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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权归母亲的情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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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是父母离婚的话,此时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讲,就只能跟随其中的一方生活,而另一方虽然不能直接抚养子女,但还是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数额。那么实践中,子女抚养权归母亲的情况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子女抚养权归母亲的情况有哪些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的;
  
  (3)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父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母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二、子女抚养权归父亲的情况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双方协议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3、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父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父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母方有其他子女的;
  
  (3)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父方照顾孙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6)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父生活的。
  
  此外,在现实生活中双方对子女均产生深厚感情,为利于子女的成长而要求轮流抚养,若便于执行且不影响子女正常的生活、学习,亦可获得法院准许。
  
  通常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是可以由父母协商确定的,但要是无法协商一致产生了争议的话,此时就只能由法官依法作出判决。这种情况下,要想子女抚养权归母亲的话,就需要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母亲的抚养更有利于子女的生活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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