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误伤输尿管,医疗过错怎么解决?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误伤输尿管,医疗过错怎么解决? 什么是医疗过错呢?
  长期以来,医疗责任的认定一直是我国民法学界讨论的焦点,而医疗过错的存在与否又是认定医疗责任的关键。
  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在依据医疗水准判断医疗水准判断医方的过错时,必须注意区分医疗水准与医学水准。对过错的判断,在学理上有新旧过失理论之区分。所谓旧过失理论,乃是将过失与故意相提并论,认为过失与故意同属应加责罚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故意为积极的恶意,过失为消极的恶意。若行为与结果间有相当因果关系,而行为人对于结果的发生,有预见的可能,并应预见而未预见或者说应注意而未注意的,即应负过失责任。新过失理论,则认为过失不仅指应加责罚的心理状态,还应就行为的客观状态是否适当加以斟酌判断。即除行为与结果之因果关系及预见可能性之外,尚须就行为在客观上有无过错,加以审认。具体医疗过错而言,判断医方有无过错,应就医方是否已尽客观上的注意义务为标准,亦即应就是否采取避免结果发生的适当措施而判断。基于新过失理论的合理性,该理论得到了广泛的确认。这就要求在讨论医疗过错的认定时,首先要对医疗行为所存在的特殊判断标准予以准确认识。
   假如出现了医疗过错,应该怎样进行鉴定呢?
  医疗过错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患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为什么要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呢?
  医疗过错鉴定的目的,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中遇到的专门性问题提供的一项技术服务。这些技术包括:
  (1)是否存在损害事实;
  (2)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3)损害事实与医疗过错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过错的具体赔偿标准
  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具体如下:
  其赔偿计算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9):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2)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关于手术中误伤输尿管、医疗过错怎么解决的全部内容了。本文详细说明了医疗过错的概念、医疗过错怎样鉴定、为什么要进行医疗过错鉴定以及医疗过错的赔付标准。相信的这篇文章,帮助您对医疗过错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工伤保险报销剩余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一、工伤保险报销剩余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受工伤后,将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医疗费用通常先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支付,然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将依照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等进行报销。...


·泉州医保需要什么手续?
      医保是社会强制性购买的保险,作为劳动者,我们的医保是统一由单位代扣代缴。分为两部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购买医保后,就可以领取国家下发的医保卡,享受医保福利。那么泉州医保需要什么手续呢?下面我们一下来了解一下吧。 ?泉州医保需要的手续和资料 一、办理医保卡需要的资料 ...


·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包括有什么?
      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包括有什么? 在工作中如果员工造成了意外伤害会有工伤待遇,那么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分别包括有哪些呢?很明显,工伤医疗待遇是不同于工伤伤残待遇的,不同的工伤伤残等级所享受到的待遇自然不同,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相关知识吧。 一、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哪些项目 ...


·律师打医疗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律师打医疗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医闹的情况,发生医闹的主要原因是发生了医疗事故,导致患者家属情绪失控或者在解决医疗就分的时候没有很好的妥善处理,对于解决医疗纠纷的案件需要请律师来专业解决,那律师打医疗纠纷案件怎么处理?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


·医疗事故赔偿书怎么写 发生医疗事故后,要是造成了患者的人身
      医疗事故赔偿书怎么写 发生医疗事故后,要是造成了患者的人身损害的,此时就需要对患者做出相应的赔偿。而要是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可以就赔偿问题协商一致的话,那么就需要签订一份医疗事故赔偿书。下面,我们为您带来医疗事故赔偿书一份,供你参考。 一、医疗事故赔偿书范本 医疗事故赔偿书 ...


·误工费按医嘱规定的时间计算是否可行?
      误工费按医嘱规定的时间计算是否可行?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的赔偿费用。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


·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定协议后可不可以反悔?
      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定协议后可不可以反悔? 一、哪些调解有法律效力? 我国调解制度主要包括法院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三个部分。 法院调解又称司法调解、诉讼调解,是指法院在审理各类案件时,由法院主持,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行政调解是指具有调解纠纷职...


·医疗纠纷鉴定内容是什么?
      医疗纠纷鉴定内容是什么?医患关系是现代社会非常紧张的一段关系,医者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患者也得不到最需要的救治,于是就产生了医疗纠纷。在处理医疗纠纷的时候,一般法院都会让双方做医疗鉴定,以便更好地判处案件。下面我们看看医疗纠纷鉴定内容是什么? 一、医疗纠纷鉴定的启动程序 医疗事...


·准许保外就医的情形有哪些
      罪犯在服刑的过程中,要是身患重大疾病的话,此时可以依法向监狱管理部门申请保外就医,若符合规定的情形,则就会准许保外就医。那具体来说准许保外就医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准许保外就医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


·不服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怎么办
      不服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怎么办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可以直接作为证据在诉讼中使用,因此法律对于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做了具体的规范。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四十条,“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怎么写?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怎么写?近年来,医疗事故是频频发生,医疗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的过失造成了患者的人身损害,但是医疗事故是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事故等级也分为四级,事故双方都需要共同委托负责医学会组织鉴定。跟我们一起了解下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怎么写。 医疗事故争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