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房多卖的后果是怎样的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现实生活中,一房多卖的现象比较多,但事实上,一房多卖会侵犯买房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它是一种违法的行为。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一房多卖的后果是怎样的呢?对此,我们已经收集了好了有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房多卖的后果是怎样的
   1、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商品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而且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凡是办理的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了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不能对其主张权利。
   2、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他购房人依法可以追究商品房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未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的商品房买卖,仅仅使买卖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但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转移。
  所以,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的购房人以及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导致后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能取得房屋的购房人,均可以要求商品房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返还已付购房款和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怎么避免一房多卖
   1、审查房屋是否具有合法的产权。
  通过房产管理部门看产权有无争议,防止假产权证,避免“一房多卖”,或是无证的违章建筑。
   2、审查房屋产权的真正归属。
  看产权证上业主姓名与售房者身份是否一致,有无其他共有人。防止无权的人或者是部分产权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售房屋。如果是夫妻或家庭成员共有的,或继承人共有的房屋,那么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共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共有人不能到场的,应当出具公证委托书。因为依照法律规定,未经共有人同意,部分共有人擅自转让共有财产所签订的买卖合同一般是无效的。
   3、审查房屋产权转移是否受到限制。
  看房屋有无被司法机关查封,有无被抵押,是否是允许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房,近期是否被列入拆迁范围等。房屋的用途是民用还是商用。土地使用权是出让还是划拨,出让土地使用年限还有多长,是否划算,是否是农村集体土地,因为现行法律法规还不允许城市居民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的房屋。
   4、实地查看房屋的现状。
  看房屋的坐落与产权证的登记是否一致,登记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相当,房屋的结构质量、通风采光、供电、供水、供气、交通状况等是否理想。
   5、审查房屋是否存在租赁关系。
  如果买房时,房主与第三人还存在着租赁关系,在此情况下,买受人虽然能取得房屋产权,却有可能因租赁期未满而无法入住;或买卖合同可能因为侵犯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而被撤销,从而陷入诉讼纠纷之中。
  在一房多卖的情况下,势必会造成只有一个购房者能够最终实际的取得房产的所有权。而对于其他的购房者,此时售房的人就会存在违约行为,那么就能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当然,这也是一房多卖的后果中比较严重的一种。而在实践中,如果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是与房屋出卖人恶意勾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过户的,其他购房人可以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房屋应当返还。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在签订、变更经营性房屋租赁合同时,出租方和承租方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登记备案是为了有效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深圳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手续费又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将为您作出解答。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备案 (一)出租方需提交下列资料: 1、首先凭房屋资...


·房屋第一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
      当今社会,社会市场经济发展越来越快,社会财富的剩余越来越多,而今房屋产权产生的纠纷越来越多,人们对于房屋第一继承人顺序又是怎样的呢?下面的我们就给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赶紧来学习一下吧。 一、房屋第一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 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


·房屋赠与的条件有哪些?
      如今可以赠与的东西其实比较多,如果是对动产进行赠与的话,则此时只要实际完成了交付之后,那么就可以转移所有权了。但要是对房产这类的不动产进行赠与,则必须要办理过户登记才行。另外对房屋的赠与也会涉及到一些条件的要求,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赠与的条件有哪些?...


·公房拆迁中的承租人和同住人:补偿款、安置房如何分配?
      公房拆迁中的承租人和同住人:补偿款、安置房如何分配?   一、公房拆迁中的承租人和同住人:补偿款、安置房如何分配?   关于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割。在这个问题上,承租人在下列特殊情况,可以享有拆迁补偿多些:   (一)可以酌情多分配的:...


·房产纠纷怎么打官司,怎样用法律维护房产权益?
      房产作为日常生活中的重要财产,围绕其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在法治社会发展的今天,更多的人遇到此类纠纷会选择诉讼程序进行维权,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打官司。那么,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房产纠纷的时候应该怎么打官司呢?以下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房产纠纷怎么打官司的相关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担保公司私自用钥匙盘抵押房产合理吗
      担保公司私自用钥匙盘抵押房产合理吗 一、什么是钥匙盘,有哪些用途? 所谓钥匙盘,是由住建委发放给各银行,银行可以通过钥匙盘上的密码查询到申贷人名下房产的具体情况。有了钥匙盘,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就可以将申贷人的房产记录和贷款记录两方面叠加,来衡量其是否属于二套房或三套房,并以此为...


·在我国离婚房子是法院拍卖吗
      夫妻离婚时,房子对双方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因为当今时代,房价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比较高的。所以,法院在处理夫妻离婚房产纠纷问题的时候,也是比较小心谨慎的,为了避免夫妻双方日后因为房产问题发生纠纷,有时,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以拍卖的形式进行分割。对于在我国离婚房子是法院拍卖吗的问题,下面...


·新婚姻法夫妻买房具体要求是什么?
      婚姻的到来总是伴随着买房问题。根据新婚姻法的出台,新婚夫妻的买房要求有了变化。与从前的婚姻法不再相同。买房问题往往会成为新婚夫妻的难题婚姻法要求不断变化,那么新婚姻法夫妻买房的具体要求是什么呢?新婚夫妻该如何买房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新婚姻法夫妻买房的具体要求 ...


·新婚姻法房屋继承登记条件有哪些?
      如今离婚已经不是什么稀奇事情,离婚对于夫妻双方在相互关系的解除,不仅是生活感情上,还有法律上的关系解除。在此过程中就会出现很多问题纠纷,特别是关于房屋财产处理,继承房产问题是需要亟待解决的纠纷,那新婚姻法房屋继承登记条件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继承房产有哪些条件 继承房产需...


·租房合同中优先购买权的约定是什么?
       一、租房合同中优先购买权的约定是什么? 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或者协议折价、变卖抵押的租赁房屋偿还债务时,承租人...


·夫妻协议离婚房子怎么过户手续
      夫妻双方会因为感情不合等种种原因,最后导致两人不得不走向离婚这条路。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协议离婚,夫妻双方的财产和房子产业都需要切割。但是办理离婚后房子分割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那么具体在夫妻协议离婚后房子怎么过户手续呢?还得请你继续往下看。 一、夫妻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