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当事人该如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就解除劳动合同来看,可以通过法定方式解除,当然也可以是双方协商之后解除。但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讲,此时应该如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如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一)任何权利的行使都应以不违法为前提,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不例外。应满足以下条件:
  
  1、协商解除的须为双方依法建立的合法劳动关系。这是因为如果双方非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动合同无效,也就无解除一说;
  
  2、劳动合同双方均有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3、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须在劳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之前进行。这是因为劳动合同一旦履行完毕,已无解除的必要;
  
  4、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要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且不违反法律强行规定。
  
  (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支付补偿
  
  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关于经济补偿适用范围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该条是将劳动者首先提出解除动议的情形排除在经济补偿的适用之外。这主要是考虑到实践中有的协商解除是劳动者因跳槽提出的,此时,如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太合理。
  
  因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1、劳动者首先提出解除动议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动议的,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作为法律赋予劳动合同双方的法定权利,其行使关系到双方的重大利益。而实践中,很多劳动争议是由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因此,劳动合同双方有必要就相关事项予以注意,以减少劳动争议。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了须满足上文提到的必备条件之外,解除合同双方还应对以下事项予以特别注意,以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注意事项:
  
  (一)协商解除协议中明确双方属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应明确谁首先提出解除动议;
  
  (二)明确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日期,即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日;
  
  (三)明确劳动者应完成的工作交接事项以及劳动者除交接工作之外不得再以用人单位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四)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及竞业限制或禁止的劳动者,应在协商解除协议中明确规定其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应履行的相关义务。
  
  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当事人也要注意,此时该如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利益。而在协商解除的时候,一般劳动者也是要向用人单位要求补偿的。当然,此时也会产生法律风险,这是重点注意的。
  
  


·公司拖欠工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有哪些相关规定
      公司拖欠工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公司拖欠工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


·工伤鉴定四级伤残单位还有什么后续?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鉴定四级伤残单位还有什么后续? 一、工伤鉴定四级伤残单...


·常州10级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其实现在各用人单位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始终是把员工个人的生命安危放在第一位的。因为我国规定,如果员工被认定为工伤的话,这对于用人单位和员工个人来说都是得不偿失的,不过员工的赔偿基本上都是在进行过工伤鉴定完毕后才进行的。我们在下文当中就以常州10级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这一问题,帮助...


·劳动合同到期后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后怎么办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订劳动合同;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终止劳...


·在我国工伤鉴定等级后病假单是否需要?
      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当事人或相关代理人需要申请工伤鉴定,以确定等级获取相应赔偿。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工伤鉴定的具体内容不太清楚。那么,在我国工伤鉴定等级后病假单是否需要?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


·一般情况下家庭隐蔽工程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家庭隐蔽工程有哪些? 一、家庭隐蔽工程有哪些 家装隐蔽工程是指在我们装修过程中,将建筑材料或构配件埋于物体之中后被覆盖外表看不见的实物。它包括给排水工程、电器管线工程、吊项基层、地板基层、护墙基层和门窗套基层这六大项。这些隐蔽工程藏在我们用肉眼看不到的地方,一旦出现...


·员工在运动会上受伤算不算工伤?
      员工在运动会上受伤算不算工伤?在企业办的运动会上受伤算工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2、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


·一、孕妇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模板里应包含什么内容?
      一、孕妇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模板里应包含什么内容?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


·通信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
      通信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 一、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 (一)决策阶段的质量管理 此阶段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在广泛搜集资料、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分析、比较,决定项目的可行性和最佳方案。 (二)施工前的质量管理 施工前的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1、对施工队伍的资质...


·职工受伤住院一年后,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受伤住院一年后,能否申请工伤认定?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社会保...


·何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劳动关系的认定在很多的劳动纠纷的案件当中都是非常的重要的,可以说如果不能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进行很好的认定的话,那么有可能会对劳动纠纷的弱势方劳动者造成相当大的损失,而认定劳动关系的最好办法便是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认定,那么何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