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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法定管辖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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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法定管辖怎么确定
  
  一、合同纠纷法定管辖怎么确定
  
  1、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购销合同履行地按下列情况确定:
  
  (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的,以约定的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2)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当事人在合同中队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支付货物,且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
  
  4、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
  
  5、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
  
  6、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如何约定合同纠纷的管辖
  
  1、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合同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由于合同纠纷案件既涉及合同纠纷案件的协议管辖问题,也涉及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定管辖问题。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法院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有效协议管辖约定优先于法定管辖适用。这也就是说,在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时,首先应当看双方当事人之间有无协议管辖的约定以及该协议管辖的约定是否有效。协议管辖有效需符合以下条件:
  
  (1)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案件,而且特殊地域管辖中的因保险合同引起的纠纷与因运输合同引起的纠纷不适用协议管辖。
  
  (2)只适用于一审的地域管辖。
  
  (3)协议管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协议有三种形式,即合同中的条款、独立的协议书及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书面形式,口头协议一律无效。
  
  (4)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即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中进行选择,而且必须做出明确的、唯一的选择。
  
  (5)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此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时,还需注意主合同与担保合同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第129条的规定,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合同发生纠纷,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应当由担保人住所地的法院管辖。主合同与担保合同选择的法院不一致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
  
  诉讼是有效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定途径之一,但当您准备诉讼时,您一定要注意一个问题,那就是不能找错法院。当然,还不能错过诉讼的法定时效,否则说什么都是空。而当事人想要提起诉讼之前,必须要先确定合同纠纷法定管辖法院是哪个,不然案件就有可能不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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