领导,经上海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授权,承担各类司法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组织工作,是一个面向社会的鉴定机构。其下的上海市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直接开展对医疗过错的司法复核鉴定。其鉴定人员都是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虽然与医学会的专家有一定的重合,但由于要求特别严谨,所以鉴定结论有明显差异,实践中也出现多起医疗事故鉴定被司法复核鉴定推翻的案例。
  ③两者的庭审质证程序明显不同。按照《条例》,只有卫生行政部门才能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进行审查,那么,在司法审判实践中,法院应如何审查?这似乎是一个很难的问题。其实在《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及《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中,对鉴定结论的审查都规定了详细的程序及标准,特别规定鉴定人有依法出庭宣读鉴定结论并回答与鉴定相关提问的义务。然而,我们不难发现,在现行医疗事故鉴定报告上均无鉴定人员的签名,也就让法院无法通知鉴定人到庭接受质证,这一重要的司法审查程序根本无法进行,于是许多鉴定结论在没有充分审查的情况在就被采信了。
  以上就是我们对“什么情况下医疗过错鉴定依据不足”问题的回答。医疗过错如果发生了医院是一定要承担责任的,但是对于这种情况的司法鉴定是需要十分谨慎地。如果鉴定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要求,或者是鉴定的人员没有鉴定的资格,最后鉴定的结果都是不可信的。
  
  
  


·医疗过错鉴定举证期限是多久
      医疗过错鉴定举证期限是多久 一、医疗过错鉴定举证期限 举证期限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履行提供证据责任的期间,在举证期限内,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


·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可以一起用吗
      职工工伤,应该进行工伤认定,经过认定工伤,医疗费一切由工伤保险支付,不能使用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治疗职工生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使用的,如果没有经过工伤认定,或者认定不是工伤,只能用医疗保险报销。1、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是不同的险种,基本医疗保险是保障职工因患...


·对保外就医人离婚诉讼的规定是什么?
      对保外就医人离婚诉讼的规定是什么?对保外就医人离婚诉讼的规定是双方可以通过到民政部门来进行一个协议的离婚,也可以通过诉讼来进行一个离婚,实际上保外就医依然是我们国家刑法当中进行刑法执行的一种特殊的方式,主要还是因为当事人身体存在着非常重大的疾病。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根据法律...


·非法行医罪怎么处罚 非法行医罪如何认定
      非法行医罪怎么处罚 非法行医罪如何认定实践中,出现了不少非法行医的行为,但其中也只有部分被认定为了刑事犯罪,即非法行医罪,这主要是看是否达到了法律中对此罪的立案标准规定。而要是认定构成非法行医罪怎么处罚呢?这是很多人都不清楚的 ,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非法行医罪如何认...


·预防医疗纠纷的措施有哪些
      预防医疗纠纷的措施有哪些? 一、医疗纠纷的起因通常有什么? 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 除了由于医疗过...


·医疗纠纷怎么索赔?
      医疗纠纷怎么索赔?有什么标准一、什么是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


·医疗事故鉴定管理办法
      医疗事故鉴定管理办法全文 我国关于医疗事故鉴定管理办法,其实就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这个规定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内容作出了规定,包括鉴定的提起、受理等等。接下来,就请跟随我们一起看看这个办法的具体内容吧。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


·一、少儿医保怎么办
      一、少儿医保怎么办理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均应参加少儿医疗保险: (一)经本市教育、卫生、民政、劳动保障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托幼机构、小学、初 中、高中、中专、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特殊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在册少儿, 其中非本市户籍少儿其父母任...


·昆山长海医院工伤鉴定是否可以
      工伤鉴定的时候,和医院用到的医疗术语都是一样的,而且工伤鉴定其实也是需要结合医院的诊断进行的。但是,医院和工伤鉴定其实是属于两个部门的。有些人为了节省时间,有时候会直接拿着医院的诊断书要求单位赔偿。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昆山长海医院工伤鉴定是否可以? 一、昆山长海医院工伤鉴定是...


·医疗过错鉴定活体怎么写申请书?
      医疗过错鉴定活体怎么写申请书? 医疗过错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女,××××年×月××日生,汉族,北京人,唐山市××××有限公司××科退休,现住: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号,联系电话:××× 诉讼代理人: 申请事项: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医院对陈××的诊疗行为...


·患者应该怎样处理医疗纠纷
      患者应该怎样处理医疗纠纷怎样处理医疗纠纷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而现实中,诉讼往往是医患双方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患方在医疗纠纷中如何诉讼进行法律上的指导。 1、诉前准备工作 医疗纠纷发生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