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案件中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一些离婚被告当事人,因不愿离婚或其他种种原因,不到法庭出庭应诉的问题,作为原告会担心自己的主张得不到支持,因被告不出庭也导致了开庭审理无法正常进行。这种情况下被告不出庭的话,此时应该怎么办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案件中被告不到庭的情况:
  根据人民法庭审理的诸多离婚中被告不到庭的情况,可分为两大类型:1、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2、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
  二、对两种被告不到庭的离婚案件,法院如何审理?
  
  1、针对第一类型离婚案件中的被告当事人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应诉。法院的处理方法:
  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指未修订前的《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之规定,只对送达方式作明确的规定,即“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但未就公告期满送达文书已完成,能否就离婚案件因当事人不到庭可缺席判决作出明确规定。根据我国现行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和《民事诉讼法》中的有关离婚案件当事人,因涉及到人身身份的确立和解除,强调当事人双方必须到场的原则,方可办理。比如说,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就
  明确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一规定,强调了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必须出庭的原则,尽管离婚当事人一方有委托代理人,且又是民事行为能力欠缺的人,也应该出庭应诉,言下之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且下落明确的,离婚当事人就更应该要出庭应诉。然而,对下落不明,经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的离婚当事人,确实不能到庭应诉,人民法院对这类离婚案件能否缺席判决呢?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其理由是,
  既然司法解释对这类离婚案件当事人不能到庭作出了可以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规定,那么公告期满就意味着依法向其送达了相关法律手续。依照《民诉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针对第二类型:被告有明确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其处理方法因目前法律尚无明确规定,导致处理感到困惑。法院会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1)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愿离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传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应诉。对于这类离婚案件,分两种情形处理:一是本人
  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3条之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二是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可按该司法解释的第112条规定的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因为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负有对小孩的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2)当事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离婚案件,其法定代理人出于离婚后,其小孩无人护理等多方因素的考虑,不愿配合法院,拒不到庭应诉,致使案件无法审理。对此类离婚案件的处理,我认为首先要多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其配合法院的庭审工作,代理其子女出庭应诉,以便法院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如果通过法院多方做工作,监护人仍不愿出庭应诉,人民法院可以比照最高法院的《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2条第二款“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的规定,依法对监护人拘传到庭,参与诉讼。根据上文的分析,我们了解到导致离婚案件中被告不出庭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而针对不同的情况,法院方面也会采取不一样的措施。而不会因为被告不出庭就不对案件作出审理,这肯定是不利于纠纷的解决的。
  
  
  


·在我国再婚又离婚财产怎么写
      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以后,是不妨碍各自再婚的。可是有的情况下,再婚也不一定就能够双方互相携手走到最后,再婚又离婚的这一种现象在当今社会来说也不是什么新鲜事。离婚以后的相关事项是不分再不再婚的,该处理的还是要处理。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再婚又离婚财产怎么写? 在我国再婚...


·父母包办婚姻会长久吗有哪些危害?
      婚姻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他是夫妻双方通过一定的程序缔结的法律关系,夫妻双方都要在婚姻关系中履行自己的义务享受自己的权利,夫妻关系是男女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缔结的,那么父母包办婚姻会长久吗?父母包办婚姻是男女双方在父母的主导下缔结的法律关系。这种夫妻关系因为缺少一定的感情基础大部...


·男方向女方索要抚养费规定
      男方向女方索要抚养费规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


·离婚时要怎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父母的爱是最原始最纯粹的,即便婚姻关系解体,也阻止不了父母想要抚养孩子长大成人的决心,所以,父母一旦离婚,孩子跟谁一起生活就成为引起父母争执的主要原因之一,那么离婚时要怎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接下来,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离婚时要怎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


·农村孩子需要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
      其实在社会生活当中,不管孩子的家庭出身是怎样的,社会给予孩子们的成长都应该提供平等的权利。法院对孩子的一些正常权利进行保护的时候,也不可能说将农村孩子和城市孩子区分对待,不过离婚以后,相对来说农村的成长费用可能会低于城市的成长费用。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农村孩子需要抚养费的标准...


·在农村结婚15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我们都知道离婚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尤其是涉及到离婚后财产分割的问题,往往很多离婚打官司都是因为财产分配的问题。感情已经破裂,这时候双方都会在离婚时尽可能多的得到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在农村结婚15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下面我们搜集了一些这方面的资料,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配根据《婚姻...


·起诉离婚原告可以不出庭吗
      在离婚案件当中,作为原告方来说,既然是由自己提出了离婚诉讼请求,那么肯定提出的这一方对于婚姻关系已经真的不抱什么希望了。但是既然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婚姻关系的话,在法庭开始审判的时候,原告方和被告方还是要积极配合相关程序问题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起诉离婚原告可以不出庭吗? ...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通过法律规定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通过法律规定,自愿接触自己的婚姻关系同时,将财产,子女等问题商议妥协的法律行为。那么,当双方没有良好沟通,离婚协议不能正常进行时,可能双方中的不满意一方就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的同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破坏。但对于起诉离婚法院收费标准,很多人却并...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怎样争取
      有不少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就孩子的抚养问题产生争议,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双方都想要获得孩子抚养权,因此就会产生纠纷,这样的情况下也就无法再协议离婚了。那在诉讼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怎样争取才好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时对孩子抚养权有争议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第29...


·陕西省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陕西省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


·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民法总则》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