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条中存在的陷阱有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借条中存在的陷阱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人们在借钱给他人时,签订借款合同或者是让对方打下借条都是很有必要的。不过,一些债务人会在借条中制造各种陷阱来逃避还债的义务。那么,借条中存在的陷阱有哪些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借条中存在的陷阱有哪些
  
  借钱打借条时要当心以下借条的八大陷阱:
  
  1、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这种比较常见。
  
  2、自己借款,却不是自己写收条,故意找机会请别人代笔。
  
  3、利用容易出现歧义的字句书写借条,应特别留意。如“还”字,既有“归还”,也有尚欠的意思。
  
  4、以“收”代“借”。比如是借款,却这样写:“收条,今收到某某多少元。”
  
  5、在书写借条时财物不分,价格相差悬殊。
  
  6、借款人自书借条,别人容易在上面做手脚。
  
  7、两用借条。借口借条丢失,再要求对方补写一份借条。
  
  8、借条不写利息。
  
  二、打借条时怎么防范借条陷阱
  
  打借条时要想能真正有效防范借条陷阱,避免纠纷,以下的提示将至关重要:
  
  1、名称:注意,应写明“借条”而非“欠条”或是“收条”;
  
  2、当事人:应写清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并写明身份证号码,千万不要写成“三哥”“四妹”;
  
  3、金额:应写清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并保证双方一致,如不一致法律规定按大写为准;
  
  4、时间:一般应写清借款有关的的相应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时间和明确的还款期限;这里需注意,期限明确与否对诉讼时效的起算至关重要;
  
  5、利息:如双方约定了借款的利息,就应该在借条中用文字予以明确,并保证约定的利率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6、签名: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名并加按手印。
  
  7、担保:为维护借款安全,可以考虑对方提供相应担保,如提供抵押或提供保证人。即便不提供担保,也可以考虑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担任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名。
  
  8、语言文字:打借条,在书写上一定要清晰,同时为了避免歧义一定要考虑文字以及语句有无歧义。
  
  此外,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在对方不还钱的情况下无法通过诉讼途径予以保护。
  
  现实生活中,很多民间借款都是发生在熟人之间,在打借条时很多人也就没有仔细查阅借条的内容,从而导致借条内容存在瑕疵,在讨债时困难重重。如果您发现您手中的借条存在瑕疵,那么您要及早采取措施补救,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等。
  
  
  
  
  


·借款合同违约金利息能否共存?
      借款合同违约金利息能否共存? 一、借款合同违约金利息能否共存 1、逾期利息应该认为是借贷合同到期后,借款人继续占用本金所产生的利息收益,确切地说是本金在逾期未还这段时间内产生的孳息,支付逾期利息是对出借人的合理补偿,无论借贷双方是否事前约定,借款方逾期未归还本金的,出借方都可要...


·借款人死亡 债务如何处理?
      借款人死亡 债务如何处理?您都知道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在现实中,可能出现借款人意外死亡的情况,此时债务尚未还清,不可能说因为借款人死亡,就直接免除债务,这样显然对出借人不利。那究竟借款人死亡 ?债务如何处理才好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原告起诉时,在诉状中将...


·借条和转账记录不符有法律效力吗?
      借条和转账记录不符有法律效力吗? 一、借条和转账记录不符有法律效力吗? 借条和转账不相符,一样有没有法律效力,只是打官司胜诉还需要相关证据来佐证。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不违法,签字或者盖...


·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追究刑事责任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银行、信用等贷款还不上会坐牢吗
      银行、信用等贷款还不上会坐牢吗 还款不易,且贷且珍惜,这是每个人都必须懂得的道理。对于贷款人来说,若还不上贷款,则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像银行、信用等贷款还不上会坐牢吗?坐牢是其中一种惩罚方式,具体要承担何种法律责任还要看贷款的性质和数额等。 一、银行贷款还不上有什么后果 ?...


·欠钱不还一打电话就挂怎么办?
      欠钱不还一打电话就挂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躲到外面去怎么办? 1、欠钱不还一打电话就挂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 2、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该明确,债权人有比较充分的证据,...


·债权债务转移转让区别有哪些
      债权债务转移转让区别有哪些,流程是什么? 一、债权债务转移转让区别 1、债权也是公民民事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法律意义上所讲的债和债权,含义广泛,不能简单地把它理解为欠钱。债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


·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
       一、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


·贩毒罚款和减刑有关系吗?
      一、贩毒罚款和减刑有关系吗?根据法律规定犯罪缴纳罚金是对于犯罪行为的一种附加的惩罚,缴纳罚金也被归纳为刑罚的一部分,而且缴纳罚金是犯罪分子必须履行的一种惩罚,如果不交纳罚金将会被认为是不服从法律,所以更不会有减刑的处理,但是根据法律需要缴纳的罚金如果犯罪分子无力缴纳足够的罚金提供...


·债权债务的转移的条件
      债权债务的转移的条件 一、债权债务转移的种类 1 、概括移转: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自己的权利义务概括地移转给第三人,如企业的整体变卖。 2 、合同承受:(第八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3 、法定概括移转:(第九十条 当事人...


·民间借贷合同债务诉讼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民间借贷合同债务诉讼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一、民间借贷合同债务诉讼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