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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征地补偿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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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征地补偿新标准 一、临沂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规定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二、征地补偿费用具体标准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土地补偿,一般都会以近三年的收益作为参考,最高是三年产值的10倍。不过这个要根据实际情况判定。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一般根据作物最高产的产值来补偿。短季节的按照季度产值补偿。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征地如果涉及房屋、鱼塘或者其他设施的也应当按照法律标准实施补偿。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三、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临沂征地补偿新标准在上文中我们为您做出了详细的介绍。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青苗补偿、附着物补偿以及安置补助等。关于征地补偿费的问题,政府需要特别注意和关注。如果处理不好,则很容易造成纠纷,这对于政府权威和公信力造成不好的影响。关于征地补偿,一定要听取人民的意见,必要时可以举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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