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南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南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南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国有土地补偿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南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流程
  第一步:发布拟征地公告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拟被征地村集体范围内发布拟征地公告。
  第二步:征询拟被征地人意见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拟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就拟征地公告的内容征询拟被征地村民的意见。
  第三步:对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调查登记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同拟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拟被征土地的信息进行调查,并由国土部门进行调查登记。
  第四步:拟订“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由市县级国土部门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并将材料一并向有审批权的机关进行报批。
  第五步:发布征地公告征用土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政府或国务院征地批准文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的村集体范围内对征地批文的内容进行公告。
  第六步: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县市级国土部门根据省政府或国务院所批准的征地方案,在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第七步:上报审批补偿安置方案县市级国土部门应当将草拟的补偿安置方案和听证会上各方发表的意见,逐一上报给本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第八步:土地补偿登记被征地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明到公告规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开发商征地流程第九步:落实补偿安置后交付土地政府机关按照规定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后,被征收人则应当将土地按期交付。
  是的,国家政府的社会经济飞速发展是一件好事,但是作为被拆迁房屋的朋友们也不用担心得不到补偿,因为根据南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补偿的金额是根据当地的政府部门规定的,而且还有最基本的安置费和拆迁补偿费,最重要的是先补偿再拆迁的。而且拆迁必须是经过合法的流程才能进行的。
  
  
  


·男女离婚房子怎么办理过户?
      婚姻破裂离婚时,需要分割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房产是重要的一项。房产移交需要办理房产过户,很多人不知道房产过户是怎样的概念和流程,如何登记办理。那么, 男女离婚房子怎么办理过户?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离婚房产如何办理过户 离婚房产的过户办理,只...


·公积金买房能加名字吗?
      公积金买房能加名字吗? 公积金买房能加名字。领证后,可以用公积金加入还款,这样的话,房产证上有没有你的名字都不重要了。只要加入还款,就是父妻共有财产,如果没有公积金,那就要把买房钱的证据留好,一旦有离婚的时候可以证明当初买房时,你是出资了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


·征收方新套路套路—以危房改造代替征收这种做法可行吗
      征收方新套路套路—以危房改造代替征收这种做法可行吗?是不可行的;以危房改造代替房屋征收,征收方的目的是想不对被征收人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这种征收方式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当事人可能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


·安置房是在拆迁的时候才会发放给我国普通公民的房子,因此安置房
      安置房是在拆迁的时候才会发放给我国普通公民的房子,因此安置房的产权性质比较特殊.所以各个开发商在修建安置房的时候,必须要经过我国有关部门的严格审核以后才可以修建。所以,安置房在建设过程当中涉及到一些手续的报备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安置房建设手续都包括哪些? 一、安置房建...


·一、婚前父母出资购房配偶离世自己是否有继承权?
      一、婚前父母出资购房配偶离世自己是否有继承权?合法的配偶是有继承权的。如果没有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


·赠与房产过户后可以撤销吗?
      赠与房产过户后可以撤销吗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二、房产赠与的几种情况 1、房产赠与未过户 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


·公房不能立遗嘱是法律规定的吗?
      公房不能立遗嘱是法律规定的吗 不可以。遗嘱人立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这些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上述的公民...


·逾期支付购房款的违约金如何计算?
      通常在签购房合同的时候,为了保证房屋买卖交易能够顺利进行,一般会在合同上又约定迟延交付房款的违约金。如果你在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及时去交钱的话,那么卖家就会要求你给逾期支付购房款的违约金。 其实,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违约金的事通常是约定的,要是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


·合法继承人证明及房屋继承主要程序
      根据我国《继承法》相关规定,我国继承有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然而继承人均需要证明自己的合法身份后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等,那么以下的我们将为您提供合法继承人证明及房屋继承主要程序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需要有效的证明 1、合法继承人证明,需要继承人凭身份证,户口本,...


·离婚房产不分割可以吗?
      离婚时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和平协商的情况下会将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的归属权问题都商议好,在双方都无异议的前提下可以协议离婚。其中需要协商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房产的分割问题,大部分要离婚的夫妻都会选择分割房产,但是离婚房产不分割可以吗? 一、离婚房产不分割可以吗? 可以分别处分...


·购房者审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购房者审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哪些注意事项很多人在买房的时候可能会先考虑购买期房,毕竟期房便宜,但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忽略购买期房所带来的巨大风险。现实中,若开发商想要预售期房,则首先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行。那作为购房者,在审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哪些注意事项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